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区组织机构变化情况
(1996-2003)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国务院批准设立杭州市滨江区。滨江区地处钱塘江南岸,辖西兴、长河、浦沿三镇,面积73.3平方公里,原属萧山市.一九九六年五月九日由萧山市划入杭州市西湖区,一九九六年十二月八日又由西湖区划入滨江区。
一九九七年一月十三日,中共杭州市委决定建立滨江区筹建领导小组。于一月三十日正式挂牌。三月十二日,市委决定建立中共杭州市滨江区临时委员会。六月十三日,召开中共杭州市滨江区第一次代表大会。出席会议的正式代表110人,代表全区3169名党员。大会主要议程:听取和审议王铁军代表中共滨江区临时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大会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的工作目标和任务会议通过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方式,选举产生中共滨江区第一届委员会18人,候补委员3人,纪律检查委员会7人。六月十五日滨江区委纪委分别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滨江区第一届区委和纪委、书记、付书记常委平共处。
一九九七年六月至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中共滨江区第一届委员会共召开全委(扩大)会议六次。
一九九七年四月十二月,根据市委、市政府《杭州市滨江区党政机构设置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区实际,经研究决定,机构设置如下:
区委办公室与区政府办公室合署(增挂区委政策研究室、区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区委区政府信访办公室牌子);
区委组织部与区人事劳动局、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增挂区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牌子);
区委宣传部与区社会发展局合署;
区委统战部(增挂区政府民族宗教事务局、台湾事务办公室、侨务办公室和区工商联牌子);
区政法委员会与区司法局、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合暑;
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与区监察局合暑;
区计划与经济局和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合暑(增挂区统计局、物价局、乡镇企业局牌子);
区教育局;
区科学技术局与区科学技术协会合署;
区财政局(增挂区地税局、国有资产管理局牌子);
区民政局;
区建设局(增挂区市容环境卫生局牌子);
区土管局;
区审计局;
区农业局(增挂区农经局、林水局牌子);
区公安分局;
区人大常委会综合办公室;
区法院、检察院的机构调整和区总工会、共青团区委、区妇女联合会、区科协、区工商联等人民团体按各自的组织章程设置。
一九九七年六月二十五日至二十七日召开杭州市滨江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出席会议的正式代表119人,大会听取和审议了筹建小组的工作报告,会议以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方式选举产生了滨江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选举产生了滨江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以及滨江区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
一九九七年至一九九八年区人大常委会共召开十次常委会议。
一九九七年七月,建立人武部、人大常委会党组、区政府党组。
一九九八年四月,建立计划与经济局、民政局、财政局、社会发展局党组。
一九九九年一月建立了人事劳动局,科学技术局、建设局、农业局、土地管理局、教育局党组。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区政府决定,建立滨江区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指挥部。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省委批准区委领导班子进行调整。
二〇〇〇年三月区政府领导班子进行调整。
二〇〇〇年十一月召开共青团滨江区第二届代表大会。
二〇〇一年建立司法局党组。
二〇〇一年九月经区委研究,计划与经济局更名为发展计划与经济局,人事劳动局更名为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土地管理局更名为国土资源局。
二〇〇二年五月省委批准滨江区委班子进行调整。
二〇〇二年六月区政府领导班子进行调整。
二〇〇二年六月中共杭州市委、市政府决定,杭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和滨江区管理体制进行调整,高新开发区党工委和管委会作为市委、市政府的派出机构性质不变;高新开发区党工委和管委会班子成员和滨江区党委、政府班子实行全交叉兼职,既安高新开发区模式运作,又行使地方党委和政府的职能。
两区调整后行文中规范简称是: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党委,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管委会,政府。
区域(地域)称谓“是,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
两区管理体制调整后区级机关机构设置如下:
(一)区党工委、区委下设六个机构:
1、区党工委、区纪委与区监察局合署名;
