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自2001年1月1日起,我区在城市规划建成区铁路以北区域实施农村多层住宅建设,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得到了国土资源部及省市的肯定。为加快滨江城市化进程,大力推进农民居住进小区,现就全区统一农居拆迁安置政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停止执行《关于严格控制浙贛铁路以南区域农村私人建 房的通知》(滨政[2001]82号),在全区范围内停止审批建设两户联建等点式低层农民住宅,统一实行农村多层住宅建设。

二、区建管中心要加快铁路以南区域农村多层住宅的规划选址和建设步伐,争取8月初前完成杨家墩区块、岩大房区块、长河区块、马湖区块的定点工作,年底全部开工建设。

三、各镇、各有关职能部门要高度统一思想,加强宣传,形 成合力,共同做好全区统一实行农村多层住宅建设的各项工作。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2年8月1日

附件信息:滨政[2002]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