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公办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
来源: 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18-06-13 11:47 点击率:

各公办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

为认真做好今年我区公办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新生报名入学工作,根据《杭州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杭教初〔2014〕13号)、《关于2018年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杭教办基〔2018〕63号) 精神,现将有关招生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学年龄

新生入学年龄满6周岁(2011年9月1日—2012年8月31日出生)。

二、报名时间

2018年6月23日至24日。

三、报名对象

本区常住户口学龄儿童和符合人才引进等政策的对象子女(详见以下第七条4、5、6、7)。符合积分入学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已由各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窗口受理报名,不用重复报名。

四、报名办法

公办小学实行“一站式”招生报名机制,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根据情况分别向相应的教育服务区学校或居住地学校报名,已在《杭州市区小学一年级入学网上报名系统》登记的,凭登记码调取报名信息,经学校审核,符合本校入学条件的,予以报名确认;符合入学条件、未在网上登记报名信息的,由学校输入报名系统。

1.本区常住户口学龄儿童向户籍所在教育服务区学校报名。

2.符合人才引进等政策的对象子女到居住地所在学校报名。

五、招生原则

1.属地管理原则。本区常住户口学龄儿童由户籍所在教育服务区学校直接受理;符合人才引进等政策的对象子女由居住地所在教育服务区学校直接受理。

2.“就近入学”和“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本区户籍学龄儿童户口与父母户口、家庭住房(父母有房产的,以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三者一致,由教育服务区学校优先安排入学。

六、招生录取办法

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核定招生计划,学校不得拒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同时区教育局可以根据周边学校报名情况,统

筹调剂周边教育服务区学龄儿童到该校入学。

当报名人数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时,学校应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宅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按下列先后顺序录取:

1.学龄儿童户口与父母户口、家庭住房(父母有房产的,以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三者一致,均在小学教育服务区。

2.学龄儿童户籍自学龄儿童出生日起在本市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家,且祖父母(外祖父母)住房在本小学教育服务区。

3.学龄儿童有杭州市区户籍,但不属于上述两类。

4.学龄儿童无杭州市区户籍,但符合在杭就读条件。

该学校未能录取的符合条件的学龄儿童由区教育局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至附近学校就读。

注:已参加积分入学申请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有关入学流程和时间详见《2018年滨江区居住证持有人积分申请子女入学公告》及《服务指南》,可登录杭州高新区(滨江)门户网站“教育资讯”栏目进行查询。2018年7月6日—7月12日,参加积分入学的随迁子女学校分配公示,2018年7月13日—7月14日,到分配的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七、其他

1.因拆迁安置需要到实际居住地所在学校入学的,应在户籍

所在地学校报名,并提交申请表、户口簿、房屋拆迁协议、自购房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由报名学校初审后集中上报区教育局,提交区政府有关部门进一步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一提交居住地学校,进入该校相应的录取序列,如居住地学校学额已满而未能录取,则由户籍所在地学校安排入学或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2.杭州市区集体户口家庭儿童,杭州市区有房产的,到房产所在地教育服务区学校报名;杭州市区无房产、集体户口在本区的,到户口或实际居住地所在教育服务区学校报名;杭州市区无房产、集体户口在外区、实际居住地在本区的,到儿童随户方(父或母)在本区务工单位所在教育服务区学校报名。由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统筹安排。

3.适龄特殊儿童入学报名。盲童向浙江省盲人学校报名(地址:富阳区高尔夫路585号;咨询电话:63167096);聋人儿童向杭州聋人学校报名(地址:下沙福城路150号;咨询电话:86621109、15355095845、15355095869);智障儿童凭本区户口簿、残疾证及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智商鉴定及生活适应能力测试证明向区教育局教育科报名。

4.在杭留学回国人员随归子女、华侨归侨子女、外籍华人子

女、港、澳、台籍人员随带子女(含港、澳、台籍学生)、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杭州市人才居住证》、《杭州市特聘的专家证书》或属地为杭州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来杭创业、引进人才及经区人才办审核通过的特殊人才子女入学,按照《关于在杭留学回国等人员子女入(转)杭州市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有关事项的通知》(杭教高中〔2012〕8号)及“杭州人才新政27条”规定办理。

5.工作地为杭州市区的回归和引进浙商子女入学,按照《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实施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促进杭州发展教育方面配套政策的通知》(杭教初[2012]10号)规定办理。

6.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由其在杭委托监护人户口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就近入学:父母在我国驻外机构工作或因公派往并长期在国外工作,父母双方均在野外地质勘察部门工作,户籍所在地确实无人照顾,需由杭州市区亲属照管或寄养在杭州市区的学生;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险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可以选择在其直系亲属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小学就读。