2、区党工委、区委办公室与区管委会、区政府办公室合署(挂区委政策研究室、区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区保密局、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区委区政府信访局牌子);
3、区党工委、区委组织部与区直机关党工委合署;
4、区党工委、区委宣传部;
5、区党工委、区委统战部与区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区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区政府民族宗教事务局、区政府侨务办公室合署;
6、区党工委、区委政法委与区综治办、区司法局合署;
7、中共杭州市委党校高新(滨江区)分校(不占机构数)。
(二)区管委会、区政府下设十二个机构:
区管委会、区政府办公室(不占机构数);
1、区发展计划与经济局与区科技局、区科协合署(挂区统计局、区物价局、区乡镇企业局牌子);
2、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挂区招商局、区商贸旅游局、区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牌子);
3、区教育局;
4、区财政局(挂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区监察局(不占机构数);
5、区人事局、区编办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合署;
6、区民政局(挂区残联牌子);
区司法局(不占机构数);
7、区规划建设局与区人防办合署(挂杭州市规划局高新区分局、区环境保护局、区市容环卫局牌子);
8、区国土资源局与区房产管理局合署;
9、区农业局(挂区委、区政府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区林业水利局牌子);
10、区社会发展局(挂区文化体育局、区计划生育局、区卫生局牌子);
11、区审计局;
12、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牌子);
区公安分局(不占机构数);
(三)人大常委会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群团组织等七个机构:
1、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区人民法院;
3、区人民检察院;
4、区总工会与区工会联合会合署;
5、团区委与区团工委合署名;
6、区妇联;
7、区工商联;
8、区科协(不占机构数)。
称谓统一更名为“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xxx局或党组。
二〇〇二年八月新设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党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撤销司法局,科学技术局党组;
二〇〇二年八月高新开发区(滨江)党委决定成立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区)企业党工委;
二〇〇二年九月区党工委、区委决定,中共滨江区党组更名为中共高新开发区(滨江)管委会,政府党组;
二〇〇二年十一月,召开杭州市高新开发区(滨江)总工会第一届委员会选举金柏堂为主席;
二〇〇二年十一月,区妇联第二届执行委员会选举唐燕鸣为主席;
二〇〇二年十二月区工商联第二届推行委员会选举黄大成为会长;
二〇〇二年九月二十九日高新科学技术协会选举俞致平为区科协主席;
二〇〇二年十一月区党工委、区委决定建立中共高新开发区(滨江)工商业联合会党组;
二〇〇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市委决定高新开发区(滨江)管委会、滨江区政府领导班子进行调整。
二〇〇二年,根据市委发[2002]33号文件通知,设置中共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中共杭州市滨江区委员会)办公室、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党工委、区委办公室增挂高新开发区(滨江)党委和管委会、政府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高新开发区(滨江)保密局、政策研究室牌子。区管委会、区政府办公室增挂高新开发区(滨江)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法制办公室、高新开发区(滨江)党委和管委会、政府信访局牌子,与区党工委、区委办公室合署办公。区党工委办公室、区委办公室、区管委会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设8个职能科室,即机要科、秘书科、综合科、督查科、信息科、法制科、政研体改科、行政科。(党委办[2002]28号)
二〇〇三年一月至十二日,中共滨江区召开第二次代表大会,大会听取和审议了区委和区纪委的工作报告、决议。选举产生了第二届委员会和区纪委委员。区委、区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出新一届区委和纪委书记、付书记、常委。
二〇〇三年二月二十五日,杭州市滨江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召开,138名代表出席会议,大会听取和审议滨江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出滨江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滨江区区长、副区长、滨江区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
二〇〇三年三月二十九日,经省、市人大、政府批准撤消滨江区西兴、长河、浦沿三镇镇建制,设立街道办事处。
二〇〇三年五月区总工会一届三次全体会议选举沈国强为高新开发区(滨江)总工会主席。
二〇〇三年五月六日,区商业局联合会二届二次常委会议选举章国强为副会长。
二〇〇三年六月十七日,召开共青团杭州市滨江区第三次代表大会大会选举丁志刚为区团委书记。
二〇〇三年区党委决定,建立审计局党组。
