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杭州市滨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区人力社保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相应的措施及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编制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区机关和区属事业单位人员计划,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统计工作。

  (3)、管理全区人才开发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实施全区人才发展战略、规划和综合性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国内外各级各类人才引进、选拔、培养、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区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4)、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贯彻执行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援助制度;统筹协调推动家庭服务业发展促进就业;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大学生创业政策;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创业指导和管理服务工作,推进大学生创业实训;贯彻执行职业技能资格制度,推进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建立健全就业、失业预测预警、监控分析制度,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5)、负责全区社会保障工作。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全区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工作,促进社会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负责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

  (6)、综合管理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工作;负责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津补贴标准及管理办法;指导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贯彻实施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政策。

  (7)、负责全区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组织实施公务员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区事业单位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综合管理。

  (8)、综合管理全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研究制定全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具体措施;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专业技术职(执)业资格制度,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评价和资格考试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10)、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贯彻执行职工工时、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依法查处劳动违法案件; 负责全区人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11)、承办区管委会、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区编委办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有关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法规、政策。

  (2)、研究拟订全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组织实施全区机构改革方案。

  (3)、协调区党委、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其调整;协调区党委各部门之间,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之间,区党委各部门和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区级各部门与街道之间的职责分工。

  (4)、审核并管理区党委和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及部门管理机构,区管委会、区政府派出机构、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并管理区人大、政协工委、法院、检察院机关和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全区各级行政编制总额和专项编制总额。

  (5)、拟订全区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协同区级各有关部门推进各类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参与全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审核区直属事业单位及区级各部门、街道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参与全区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审核、报批工作。

  (6)、贯彻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监督指导全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7)、指导并监督检查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

  (8)、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机构编制统计和机构编制数据库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财政统发工资的人员编制审核。

  (9)、承办区党委、区管委会、区政府和区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杭州市滨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所属事业单位杭州高新区人才开发中心、杭州高新区(滨江)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局和杭州高新区(滨江)就业管理服务处决算。

  二、杭州市滨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杭州市滨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2015年度收入决算10,166.63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963.54万元,占总收入98%,包括财政拨款收入9,948.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948.3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总收入97.85%;事业单位专户资金0 万元,占总收入 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总收入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 0  %;其他收入15.21万元,占总收入 0.15%。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 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 0 %。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总收入0 %。上年结转收入203.09万元,占总收入 2 %。
  (二)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杭州市滨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2015年度支出决算9,898.66 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03.91 万元、国防支出0 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 万元、教育支出226.15 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 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79.92 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76.7 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 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 万元、农林水支出0 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 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671.97 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 万元、金融支出0 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 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0.01 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 万元、其他支出0 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 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 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200.68 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88.71 万元,项目支出8,509.28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892.1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他各类支出6.53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5年度部门决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751.87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47.71万元,主要用于人才人事机构编制工作经费、文本印刷、委托业务费、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审批系统及大学生创业企业管理服务系统的开发等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公务员招考(项)4.32万元,主要用于全区人才招聘招考方面的支出。

  4、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226.15万元,主要用于企业政策性补贴方面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37.18万元,主要用于就业管理服务处人员经费、公共经费等方面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626.74万元,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市场房租费、水电费、物业费及人才开发中心开展的各类招聘、培训、宣传等业务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60.73万元,主要用于劳动保障监察各类业务开展的工作经费、劳动仲裁员办案经费、仲裁庭建设、劳动争议仲裁工伤认定等工作经费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45.52万元,主要用于企业邮寄费的支出。

  9、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5.21万元,主要用于个人跨机构转移材料邮寄费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36.9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生活补贴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职业培训补贴(项)158.12万元,主要用于失业人员再才能教育培训费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830.60万元,主要用于就业帮扶资金、就业创业服务、特别贡献企业奖励、鼓励自主创业就业等经费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4172.34万元,主要用于全区退休人员节日慰问金、困难退休人员帮扶资金的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61.14万元,主要用于社险局和医保中心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事务(款)行政运行(项)83.72万元,主要用于社险局和医保中心社险医保工作经费、邮寄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外包等方面的支出。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65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36.59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补助经费方面的支出。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469.61万元,主要用于全区行政及事业单位人员的健康体检方面的支出。

  19、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款)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项)1671.97万元,主要用于产业扶持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85.74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54.27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为职工发放的购房补贴支出。

  (四)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外事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5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4.33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58.56%。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参加海外引才工作需要的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赴海外引才次数减少。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1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5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1.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4%。主要用于接待外省市单位调研、开展项目评审专家用餐等支出。

    其中,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109人次,共 1.3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共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5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0万元,比上年相比无变化。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度高新区(滨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所属高新区人才开发中心1家事业单位;高新区(滨江)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局、高新区(滨江)就业管理服务处2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8.7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0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5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2.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34.96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 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4.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2015年度无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预算0    万元,实际支出0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信息:杭州市滨江区人事局(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