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国际档案日”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已结束)
来源: 区档案局 发布时间: 2017-05-26 16:28 点击率:

今年6月9日是国际档案理事会确定的第10个国际档案日。根据国家档案局的统一部署和省、市档案局有关工作安排,决定开展国际档案日主题征文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征文活动主题

档案——我们共同的记忆

二、活动组织

征文活动由国家档案局主办,中国档案杂志社承办,安徽宝葫芦信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协办。国家档案局成立征文评选委员会,负责征文的评选工作。各部门要加强宣传,精心组织。

三、征文内容

征文要围绕“档案——我们共同的记忆”主题,充分反映档案在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重要价值,充分反映档案工作服务党和国家大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广大人民群众的独特作用,也可结合档案征集、编研、利用等业务工作中的见闻和感悟,展现近年来档案事业发展所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提出进一步推进档案事业创新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四、征文要求

1.原创首发,内容真实,主题鲜明,健康向上。

2.体裁不限,文字简洁,篇幅2000字以内为宜。

3.来稿请以word文档格式发送至征文活动邮箱:zgda002@263.net,并在电子邮件主题中注明“国际档案日征文”,投稿截止日期为2017年7月31日。

4.来稿文尾请注明作者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职务职级、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邮箱或QQ号。

五、征文评选

征文活动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9名,颁发证书及奖金;优秀奖若干名,颁发证书;优秀组织奖若干名,颁发优秀组织奖奖牌和证书。国家档案局将组织评选委员会对文章进行评审,10月公布获奖名单。《中国档案》杂志及中国档案网将陆续刊登优秀文章。

评选过程中如发现作品存在抄袭、剽窃、造假等行为的,一经核实,将取消作品评选资格、取消报送单位优秀组织奖评选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投稿人承担。

联系人:中国档案杂志社编辑二室陈娜娜、刘云

联系电话:010-63012005、63020797(传真)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档案局

2017年5月25日

该意见征集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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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国际档案日”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已结束)
发布时间: 2017-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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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9日是国际档案理事会确定的第10个国际档案日。根据国家档案局的统一部署和省、市档案局有关工作安排,决定开展国际档案日主题征文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征文活动主题

档案——我们共同的记忆

二、活动组织

征文活动由国家档案局主办,中国档案杂志社承办,安徽宝葫芦信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协办。国家档案局成立征文评选委员会,负责征文的评选工作。各部门要加强宣传,精心组织。

三、征文内容

征文要围绕“档案——我们共同的记忆”主题,充分反映档案在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重要价值,充分反映档案工作服务党和国家大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广大人民群众的独特作用,也可结合档案征集、编研、利用等业务工作中的见闻和感悟,展现近年来档案事业发展所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提出进一步推进档案事业创新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四、征文要求

1.原创首发,内容真实,主题鲜明,健康向上。

2.体裁不限,文字简洁,篇幅2000字以内为宜。

3.来稿请以word文档格式发送至征文活动邮箱:zgda002@263.net,并在电子邮件主题中注明“国际档案日征文”,投稿截止日期为2017年7月31日。

4.来稿文尾请注明作者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职务职级、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邮箱或QQ号。

五、征文评选

征文活动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9名,颁发证书及奖金;优秀奖若干名,颁发证书;优秀组织奖若干名,颁发优秀组织奖奖牌和证书。国家档案局将组织评选委员会对文章进行评审,10月公布获奖名单。《中国档案》杂志及中国档案网将陆续刊登优秀文章。

评选过程中如发现作品存在抄袭、剽窃、造假等行为的,一经核实,将取消作品评选资格、取消报送单位优秀组织奖评选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投稿人承担。

联系人:中国档案杂志社编辑二室陈娜娜、刘云

联系电话:010-63012005、63020797(传真)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档案局

2017年5月25日

该意见征集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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