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关于鼓励和扶持科技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杭高新[2014]3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16年度我区博士住房补贴和企业引进博士奖励工作,请各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区内企业(或经认定的引才机构)每引进一名具有理工科专业博士学位的人才,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企业(引才机构)1万元奖励。并给予新引进的博士每人每月1000元的房租补贴(本人及配偶在杭无自有房产),最多连续补助3年。
符合条件的理工科专业博士同时须满足以下条件:
1、2014年1月1日后新引进到区内工作,自引进之日起至申报兑现期间未离职;
2、非企业最大自然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2014年度与2015年度符合上述条件但未申报的本轮可补申报(不含已离职人员)。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博士住房补贴申报材料:
1、《杭州高新区(滨江)博士房租补贴申请汇总表》;
2、《杭州高新区(滨江)博士房租补贴申请表》;
3、企业工商登记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申请人身份证、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证明、结婚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5、申请人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保缴纳清单;
6、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杭无房证明(含余杭、萧山);
(二)企业引进博士奖励申报材料:
1、《杭州高新区(滨江)引进博士奖励申请汇总表》;
2、企业工商登记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引进博士的身份证、博士学历、学位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4、引进博士的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保缴纳清单。
三、其他事项
申报表和其它证明材料合并装订,请申报单位将纸质材料一式2份及申报表电子版于2017年7月30日前报送至滨江区人力社保局1129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高雯
电话:87702542
邮箱:1040303099@qq.com
地址:滨江区江南大道100号区行政中心1129办公室(邮政编码:310052)
附件:1、《杭州高新区(滨江)博士房租补贴申请汇总表》
2、《杭州高新区(滨江)博士房租补贴申请表》
3、《杭州高新区(滨江)引进博士奖励申请汇总表》
附件1:杭州高新区(滨江)博士房租补贴申请汇总表
附件2:杭州高新区(滨江)博士房租补贴申请表
附件3:杭州高新区(滨江)引进博士奖励申请汇总表
杭州高新区(滨江)人力社保局
2017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