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杭州白马湖生态创意城管理委员会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参与编制和修订白马湖生态创意城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各专项规划和城市设计,并做好相关报批工作。
2、组织拟订白马湖生态创意城开发建设有关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协助开展白马湖生态创意城区域内用地报批和征地拆迁工作。
4、组织拟订白马湖生态创意城区域内政府投资和建设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5、组织开展对外宣传推介,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白马湖生态创意城项目招商工作。
6、落实国家和省、市、区文化创意产业相关政策,引导、扶持和推进白马湖生态创意城区域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负责区动画产业基地的建设发展工作。
7、负责创意城管委会所属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8、承办区管委会、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杭州白马湖生态创意城管理委员会共有壹家预算单位。其中行政单位壹家,为杭州白马湖生态创意城管理委员会。
(三) 部门资产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杭州白马湖生态创意城管理委员会办公设备共计70.07万元,办公家具共计51.95万元,其中价值50万元以上的机房服务器、储存器等通用或专用设备0台。共有公务用车0辆。
二、杭州白马湖生态创意城管理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1、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部门收入预算2253.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53.81万元。2、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部门支出预算2253.81万元,其中:
按支出功能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9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9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147.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28万元。
按支出用途分类,基本支出574.81万元,项目支出 1679.00万元。 2018年度支预算比去年增长19.32%,主要是创意城范围内公益性物业管理内容增加等,今年项目支出比去年同期增长27.86%。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2253.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53.81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
2、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涉密信息除外)
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253.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53.81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包括: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468.6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1679.00万元主要用于白马湖生态创意城范围内公益性项目物业管理、养护、维修、招商业务、白马湖学研究、专项规划等方面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27.83万元,主要用于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11.13万元,主要用于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费用方面的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9.92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38.49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8.79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的购房补贴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74.81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472.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98.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经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因公出国费用、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06万元,主要包括生活补助费、入托儿童保育费补助等支出。
4、其他资本性支出3.9万元,主要是办公设备购置支出。
杭州白马湖生态创意城管理委员会部门2018年基本机关运行支出经费574.8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10万元,同比无变化。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预算10万元,主要用于相关业务部门来访等活动接待经费方面的支出,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涉密信息除外)
部门安排政府采购经费413.90万元,其中办公设备采购经费3.9万元,工程项目采购经费0万元,服务项目采购经费410万元。
(六)绩效管理情况
无项目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金额0万元。
(七)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基本支出: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部门为完成其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因公出国(境)经费: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费: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公务用车运行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其他用车。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财政拨款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信息:2018年白马湖预算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