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滨江)组织沿革(2003-2014)
来源: 区政府办 发布时间: 2016-02-25 14:45 点击率:

组织机构沿革

(2003年—2014年)

中共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中共杭州市滨江区委员会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

2003—2014年机构沿革

一、机构名称、地址及机构沿革

机构名称:中共杭州市滨江区委员会、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100号

机构沿革:

2003年12月,撤销杭州市滨江区西兴镇建制、杭州市滨江区长河镇建制、杭州市滨江区浦沿镇建制,其行政区域该由区政府直辖。原杭州市西兴镇人民政府、杭州市长河镇人民政府、杭州市浦沿镇人民政府相应撤销。设立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西兴街道办事处、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长河街道办事处、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浦沿街道办事处。所辖区域与原建制镇相同。(滨政[2003]29号)

2004年5月,区委办公室增设一个内设科室,即信访科。(党委办[2004]27号)

2005年8月,根据杭编[2005]246号文件精神,决定将与区委统战部合署办公的区党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区管委会、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改为与区党委办公室合署办公。(区党委[2005]21号)

2006年6月,区编委同意设立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档案局,并挂区档案馆牌子,为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隶属区管委会、政府办公室。(区编委[2006]9号)

2007年3月,经杭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设立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滨江区行政服务中心,机构级别与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管委会、政府工作部门相同。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与滨江区行政服务中心合署办公。(杭编[2007]7号)

2008年5月,根据区编委[2008]6号文件批复,设立综合考评科,与督查科合署办公。撤销原秘书科、机要科、信访科,设立秘书机要科、接访科、办信科。区委办公室设立法治科,与区政府办公室法制科合署办公。(区编委[2008]6号)

2008年3月,根据区编委[2008]2号文件批复,设立杭州白马湖生态创意城管理委员会,为区管委会、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相当正处级。杭州白马湖生态创意城建设指挥部与杭州白马湖生态创意城管理委员会合署办公。

2008年12月,杭高新[2008]502号决定,设立杭州奥体博览中心滨江建设指挥部。指挥部为区管委会、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2009年8月13日,经区编委研究,同意督查科(综合考评科)分设为督查科、综合考评科二个科室,同时增加科级领导职数1名。(区编办[2009]5号)

2010年6月,区编委同意设立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信息中心,为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相当正科级,隶属区管委会、区政府办公室。(区编办[2010]4号)

2010年5月18日,根据杭政函[2010]128号批复,同意设立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江东科技园;杭编[2010]120号批复,同意设立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江东科技园管委会,为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的派出机构,代表区管委会对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江东科技园实施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其机构级别与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工作机构相同。

2011年12月30,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杭州市委员会发文,成立杭州高新区(滨江)政协工作委员会(政杭委[2011]16号)

2012年,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滨江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党委办[2012]11号),工作部门做如下调整。

Δ 对外贸易合作局更名为商务局,增挂招商局,旅游局,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管委会、政府国内经济合作办公室,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管委会、政府外事办公室牌子。不再保留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增挂的商贸旅游局牌子。

Δ组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将建设局{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管委会、政府城市管理办公室]城市管理相关职责以外的职责、原虞建设局合署办公的房产管理局的职责,整合划入住房和城市建设局。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增挂人民防空办公室、民防局牌子,规划分局、环保分局与其合署办公。不再保留房产管理局。

Δ组建城市管理局。将建设局[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管委会、政府城市管理办公室]承担的城市管理相关职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的职责,整合划入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局增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牌子。不再保留建设局[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管委会、政府城市管理办公室]、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Δ组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人事局的职责、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整合划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再保留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原与人事局合署办公的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调整为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合署办公。

Δ社会发展局增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牌子,承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放的职责。

Δ原与发展改革和经济局合署办公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调整为单独设置,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管委会、政府工作部门)

Δ原与发展改革和经济局合署办公的科学技术局,调整为单独设置,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管委会、政府工作部门。

