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级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高新区(滨江)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已经区管委会、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杭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滨江)管委会、政府办公室

2009年1月14日

附件信息:区办[2009]50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