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区建管中心拟定的《滨江区农转居拆迁安置房总包代建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21日

滨江区农转居拆迁安置房总包代建

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提高安置房的品质,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足感,实现安置房建设“又好又快”的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包代建内容

总包代建是指通过公开招标选择优秀的具有安置房代建资格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采用总包形式建设安置房,待竣工验收后由总包代建单位整体移交给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按约定的价格和支付节点向总包代建单位支付建设费用。

总包代建从项目建议书批复后开始,除征地拆迁和监理外,总包代建单位负责可行性研究方案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招投标、工程施工及管理、竣工验收、大证办理移交直至质量缺陷期结束,实施全过程开发及管理。

二、总包代建制招投标管理

总包代建单位通过公开招投标的形式在杭州市安置房代建名录库中择优产生。总包代建招投标工作统一纳入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评标方式采用综合评分法,根据总包代建单位的资金实力、业绩、信誉、专业技术人员配备、管理目标和保证措施、总包代建费用报价等因素,择优选择总包代建单位。

三、总包代建费用

总包代建实行总价包干。招投标价格以近年安置房单方全造价造为基础,结合市场材料、人工、建设标准、设计规范等差异,由建管中心测算提出,报区政府核准。

四、总包代建费用支付

总包代建费用按照项目进度支付。总包代建单位每月上报项目当月完成进度报表,报发包人确认支付审核后的当月完成项目进度量的80%总包代建费用,累计支付至合同价的80%;项目通过各项验收并交付支付至97.5%,质量缺陷期结束支付至100%。

五、建设单位与总包代建单位双方职责

(一)建设单位履行下列职责:

1. 负责提出项目使用功能配置和建设标准等;

2. 负责项目建议书的编制及相关报批手续;

3. 牵头组织拆迁安置房项目总包代建招标工作,编制招标文件,并依法择优选定总包代建单位;

4. 负责与总包代建单位签订《总包代建开发合同》;

5. 负责项目设计全过程决策;

6. 负责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并按总包代建合同约定支付和结算资金;

7. 负责组织项目竣工验收,监督总包代建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的管理。

(二)总包代建单位履行下列职责:

1. 根据总包代建单位自身性质所对应的招投标方式确定建设工程施工单位、设备和材料采购,并报建设单位同意;

2. 进行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全过程科学管理,涉及文物、环境、绿化等其它需要保护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3. 办理项目涉及的相关报审报批等各类手续;

4. 做好工程进度报表的审核、签证,按月向建设主体上报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情况;

5. 根据工程进度和约定向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和相关单位及时支付和结算资金;

6. 组织工程中间验收、分户检验、专项验收;负责完成竣工备案、配套确认等工作;按合同约定向建设单位办理资产交付手续;办理项目权属登记手续;落实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责任,及时处理因施工质量等引起的各类投诉;负责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

7. 按照工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代建各个环节建立健全有关档案;负责工程技术资料的整理汇编和移交城建档案馆等工作;负责在办理工程移交时一并将工程档案及相关资料向建设主体和有关部门移交;

8. 总包代建单位实施项目代建管理过程中,应自觉依规依法接受有关部门组织的检查、考核、审计等监督管理。

六、其他事项

(一)总包代建单位需按项目中标总价的5%提供足额担保,保证金可以以现金、银行保函或者保险公司保单的形式缴纳。

(二)遇不可抗力或因地质条件变化、设计规范变化,施工图设计有重大技术调整的,由总包代建单位提出,经建设单位同意,并报区政府批准后变更。

(三)总包代建单位遇《关于加强杭州高新区(滨江)建设工程市场要素价格动态管理的实施意见》(区建设〔2011〕125号、区财〔2011〕125号)的规定情形的,按上述文件执行。

(四)总包代建单位产生后,在相关审批批复中,注明总包代建单位。

(五)总包代建单位产生后,建设单位和总包代建单位应签署廉政责任书,作为总包代建合同附件。

七、本办法由区建管中心负责解释。

八、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原文下载:滨政办〔2017〕23号(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建管中心关于《滨江区农转居拆迁安置房总包代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