Δ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管委会、政府办公室增挂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管委会、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

Δ原在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管委会、政府办公室挂牌的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党委和管委会、政府信访局调整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单位办公室增挂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党委和管委会、政府信访局牌子。

Δ不再保留发展改革和经济局增挂的乡镇企业局牌子。

Δ不再保留财政局增挂的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牌子,相关职责继续由财政局承担。

根据市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和中共杭州市委关于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提高社会文明水平的要求,建立杭州高新区(滨江)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工作委员会。下设综合办公室、社会建设办公、社会管理办公、社会文明办公室(简称:社工委、综合办、社会建设办。社会管理办、社会文明办“一委四办”)。“一委”——区社工委;“四办”——综合办、社会建设办、社会管理班、社会文明办。(党委办[2012]18号 )区社工委成立后,高新区(滨江)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只能移交至区社工委,原有领导小组撤销;中共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社会工作工作委员会(设在区委组织部)更名为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区(滨江)党委新经济与新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

2012年 10月9日,杭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发文,同意设立杭州白马湖生态创意城管理委员会,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管委会、政府派出机构,机构级别与杭州高新高新开发区(滨江)管委会、政府工作部门相同,管委会由杭州高新高新开发区(滨江)管委会、政府授权,负责杭州白马湖生态创意城的开发、建设和管理工作。不再保留原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管委会、政府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的白马湖生态创意城管理委员会。(杭编[2012]228号)

2013年3月21日,为加快推进智慧新天地的开发、建设,大力发展新兴产业,经区党委、管委会、政府研究,决定设立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智慧新天地建设指挥部,为区管委会、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区智慧新天地开发、建设和管理工作。设置5个内设机构,分别为综合办公室、规划办公室、征地拆迁办公室、工程建设办公室、招商办公室。(区党委[2013]7号)

2013年4月7日,为加快推进我区物联网产业基地建设、大力培育和发展物联网产业,经区党委、管委会、政府研究,决定设立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物联网产业园建设指挥部,为区管委会、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物联网产业园建设发展的各项管理、协调和服务等工作。设置3个内设机构,分别为:综合办公室、规划建设办公室、招商和产业发展办公室。指挥部所需人员从区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选调。(区党委[2013]8号)

2013年4月7日,为加快推进北塘河畔的开发、建设,打造新的城市休闲功能区,经区党委、管委会、政府研究,决定设立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北塘河畔建设指挥部,为区管委会、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区北塘河开发、建设和管理工作。设置3个内设机构,分别为:综合办公室、规划建设办公室、商务发展办公室。(区党委[2013]9号)

2013年4月18日,根据市编委《关于同意调整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食品安排委员会办公室设置的批复》(杭编[2013]58号)精神,经区党委、管委会、政府同意,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区食安办)调整为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挂靠区社会发展局,机构级别为正处级。

2013年8月15日,经市委常委研究决定,同意设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杭州市滨江区委员会,行使地方政协职权。区政协委员会设置办公室及三个专门委员会,并综合设置专门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市委发[2013]53号)。

2014年2月17日至20日,政协杭州市滨江区第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会议选举产生了政协杭州市滨江区第一届委员会领导班子,标志着滨江区政协正式成立。

2014年4月4日,根据《中共杭州市委关于同意设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杭州市滨江区委员会的批复》(市委发[2013]53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杭州市滨江区委员会机关(简称区政协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区委办[2014]7号)

2014年6月16日,经政协第十届杭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协商决定撤销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政协工作委员会。(政杭委[2014]30号)

2014年6月26日,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和区县(市)工商质监体制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的实施意见》(杭政函[2014]52号)和《关于调整区工商质监体制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的实施意见》(区党委[2014]7号)精神,设立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市场监督管理局[挂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工商行政管理局、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质量技术监督局、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简称区市场监管局(区工商局、区质监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区食安办)]。区市场监管局(区工商局、区质监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是主管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区管委会、区政府工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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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滨江)组织沿革(2003-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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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沿革

