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杭州市滨江区纪委、监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主管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市、区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主管全区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区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街道办事处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区政府及其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政府决定、决议、命令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等情况;负责对区政府各部门廉政效能监察的组织和指导;负责统一部署全区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指导;承担区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的职责。
3、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承担区委、区政府反腐败斗争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职责。
4、负责检查并处理区级机关各部门、各街道党的组织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对这些案件中的党组织和党员的处分或提出给予处分的建议;负责调查处理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街道办事处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区政府及其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按有关程序作出行政处分或提出给予行政处分的建议;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检组织和行政监察组织管辖范围内的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5、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保护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
6、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参与制定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地方性政策、规定;调查了解区政府各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制定有关政策的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的建议;变更或撤销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和行政执法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
7、负责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纪政纪教育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对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廉洁从政的教育。
8、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的理论研究;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9、调查研究、综合分析纪检监察系统的组织建设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对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的干部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10、对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促进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11、承办市纪委、监察局和区委、区政府委托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杭州市滨江区纪委、监察局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二、杭州市滨江区纪委、监察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杭州市滨江区纪委、监察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杭州市滨江区纪委、监察局2016年度收入决算872.4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71.93万元,占总收入99.94%,包括财政拨款收入871.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71.9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总收入99.94%;上年结转收入0.53万元,占总收入0.06 %。
(二)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杭州市滨江区纪委、监察局2016年度支出决算871.93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51.97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97 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87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4.12 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695.13 万元,日常公用支出87.86 万元,项目支出88.94 万元。
3.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71.9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决算变化情况
杭州市滨江区纪委、监察局2016年年初预算1,061.35万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71.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15 %。,主要是因为节约经费。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52.50万元,占86.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97万元,占1.9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8.87万元,占3.31%;住房保障(类)支出74.12万元,占8.50%。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费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年初预算779.31万元,2016年决算663.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节约经费。
一般公共服务费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6年年初预算135万元,2016年决算89.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节约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6年年初预算16.97万元,2016年决算为16.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6年年初预算14.4万元,2016年决算10.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减少。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6年年初预算25.93万元,2016年决算18.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减少。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年初预算66.84万元,2016年决算45.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减少。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16年年初预算22.9万元,2016年决算29.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有人员领取补缴。
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杭州市滨江区纪委、监察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82.9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95.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保等;
公用经费87.8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消耗性材料、劳务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四)政府性基金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杭州市滨江区纪委监察局2016年政府性基金拨款为0万元。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外事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6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一样。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6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0.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74.60%。主要用于接待常州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一行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批次减少。
其中,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12人次,共 0.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共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6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一样。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2016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杭州市滨江区纪委监察局本级等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7.86万元,比上年度减少23.06万元,下降20.79%,主要原因是节约经费。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杭州市滨江区纪委监察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杭州市滨江区纪委监察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4.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2016年度无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预算0万元,实际支出0万元。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信息:杭州市滨江区纪委、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