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区住建局2017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8-03-13 08:18 点击率: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有关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精神,区住建局编制了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2018年工作打算。

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严格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认真加强组织和管理,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不断完善公开内容,强化载体建设,规范办事行为,及时主动发布信息。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我局主要从以下几方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二是健全制度,规范管理。三是及时发布,政务公开。  

2017年,我局在高新区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本机构职能、法规文件、规划计划、资金信息、人事信息、政府工作六大类的政府信息,共发布各类公开信息15条;在“滨江住建”公众号上发布文章14篇。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到“应公开尽公开”,2017年我局共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申请11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共1起、行政诉讼案共0起。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1、工作依据不够充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条款规定内涵较广,基本无官方释义,省、市、区级及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对条例内容的解读较为有限,无法有效指导实际工作。尤其是依申请公开工作,公开范围与依据,办理流程与要求,答复规范与标准等,都没有强有力的明确的参考依据,导致办理难度大,法律风险大。

2、规范化程度有待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是法律诉讼的前提之一,要求具有法律严谨性。相关科室、单位业务经办人员在处理日常繁忙的审批、管理事务同时,很少有时间接受系统的信息公开、法律知识培训,因此存在思想重视程度不够、办理流程不够严谨、答复规范性不够理想等问题。

3、信息公开不够全面。主动公开方面,已逐渐重视回应社会关切。但因我局条线多、职能多、事务多,群众对行政事务的关注度特别高,解读回应难以有效化解公众质疑等问题还比较突出,容易引发群众的质疑和不信任。

六、2018年工作打算

1、进一步规范流程。相比以往,2017年我局在处理依申请公开的过程中,进一步规范了信息公开内部审批流程,增加了法制审核环节,多一道把关的程序,让整个申请过程更加严谨和规范化。尽量避免因内部工作衔接不到、文书出具不规范等造成的行政诉讼。

2、进一步提高认识。要坚定不移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重要途径,与城市建设和行业管理等具体工作有机结合,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到人。

3、进一步完善功能。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全面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网、滨江住建微博微信在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中的各项功能,为公众提供自助获取信息更多的方式。

4、进一步落实责任。要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落实审核责任,把好政府公开信息的质量关。同时,梳理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落实责任,完善机制,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

区府办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索引号

002493523/2018-04691

发布机构

区住建局

备注/文号

发布日期

2018-03-13 08:18:09

滨江区住建局2017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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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有关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精神,区住建局编制了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2018年工作打算。

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严格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认真加强组织和管理,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不断完善公开内容,强化载体建设,规范办事行为,及时主动发布信息。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我局主要从以下几方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二是健全制度,规范管理。三是及时发布,政务公开。  

2017年,我局在高新区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本机构职能、法规文件、规划计划、资金信息、人事信息、政府工作六大类的政府信息,共发布各类公开信息15条;在“滨江住建”公众号上发布文章14篇。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到“应公开尽公开”,2017年我局共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申请11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共1起、行政诉讼案共0起。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1、工作依据不够充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条款规定内涵较广,基本无官方释义,省、市、区级及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对条例内容的解读较为有限,无法有效指导实际工作。尤其是依申请公开工作,公开范围与依据,办理流程与要求,答复规范与标准等,都没有强有力的明确的参考依据,导致办理难度大,法律风险大。

2、规范化程度有待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是法律诉讼的前提之一,要求具有法律严谨性。相关科室、单位业务经办人员在处理日常繁忙的审批、管理事务同时,很少有时间接受系统的信息公开、法律知识培训,因此存在思想重视程度不够、办理流程不够严谨、答复规范性不够理想等问题。

3、信息公开不够全面。主动公开方面,已逐渐重视回应社会关切。但因我局条线多、职能多、事务多,群众对行政事务的关注度特别高,解读回应难以有效化解公众质疑等问题还比较突出,容易引发群众的质疑和不信任。

六、2018年工作打算

1、进一步规范流程。相比以往,2017年我局在处理依申请公开的过程中,进一步规范了信息公开内部审批流程,增加了法制审核环节,多一道把关的程序,让整个申请过程更加严谨和规范化。尽量避免因内部工作衔接不到、文书出具不规范等造成的行政诉讼。

2、进一步提高认识。要坚定不移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重要途径,与城市建设和行业管理等具体工作有机结合,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到人。

3、进一步完善功能。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全面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网、滨江住建微博微信在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中的各项功能,为公众提供自助获取信息更多的方式。

4、进一步落实责任。要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落实审核责任,把好政府公开信息的质量关。同时,梳理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落实责任,完善机制,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