(2003年—2014年)

中共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中共杭州市滨江区委员会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

2003—2014年机构沿革

一、机构名称、地址及机构沿革

机构名称:中共杭州市滨江区委员会、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100号

机构沿革:

2003年12月,撤销杭州市滨江区西兴镇建制、杭州市滨江区长河镇建制、杭州市滨江区浦沿镇建制,其行政区域该由区政府直辖。原杭州市西兴镇人民政府、杭州市长河镇人民政府、杭州市浦沿镇人民政府相应撤销。设立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西兴街道办事处、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长河街道办事处、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浦沿街道办事处。所辖区域与原建制镇相同。(滨政[2003]29号)

2004年5月,区委办公室增设一个内设科室,即信访科。(党委办[2004]27号)

2005年8月,根据杭编[2005]246号文件精神,决定将与区委统战部合署办公的区党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区管委会、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改为与区党委办公室合署办公。(区党委[2005]21号)

2006年6月,区编委同意设立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档案局,并挂区档案馆牌子,为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隶属区管委会、政府办公室。(区编委[2006]9号)

2007年3月,经杭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设立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滨江区行政服务中心,机构级别与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管委会、政府工作部门相同。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与滨江区行政服务中心合署办公。(杭编[2007]7号)

2008年5月,根据区编委[2008]6号文件批复,设立综合考评科,与督查科合署办公。撤销原秘书科、机要科、信访科,设立秘书机要科、接访科、办信科。区委办公室设立法治科,与区政府办公室法制科合署办公。(区编委[2008]6号)

2008年3月,根据区编委[2008]2号文件批复,设立杭州白马湖生态创意城管理委员会,为区管委会、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相当正处级。杭州白马湖生态创意城建设指挥部与杭州白马湖生态创意城管理委员会合署办公。

2008年12月,杭高新[2008]502号决定,设立杭州奥体博览中心滨江建设指挥部。指挥部为区管委会、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2009年8月13日,经区编委研究,同意督查科(综合考评科)分设为督查科、综合考评科二个科室,同时增加科级领导职数1名。(区编办[2009]5号)

2010年6月,区编委同意设立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信息中心,为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相当正科级,隶属区管委会、区政府办公室。(区编办[2010]4号)

2010年5月18日,根据杭政函[2010]128号批复,同意设立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江东科技园;杭编[2010]120号批复,同意设立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江东科技园管委会,为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的派出机构,代表区管委会对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江东科技园实施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其机构级别与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工作机构相同。

2011年12月30,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杭州市委员会发文,成立杭州高新区(滨江)政协工作委员会(政杭委[2011]16号)

2012年,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滨江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党委办[2012]11号),工作部门做如下调整。

Δ 对外贸易合作局更名为商务局,增挂招商局,旅游局,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管委会、政府国内经济合作办公室,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管委会、政府外事办公室牌子。不再保留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增挂的商贸旅游局牌子。

Δ组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将建设局{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管委会、政府城市管理办公室]城市管理相关职责以外的职责、原虞建设局合署办公的房产管理局的职责,整合划入住房和城市建设局。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增挂人民防空办公室、民防局牌子,规划分局、环保分局与其合署办公。不再保留房产管理局。

Δ组建城市管理局。将建设局[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管委会、政府城市管理办公室]承担的城市管理相关职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的职责,整合划入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局增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牌子。不再保留建设局[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管委会、政府城市管理办公室]、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Δ组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人事局的职责、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整合划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再保留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原与人事局合署办公的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调整为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合署办公。

Δ社会发展局增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牌子,承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放的职责。

Δ原与发展改革和经济局合署办公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调整为单独设置,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管委会、政府工作部门)

Δ原与发展改革和经济局合署办公的科学技术局,调整为单独设置,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管委会、政府工作部门。