滨江区组织机构变化情况
(1996-2003)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国务院批准设立杭州市滨江区。滨江区地处钱塘江南岸,辖西兴、长河、浦沿三镇,面积73.3平方公里,原属萧山市.一九九六年五月九日由萧山市划入杭州市西湖区,一九九六年十二月八日又由西湖区划入滨江区。
一九九七年一月十三日,中共杭州市委决定建立滨江区筹建领导小组。于一月三十日正式挂牌。三月十二日,市委决定建立中共杭州市滨江区临时委员会。六月十三日,召开中共杭州市滨江区第一次代表大会。出席会议的正式代表110人,代表全区3169名党员。大会主要议程:听取和审议王铁军代表中共滨江区临时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大会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的工作目标和任务会议通过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方式,选举产生中共滨江区第一届委员会18人,候补委员3人,纪律检查委员会7人。六月十五日滨江区委纪委分别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滨江区第一届区委和纪委、书记、付书记常委平共处。
一九九七年六月至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中共滨江区第一届委员会共召开全委(扩大)会议六次。
一九九七年四月十二月,根据市委、市政府《杭州市滨江区党政机构设置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区实际,经研究决定,机构设置如下:
区委办公室与区政府办公室合署(增挂区委政策研究室、区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区委区政府信访办公室牌子);
区委组织部与区人事劳动局、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增挂区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牌子);
区委宣传部与区社会发展局合署;
区委统战部(增挂区政府民族宗教事务局、台湾事务办公室、侨务办公室和区工商联牌子);
区政法委员会与区司法局、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合暑;
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与区监察局合暑;
区计划与经济局和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合暑(增挂区统计局、物价局、乡镇企业局牌子);
区教育局;
区科学技术局与区科学技术协会合署;
区财政局(增挂区地税局、国有资产管理局牌子);
区民政局;
区建设局(增挂区市容环境卫生局牌子);
区土管局;
区审计局;
区农业局(增挂区农经局、林水局牌子);
区公安分局;
区人大常委会综合办公室;
区法院、检察院的机构调整和区总工会、共青团区委、区妇女联合会、区科协、区工商联等人民团体按各自的组织章程设置。
一九九七年六月二十五日至二十七日召开杭州市滨江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出席会议的正式代表119人,大会听取和审议了筹建小组的工作报告,会议以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方式选举产生了滨江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选举产生了滨江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以及滨江区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
一九九七年至一九九八年区人大常委会共召开十次常委会议。
一九九七年七月,建立人武部、人大常委会党组、区政府党组。
一九九八年四月,建立计划与经济局、民政局、财政局、社会发展局党组。
一九九九年一月建立了人事劳动局,科学技术局、建设局、农业局、土地管理局、教育局党组。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区政府决定,建立滨江区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指挥部。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省委批准区委领导班子进行调整。
二〇〇〇年三月区政府领导班子进行调整。
二〇〇〇年十一月召开共青团滨江区第二届代表大会。
二〇〇一年建立司法局党组。
二〇〇一年九月经区委研究,计划与经济局更名为发展计划与经济局,人事劳动局更名为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土地管理局更名为国土资源局。
二〇〇二年五月省委批准滨江区委班子进行调整。
二〇〇二年六月区政府领导班子进行调整。
二〇〇二年六月中共杭州市委、市政府决定,杭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和滨江区管理体制进行调整,高新开发区党工委和管委会作为市委、市政府的派出机构性质不变;高新开发区党工委和管委会班子成员和滨江区党委、政府班子实行全交叉兼职,既安高新开发区模式运作,又行使地方党委和政府的职能。
两区调整后行文中规范简称是: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党委,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管委会,政府。
区域(地域)称谓“是,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
两区管理体制调整后区级机关机构设置如下:
(一)区党工委、区委下设六个机构:
1、区党工委、区纪委与区监察局合署名;
2、区党工委、区委办公室与区管委会、区政府办公室合署(挂区委政策研究室、区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区保密局、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区委区政府信访局牌子);
