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杭州市滨江区妇联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团结教育全区各族各界妇女以及各类妇女组织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根据党和政府的中心任务,组织和动员全区各级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组织开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妇女在五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组织开展家庭教育工作,普及先进的家庭教育理念。
2、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教育、引导妇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积极推动和开展对妇女的科学文化及生产劳动技能教育,全面提高妇女素质。
3、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研究涉及妇女切身利益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和市妇联反映社情民意,提出对策建议;推动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区妇女发展规划》、《区儿童发展规划》,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推荐、输送妇女人才,促进妇女参政。
4、指导全区各级妇女组织依据妇联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任务,开展妇女儿童工作;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5、加强与各族各界妇女的联系,包括与港、澳、台及国外妇女界的友好交流与合作。
6、承担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7、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杭州市滨江区妇联有1家预算单位,其中行政预算单位1家,为杭州市滨江区妇联。
(三)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区妇联办公设备共计27.46万元,其中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机房服务器、储存器等通用或专用设备0台。共有公务用车0辆。
二、杭州市滨江区妇联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杭州市滨江区妇联2018年收入预算349.82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收入349.82万元,占比100%。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杭州市滨江区妇联2018年支出预算349.82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2.1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8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28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07.7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50.11万元,项目支出92万元。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杭州市滨江区妇联2018年收入预算349.82万元,相比2017年收入预算295.56万元,主要是因为新增一名人员,和增加了“家庭教育服务试点体系”“伊创荟”两个专项,2018年支出预算同理。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杭州市滨江区妇联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349.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9.82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
2、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杭州市高新区(滨江)教育局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349.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9.82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财政拨款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目)210.1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92万元,主要用于“三八”节期间系列活动,各类创建、培训,儿童友好家园运作与维护,全区的家庭教育工作,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妇儿工委工作、伊创荟工作以及日常工作的开支。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保障8.52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和医疗补助经费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25.28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和为职工发放的购房补贴支出。
区妇联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257.8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7.71万元,公用经费50.1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57.82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207.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48.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经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因公出国费用、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06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费、入托儿童保育费补助等支出。
4、其他资本性支出1.5万元,主要是办公设备购置支出。
滨江区妇联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257.8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7.71万元,公用经费50.11万元。
(四)2018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杭州市滨江区妇联“三公”经费预算共计5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8年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18年安排公务接待费5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相关业务部门来访等公务活动接待经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六)绩效管理情况
无项目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金额0万元。
(七)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基本支出: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部门为完成其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因公出国(境)经费: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费: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公务用车运行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其他用车。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财政拨款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8妇联.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