Δ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管委会、政府办公室增挂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管委会、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

Δ原在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管委会、政府办公室挂牌的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党委和管委会、政府信访局调整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单位办公室增挂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党委和管委会、政府信访局牌子。

Δ不再保留发展改革和经济局增挂的乡镇企业局牌子。

Δ不再保留财政局增挂的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牌子,相关职责继续由财政局承担。

根据市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和中共杭州市委关于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提高社会文明水平的要求,建立杭州高新区(滨江)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工作委员会。下设综合办公室、社会建设办公、社会管理办公、社会文明办公室(简称:社工委、综合办、社会建设办。社会管理办、社会文明办“一委四办”)。“一委”——区社工委;“四办”——综合办、社会建设办、社会管理班、社会文明办。(党委办[2012]18号 )区社工委成立后,高新区(滨江)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只能移交至区社工委,原有领导小组撤销;中共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社会工作工作委员会(设在区委组织部)更名为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区(滨江)党委新经济与新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

2012年 10月9日,杭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发文,同意设立杭州白马湖生态创意城管理委员会,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管委会、政府派出机构,机构级别与杭州高新高新开发区(滨江)管委会、政府工作部门相同,管委会由杭州高新高新开发区(滨江)管委会、政府授权,负责杭州白马湖生态创意城的开发、建设和管理工作。不再保留原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管委会、政府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的白马湖生态创意城管理委员会。(杭编[2012]228号)

2013年3月21日,为加快推进智慧新天地的开发、建设,大力发展新兴产业,经区党委、管委会、政府研究,决定设立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智慧新天地建设指挥部,为区管委会、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区智慧新天地开发、建设和管理工作。设置5个内设机构,分别为综合办公室、规划办公室、征地拆迁办公室、工程建设办公室、招商办公室。(区党委[2013]7号)

2013年4月7日,为加快推进我区物联网产业基地建设、大力培育和发展物联网产业,经区党委、管委会、政府研究,决定设立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物联网产业园建设指挥部,为区管委会、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物联网产业园建设发展的各项管理、协调和服务等工作。设置3个内设机构,分别为:综合办公室、规划建设办公室、招商和产业发展办公室。指挥部所需人员从区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选调。(区党委[2013]8号)

2013年4月7日,为加快推进北塘河畔的开发、建设,打造新的城市休闲功能区,经区党委、管委会、政府研究,决定设立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北塘河畔建设指挥部,为区管委会、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区北塘河开发、建设和管理工作。设置3个内设机构,分别为:综合办公室、规划建设办公室、商务发展办公室。(区党委[2013]9号)

2013年4月18日,根据市编委《关于同意调整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食品安排委员会办公室设置的批复》(杭编[2013]58号)精神,经区党委、管委会、政府同意,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区食安办)调整为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挂靠区社会发展局,机构级别为正处级。

2013年8月15日,经市委常委研究决定,同意设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杭州市滨江区委员会,行使地方政协职权。区政协委员会设置办公室及三个专门委员会,并综合设置专门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市委发[2013]53号)。

2014年2月17日至20日,政协杭州市滨江区第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会议选举产生了政协杭州市滨江区第一届委员会领导班子,标志着滨江区政协正式成立。

2014年4月4日,根据《中共杭州市委关于同意设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杭州市滨江区委员会的批复》(市委发[2013]53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杭州市滨江区委员会机关(简称区政协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区委办[2014]7号)

2014年6月16日,经政协第十届杭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协商决定撤销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政协工作委员会。(政杭委[2014]30号)

2014年6月26日,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和区县(市)工商质监体制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的实施意见》(杭政函[2014]52号)和《关于调整区工商质监体制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的实施意见》(区党委[2014]7号)精神,设立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市场监督管理局[挂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工商行政管理局、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质量技术监督局、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简称区市场监管局(区工商局、区质监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区食安办)]。区市场监管局(区工商局、区质监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是主管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区管委会、区政府工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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