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高新区(滨江)支站(高新区(滨江)新闻网)新闻采编人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网络新闻宣传的“积极发展、加强管理、趋利避害、为我所用”的基本方针,进一步做好网络新闻的把关防错工作,结合网络新闻采编工作的特点,特制订如下原则和制度:
一、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
高新区(滨江)新闻网在自写稿件或编辑外来稿件时要十分重视和坚持新闻的真实性,以营造作为网络媒体应有的社会公信力。
记者自写稿应事实准确,重要稿件或批评报道,应与被报道或被批评者(部门或单位)联系,核准事实。
对于其他媒体资源、外来的稿源以及帖子等的编辑制作,也应注意核对事实,对于同一事件各媒体有不同说法的报道,编辑应从稿件源头入手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对,以求真去伪、实事求是地进行报道。
区内重要决策会议,邀请主流媒体及新媒体列席参与报道,每年不少于3次。对于此类稿件,应分门别类加以认真编辑加工,使文章符合新闻网的风格,符合区党委政府的口径。
对于文章标题要仔细推敲,注意措辞的准确及与事实相符,不能过度渲染或完全照搬照抄。
二、坚持新闻品味原则
网站记者自写稿以及加工编辑的稿件,在网络宣传中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认识新闻网站在宣传阵地中所起的作用和肩负的责任。做到通俗但不低俗、庸俗和媚俗,不迎合低级趣味,杜绝传播淫秽、色情、凶杀等有害信息,在采编过程中应参照《杭州日报把关防错五十条规定》进行把握和执行。
三、尊重知识产权原则
在编辑稿件时要充分重视知识产权,每篇文章或图片等都应注明来源或出处,要认真填写来源、作者、编辑等文章要素,文章有多个出处的,标注原始的稿源出处并进行核对。
编辑人员应在与高新区(滨江)新闻网有业务联系的新闻网站以及城市联盟网站范围内获取信息,不得擅自取用商业网站的稿件。
四、突发事件报道遵守纪律、不炒作原则
网络媒体具有信息及时和透明的特点,要处理好网络新闻的快捷传播与正确进行舆论引导两者的关系。遇到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领导请示,征得同意后,才能在核准事实的基础上客观的进行报道,报道中必须严格遵守上级的宣传口径和纪律。
五、掌握舆情、积极引导的原则
对于新闻热评、网友播报等与网民互动性较强的栏目和文章,栏目编辑要认真筛选文章主题。对涉及本区经济发展等不实信息,需及时发布权威声音,澄清事实,以正视听。对于容易引起谩骂和攻击党和政府以及社会主义制度的,或容易引起社会不安定因素的文章一律不作编选。
栏目编辑要注意并及时查看和了解网民的评论情况,掌握舆情,积极加以引导,要能把握好新闻事件评论的发展趋势。
论坛主管每周要对论坛运行情况进行总结和分析,提交“论坛一周情况报告”,掌握舆情,以进一步做好论坛管理工作。
六、新闻发稿领导终审原则
网站各栏目中所有自写稿和编辑稿的最后发布上网,都应由各栏目新闻采编负责人审稿。对于头条图片、新闻热评以及要闻等重要新闻,要由总编辑、栏目负责人参加的编辑例会进行讨论确定。对于把握不准或者有疑问的稿件,应及时请示汇报。
七、事后检查反馈原则
记者、编辑对于发布上网的稿件应在第一时间进行检查,检查其内容是否正确,链接是否能打开。值班长负责当天新闻的检查,对所有新闻要进行抽查,对图片新闻、要闻、热评、网友播报等重要栏目和文章要逐条进行检查。
八、新闻撤稿领导同意原则
对于高新区(滨江)新闻网上有问题的稿件需要撤稿的,采编者应立即向栏目负责人报告,经审查同意后,由相关工作人员负责尽快撤稿。
对于要撤换PDF版的稿件,需征得高新区(滨江)新闻网总编辑同意后,责成相关工作人员负责尽快撤稿。
以上撤稿均需上级主管部门的指令或者部、中心领导的书面或电话(口头)要求。
撤稿后,负责撤稿的同志需要再次进行核对,检查稿件是否已完全删除。
九、杜绝有害信息的原则
认真执行《新闻网站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等论坛管理的有关规定,对于包含凡包含有以下信息的帖子,一律删除:
1、违反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7、借机攻击党和政府、社会主义制度、“三个代表”的。
十、问题帖子及时处理的原则
宣传部门、公安部门有明确通知不得在论坛发布的帖子应在接到通知后的2小时内处理好。根据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论坛有害信息应在24小时之内及时删除处理,严重有问题的帖子应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并向公安机关报告。
十一、维护社会稳定、趋利避害的原则
论坛检查要始终坚持维护社会稳定、趋利避害的原则。对于散布谣言、煽动闹事、组织集会游行、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帖子坚决删除。对于举报某一事实的,就事论事的可予以保留;但如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的,可告知发贴人去有关部门投诉或举报,论坛将酌情删除;举报具体个人的帖子,论坛原则上须作删除。
十二、尊重他人人格和隐私的原则
论坛中网民可以对某一事件提出不同的看法和意见,但必须尊重他人人格和隐私,不得谩骂、诽谤和侮辱他人,不得捏造事实、恶意中伤他人。如发现这些帖子,必须一律删除。
论坛检查人员应严格按照省、市外宣办的监管口径执行管理,并随时根据最新的通知口径进行监管操作。
对重大突发事件,应本着不扩大、不炒作的原则进行监看监管;对于就事论事发表自己不同看法的帖子可予以保留;对于蓄意闹事、捏造事实、扩大事端,借机攻击党和政府、社会制度、“三个代表”等的帖子要坚决删除。
十三、遇事传达或请示汇报的原则
有关采编人员和论坛检查人员在得知有关宣传精神和口径后应尽快向相关同志传达,中间不得梗阻和遗漏。每个采编人员要严格自觉执行,不出偏差。对于指令理解不明的或者有任何疑问把握不准的,应尽快请示上级领导或指令发布单位。不得擅自向外单位人员提供有关网民资料和网站技术资料,确属合法查询的,也须事先向网站负责人请示汇报。
杭州市滨江区新闻中心
2010年1月1日
附件信息:新闻网信息管理、新闻采编安全保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