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杭州市滨江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建设事业、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城市规划、环境保护、园林绿化、文物保护、公共交通、人防(民防)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结合本区实际,组织拟订具体管理办法和措施。

2、负责全区各项规划的编制、报批及实施;负责区内户外广告设置的规划审核;负责制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规划条件;组织开展建设项目选址论证工作;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核区内建设项目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和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工作,出具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确认书;负责管理区内测绘与地理信息成果资料。

3、负责建筑业行业管理和市场监管;按权限管理全区建筑企业、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及工程监理企业等资质及从业人员;负责全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勘察设计招投标和园林绿化工程招投标监管;负责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4、组织编制全区城市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全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计划;组织拟订城市道路建设计划、城市地下管线建设计划、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居住区配套设施建设计划和建筑节能实施计划等,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范围内的建筑和城市道路、城市河道、地下管线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审查、审批;负责全区建设工程的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协调全区道路、河道、给排水、桥梁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工程管理;负责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全区范围内的规划的编制、报批及实施;5、拟订全区环境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区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落实本区减排目标;按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监督实施建设项目污染防治“三同时”制度;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生态保护工作;组织开展各类生态创建工作;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全区环境监察工作;负责全区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管理、排污收费管理和信息统计工作;组织开展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实施工作。

6、组织拟订全区园林绿化、文物保护计划和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园林绿化建设工作;负责绿化工程建设管理、名木古树保护及各类绿地的监管;负责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及绿化行政许可等工作;负责全区文物保护管理工作;负责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等工作。

7、统筹全区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组织拟订保障性住房年度需求计划;负责保障性住房准入资格审核认定、房源调配管理和退出管理等工作;组织实施公房出售、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等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住房资金、公有住房售后维修基金管理工作。

8、负责全区房产经营监管工作,落实房产市场调控政策;负责房屋租赁管理工作;负责房产中介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商品房预(销)售管理、合同备案管理以及房产交易资金的监管工作;负责全区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工作;负责各类房产交易、登记管理等工作;组织实施直管公房管理工作;负责落实私房、代管房产、宗教房产等房产政策;负责依法罚没、没收建筑物的接收处置工作。

9、负责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拆除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城市房屋拆除施工企业的资质。

10、负责全区物业管理监督工作;负责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和业务规范监管工作;负责物业维修基金和物业保修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白蚁防治灭杀管理工作;负责住宅装修的管理工作。

11、负责全区人防建设和人防工程管理;负责人防审批、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和建后监管等工作;负责全区人防(民防)宣传教育;参与城市平时抢险救灾、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开展防空防灾演练;负责平战结合工作;参与防汛、防台、抗雪、抗旱等工作。

12、承办区管委会、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杭州市滨江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共有3家预算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家,为杭州市滨江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本级;事业单位2家,为滨江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杭州市滨江区房产管理中心。

二、杭州市滨江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2013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杭州市滨江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2013年部门收入决算4433.55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收入4111.31万元,政府性基金入0万元,专户资金0万元,其他资金263.59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上年结转58.65万元。

(二)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杭州市滨江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2013年部门支出决算4433.55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27万元,节能环保(类)支出373.18万元,城乡社区事务(类)支出3622.60万元,医疗卫生(类)支出82.6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2.74万元,住房保障(类) 支出165.19万元。

2. 按支出用途分类:

基本支出1472.48万元,项目支出2808.13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事业单位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事业单位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2013年结转下年152.94万元(含决算结余分配)。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杭州市滨江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2013年部门决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1、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4.27万元,主要用于文物和历史建筑保护发生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6.7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5.9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4、医疗卫生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9.09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为行政单位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

5、医疗卫生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3.94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为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

6、医疗卫生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49.60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补助经费方面的支出。

7、节能环保(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59.66万元,主要用于环境保护、钱塘江沿岸生态景观保护与建设、环保执法等专项工作发生的支出。

8、节能环保(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5.00万元,主要用于环境质量和污染源排污状况监测的支出。

9、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242.72万元,主要用于对区内保留的印染、化工、电镀等重点行业企业的污染设施和生产工艺进行全面的改造提升,并按规定对开展治理的企业进行补助及对现已建成污染源在线设施进行统一运行和及时维护的支出。

10、节能环保(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65.80万元,主要用于为提高全区各部门单位开展绿色(学校、社区、医院、工地)等“多绿”工程创建以及生态文明工程创建,对创建成功的项目给予适当的奖励。开展一些系列生态文明示范工程的建设的支出。

11、城乡社区事务(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357.1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12、城乡社区事务(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614.26万元,主要用于规划工作与测绘、物业管理工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房产经营监管工作、墙改工作、城建档案地下管线等项目的支出。

13、城乡社区事务(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263.24万元,主要用于对我区已建成和在建工程的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及对辖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测,对人防公共工程维护管理、通信报警设备维护支出等方面的支出

14、城乡社区事务(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1373.89万元,主要用于对全区已编制各类规划的基础上,及时启动相关规划的修编工作及专项规划、城市设计等方面的支出。

15、城乡社区事务(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10.00万元,主要用于完善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做好施工许可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四)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1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39.5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3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 2013年公务接待费支出39.55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

三、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专户资金收入:是指当年财政专户核拨的资金,主要指部门上缴财政专户的各类政府非税收入。

其他资金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专户资金之外的收入,主要包括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其他杂项收入。

基本支出: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事业单位上缴上级支出: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事业单位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其他支出:指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支出。包括……等。

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的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其他用车。

附件信息:2013年部门决算公开附表(区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