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区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

发布时间:2015-11-19 09:52 点击率: 字体:[ ]

一、目的

为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建立本制度。

二、考核内容

1.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范、更新情况(目录包括索取号、信息名称、内容描述、生成日期等,主要检查目录是否按规定编制并公开、报送,指南里需要更新的内容是否及时更新)。

2.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总结情况(主要检查报送的及时性及规范性);

3.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及更新情况(主要检查应该主动公开的信息是否及时公开,主动公开的信息是否包含不应主动公开的内容);

4.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主要检查是否按规定时间办理,是否有因依申请公开引起的效能投诉);

5.向档案馆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材料情况(主要检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相关材料是否按规定提供);

6.其他(主要检查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规定等是否及时落实;出现问题是否及时整改)。

三、考核办法

政府信息公开考核,采取平时检查和集中抽取,主管部门考核的办法。

政府信息公开

区府办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索引号

002493419/2015-01601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

备注/文号

发布日期

2015-11-19 09:52:49

滨江区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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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为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建立本制度。

二、考核内容

1.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范、更新情况(目录包括索取号、信息名称、内容描述、生成日期等,主要检查目录是否按规定编制并公开、报送,指南里需要更新的内容是否及时更新)。

2.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总结情况(主要检查报送的及时性及规范性);

3.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及更新情况(主要检查应该主动公开的信息是否及时公开,主动公开的信息是否包含不应主动公开的内容);

4.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主要检查是否按规定时间办理,是否有因依申请公开引起的效能投诉);

5.向档案馆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材料情况(主要检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相关材料是否按规定提供);

6.其他(主要检查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规定等是否及时落实;出现问题是否及时整改)。

三、考核办法

政府信息公开考核,采取平时检查和集中抽取,主管部门考核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