3、区党工委、区委组织部与区直机关党工委合署;
4、区党工委、区委宣传部;
5、区党工委、区委统战部与区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区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区政府民族宗教事务局、区政府侨务办公室合署;
6、区党工委、区委政法委与区综治办、区司法局合署;
7、中共杭州市委党校高新(滨江区)分校(不占机构数)。
(二)区管委会、区政府下设十二个机构:
区管委会、区政府办公室(不占机构数);
1、区发展计划与经济局与区科技局、区科协合署(挂区统计局、区物价局、区乡镇企业局牌子);
2、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挂区招商局、区商贸旅游局、区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牌子);
3、区教育局;
4、区财政局(挂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区监察局(不占机构数);
5、区人事局、区编办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合署;
6、区民政局(挂区残联牌子);
区司法局(不占机构数);
7、区规划建设局与区人防办合署(挂杭州市规划局高新区分局、区环境保护局、区市容环卫局牌子);
8、区国土资源局与区房产管理局合署;
9、区农业局(挂区委、区政府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区林业水利局牌子);
10、区社会发展局(挂区文化体育局、区计划生育局、区卫生局牌子);
11、区审计局;
12、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牌子);
区公安分局(不占机构数);
(三)人大常委会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群团组织等七个机构:
1、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区人民法院;
3、区人民检察院;
4、区总工会与区工会联合会合署;
5、团区委与区团工委合署名;
6、区妇联;
7、区工商联;
8、区科协(不占机构数)。
称谓统一更名为“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xxx局或党组。
二〇〇二年八月新设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党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撤销司法局,科学技术局党组;
二〇〇二年八月高新开发区(滨江)党委决定成立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区)企业党工委;
二〇〇二年九月区党工委、区委决定,中共滨江区党组更名为中共高新开发区(滨江)管委会,政府党组;
二〇〇二年十一月,召开杭州市高新开发区(滨江)总工会第一届委员会选举金柏堂为主席;
二〇〇二年十一月,区妇联第二届执行委员会选举唐燕鸣为主席;
二〇〇二年十二月区工商联第二届推行委员会选举黄大成为会长;
二〇〇二年九月二十九日高新科学技术协会选举俞致平为区科协主席;
二〇〇二年十一月区党工委、区委决定建立中共高新开发区(滨江)工商业联合会党组;
二〇〇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市委决定高新开发区(滨江)管委会、滨江区政府领导班子进行调整。
二〇〇二年,根据市委发[2002]33号文件通知,设置中共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中共杭州市滨江区委员会)办公室、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党工委、区委办公室增挂高新开发区(滨江)党委和管委会、政府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高新开发区(滨江)保密局、政策研究室牌子。区管委会、区政府办公室增挂高新开发区(滨江)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法制办公室、高新开发区(滨江)党委和管委会、政府信访局牌子,与区党工委、区委办公室合署办公。区党工委办公室、区委办公室、区管委会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设8个职能科室,即机要科、秘书科、综合科、督查科、信息科、法制科、政研体改科、行政科。(党委办[2002]28号)
二〇〇三年一月至十二日,中共滨江区召开第二次代表大会,大会听取和审议了区委和区纪委的工作报告、决议。选举产生了第二届委员会和区纪委委员。区委、区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出新一届区委和纪委书记、付书记、常委。
二〇〇三年二月二十五日,杭州市滨江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召开,138名代表出席会议,大会听取和审议滨江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出滨江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滨江区区长、副区长、滨江区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
二〇〇三年三月二十九日,经省、市人大、政府批准撤消滨江区西兴、长河、浦沿三镇镇建制,设立街道办事处。
二〇〇三年五月区总工会一届三次全体会议选举沈国强为高新开发区(滨江)总工会主席。
二〇〇三年五月六日,区商业局联合会二届二次常委会议选举章国强为副会长。
二〇〇三年六月十七日,召开共青团杭州市滨江区第三次代表大会大会选举丁志刚为区团委书记。
二〇〇三年区党委决定,建立审计局党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