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请予审议。
杭州市财政局下达我区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64.7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54.76亿元,专项债务10亿元。今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10亿元,主要用于安置房及有部分收益的公益性投资项目;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务3.14亿元,用于偿还到期债务。根据预算法及《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地方政府债务限额需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并向社会公开。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请批准我区2018年地方债务限额为64.7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