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8年信用滨江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 区发改局(信用办) 发布时间: 2018-04-28 16:57 点击率:

 滨信用办〔2018〕1号



区信用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推动和促进信用滨江建设工作,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现印发《2018年信用滨江建设工作要点》,望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2018年信用滨江建设工作要点

  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信用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3月30日



               



附件:

2018年信用滨江建设工作要点

 

为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以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精神为指导,聚焦城市国际化、拥江发展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努力推动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现制定2018年工作要点如下:

一、强化信用大数据平台

1、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工作。配合杭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对接城市数据大脑,依托政务云服务、阿里云技术全面升级信用平台,纵向按照国家省市一体化建设要求,实现市县两级信用信息的共享共用,及时梳理本地区信用信息归集目录,各部门要按照统一标准、统一规范及时将信用信息归集至区信用办。

2、提升平台服务能力。根据杭州市部署安排,通过嵌入式调用和轻量化程序等方式,为各部门提供快速便捷的信用核查、信用监督等服务。

二、深化信用应用和服务

3、强化政府引导信用应用。实现审核企业发债、政府财政专项扶持资金中查询和使用信用记录全覆盖;继续推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使用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在年度重点建设项目计划中涉及交通、能源、环保、水利、重大体育文化设施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招投标过程中,使用第三方机构的信用报告。推动省信用建设“531X”工程落地生效。

4、配合投资审批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强信用红黑名单在投资审批过程中的使用,将信用记录作为投资审批的重要参考,进一步落实守信联合奖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措施。

5、加强个人信用信息与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在积分落户、职称评定、表彰评优、人事考试、干部选拔任职、特殊行业入职、担任企业法人代表、负责人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出国旅游、乘坐高铁、飞机等高消费方面,应用个人信用信息和信用评价结果。

6、推进信用+城市应用。根据省市部署安排,积极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应用落地场景,逐步将信用应用到公共服务、普惠金融等领域,深化信用惠民应用。

三、加强政务诚信建设

7、构建政务信用承诺机制。各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在履职尽责、依法行政、优化服务等方面向社会公开作出信用承诺。完善政务诚信记录,将各部门及公务人员在履职过程中违背信用承诺行为,以及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信息纳入政务诚信记录。

8、开展各类专项治理工作。持续推进政务、涉金融、电子商务等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省专项治理工作要求进行整改,优化城市社会环境,营造良好的城市信用氛围。

四、开展信用联合奖惩

9、推动多领域联合奖惩备忘录有效落地。积极推动国家多部委联合签署的各项联合奖惩备忘录在我区落地。及时上报联合奖惩的实施成效和典型案例,在全社会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大格局。

10、完善信用红黑名单公示制度。常态化开展失信黑名单发布、曝光工作。推动各部门严格按照《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和规范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财金规〔20171798号)要求认定红黑名单,并于相关单位门户网站及信用滨江网络专栏进行公示

五、加大诚信教育宣传力度

11、增强社会信用教育。鼓励各部门在各行业开展主题宣传活动,举办诚信宣传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市场等活动。以企业为主要对象,在生产、流通领域开展信誉兴业主题教育;以公共服务人员为主要对象,重点推进公务员队伍诚信为民主题教育;以青少年为主要对象,在学校、共青团开展诚信立身主题教育。

12、加大信用宣传力度。各部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工具,加大信用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传播诚信为本守信得益的正能量;推动社区诚信活动和行业诚信服务活动,开展诚信人物、诚信事件、诚信社区等宣传活动,通过多种途径扩大全社会对信用建设的认知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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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8年信用滨江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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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滨信用办〔2018〕1号



区信用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推动和促进信用滨江建设工作,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现印发《2018年信用滨江建设工作要点》,望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2018年信用滨江建设工作要点

  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信用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3月30日



               



附件:

2018年信用滨江建设工作要点

 

为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以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精神为指导,聚焦城市国际化、拥江发展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努力推动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现制定2018年工作要点如下:

一、强化信用大数据平台

1、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工作。配合杭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对接城市数据大脑,依托政务云服务、阿里云技术全面升级信用平台,纵向按照国家省市一体化建设要求,实现市县两级信用信息的共享共用,及时梳理本地区信用信息归集目录,各部门要按照统一标准、统一规范及时将信用信息归集至区信用办。

2、提升平台服务能力。根据杭州市部署安排,通过嵌入式调用和轻量化程序等方式,为各部门提供快速便捷的信用核查、信用监督等服务。

二、深化信用应用和服务

3、强化政府引导信用应用。实现审核企业发债、政府财政专项扶持资金中查询和使用信用记录全覆盖;继续推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使用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在年度重点建设项目计划中涉及交通、能源、环保、水利、重大体育文化设施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招投标过程中,使用第三方机构的信用报告。推动省信用建设“531X”工程落地生效。

4、配合投资审批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强信用红黑名单在投资审批过程中的使用,将信用记录作为投资审批的重要参考,进一步落实守信联合奖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措施。

5、加强个人信用信息与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在积分落户、职称评定、表彰评优、人事考试、干部选拔任职、特殊行业入职、担任企业法人代表、负责人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出国旅游、乘坐高铁、飞机等高消费方面,应用个人信用信息和信用评价结果。

6、推进信用+城市应用。根据省市部署安排,积极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应用落地场景,逐步将信用应用到公共服务、普惠金融等领域,深化信用惠民应用。

三、加强政务诚信建设

7、构建政务信用承诺机制。各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在履职尽责、依法行政、优化服务等方面向社会公开作出信用承诺。完善政务诚信记录,将各部门及公务人员在履职过程中违背信用承诺行为,以及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信息纳入政务诚信记录。

8、开展各类专项治理工作。持续推进政务、涉金融、电子商务等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省专项治理工作要求进行整改,优化城市社会环境,营造良好的城市信用氛围。

四、开展信用联合奖惩

9、推动多领域联合奖惩备忘录有效落地。积极推动国家多部委联合签署的各项联合奖惩备忘录在我区落地。及时上报联合奖惩的实施成效和典型案例,在全社会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大格局。

10、完善信用红黑名单公示制度。常态化开展失信黑名单发布、曝光工作。推动各部门严格按照《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和规范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财金规〔20171798号)要求认定红黑名单,并于相关单位门户网站及信用滨江网络专栏进行公示

五、加大诚信教育宣传力度

11、增强社会信用教育。鼓励各部门在各行业开展主题宣传活动,举办诚信宣传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市场等活动。以企业为主要对象,在生产、流通领域开展信誉兴业主题教育;以公共服务人员为主要对象,重点推进公务员队伍诚信为民主题教育;以青少年为主要对象,在学校、共青团开展诚信立身主题教育。

12、加大信用宣传力度。各部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工具,加大信用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传播诚信为本守信得益的正能量;推动社区诚信活动和行业诚信服务活动,开展诚信人物、诚信事件、诚信社区等宣传活动,通过多种途径扩大全社会对信用建设的认知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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