7.符合国家、省、市有关军人子女入学优待条件的军人子女,

以及驻杭部队师首长子女、城郊团级部队一名部队首长子女、本

校教师子女,经核准后可酌情照顾分配就读。

八、招生要求

1.建立学校招生政策公告制度。各校6月15日前通过校园网、张贴招生通告等形式向社会公告,公告内容包括:各小学招生计划、服务区范围、报名时间、报名办法、招生录取办法及需携带的材料等。各校应在规定时间进行报名信息登记和确认,不得自行提前或推迟。

部分热点学校涉及户籍生分流等情况时,应当在征求社区、家长代表意见下,形成招生办法提前告示家长。

2.加强入学政策宣传。学校要加强与社区的联系协调,采取多种渠道及时发布招生信息,帮助服务区内适龄儿童家长及时了解入学条件和报名程序。

3.规范招生程序和步骤。各校于6月28日前将本校录取及须统筹协调解决的学生名单,报区教育局教育科审批。7月6日前发放入学通知书。

4.市区小学招生统一使用杭州教育无纸化报名系统。各校要充分利用该系统提供的信息,努力减少纸质证明材料。要组织人员认真学习系统操作要求,报名信息登记与确认、录取与调配工作,均在该系统中完成。

5.各小学按区教育局确定的招生范围接受报名和招生。严禁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择校费,包括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坚决制止择校乱收费现象。各校不得录取已被其它学校录取的学生,若接受其它学校录取的服务区内户籍学生,须按规定流程办理转学手续。

各校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坚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积极配合区教育局完成招生的统筹安排,确保全区顺利完成2018年小学招生工作。

附件:2018年滨江区公办小学招生计划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局

杭 州 市 滨 江 区 教 育 局

2018年6月12日

附件:         2018年滨江区公办小学招生计划

序号

学校

拟招收新生班数

备注

1

江南实验学校

教育集团

月明校区

13


滨和小学

8


2

滨兴学校

4


3

滨江实验小学

10


4

浦沿小学教育集团

浦沿校区

4


山二分校

2


5

滨文小学

(含浙大教育学院附校过渡班级)

11


6

东冠小学

6


7

长河小学教育集团

长河校区

6


白马湖校区

4


8

西兴实验小学

4


9

春晖小学

6


10

闻涛小学

6


11

博文小学

4


12

钱塘实验小学

11


13

丹枫实验小学

8


合计

107


注:(1)上述为初定招生计划,最终将根据全区实际报名人数作相应调整。

(2)因彩虹城小学校舍将整体提升改造,2018年一年级招生暂停,按招生计划数,学区内符合条件学生将由钱塘实验小学招生。

(3)因春晖小学尚未建成,学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一年级入学需在滨和小学过渡,待春晖小学完全建成后,再整体搬迁至新校园。今年招生中,允许家长选择在过渡地小学或西兴实验小学入学,在6月23、24日现场报名时填表确认,一旦选定,小学阶段不得在西兴实验小学和春晖小学间转学。春晖小学的报名地点:新联路18号滨和小学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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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公办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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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公办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

为认真做好今年我区公办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新生报名入学工作,根据《杭州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杭教初〔2014〕13号)、《关于2018年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杭教办基〔2018〕63号) 精神,现将有关招生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学年龄

新生入学年龄满6周岁(2011年9月1日—2012年8月31日出生)。

二、报名时间

2018年6月23日至24日。

三、报名对象

本区常住户口学龄儿童和符合人才引进等政策的对象子女(详见以下第七条4、5、6、7)。符合积分入学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已由各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窗口受理报名,不用重复报名。

四、报名办法

公办小学实行“一站式”招生报名机制,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根据情况分别向相应的教育服务区学校或居住地学校报名,已在《杭州市区小学一年级入学网上报名系统》登记的,凭登记码调取报名信息,经学校审核,符合本校入学条件的,予以报名确认;符合入学条件、未在网上登记报名信息的,由学校输入报名系统。

1.本区常住户口学龄儿童向户籍所在教育服务区学校报名。

2.符合人才引进等政策的对象子女到居住地所在学校报名。

五、招生原则

1.属地管理原则。本区常住户口学龄儿童由户籍所在教育服务区学校直接受理;符合人才引进等政策的对象子女由居住地所在教育服务区学校直接受理。

2.“就近入学”和“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本区户籍学龄儿童户口与父母户口、家庭住房(父母有房产的,以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三者一致,由教育服务区学校优先安排入学。

六、招生录取办法

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核定招生计划,学校不得拒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同时区教育局可以根据周边学校报名情况,统

筹调剂周边教育服务区学龄儿童到该校入学。

当报名人数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时,学校应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宅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按下列先后顺序录取:

1.学龄儿童户口与父母户口、家庭住房(父母有房产的,以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三者一致,均在小学教育服务区。

2.学龄儿童户籍自学龄儿童出生日起在本市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家,且祖父母(外祖父母)住房在本小学教育服务区。

3.学龄儿童有杭州市区户籍,但不属于上述两类。

4.学龄儿童无杭州市区户籍,但符合在杭就读条件。

该学校未能录取的符合条件的学龄儿童由区教育局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至附近学校就读。

注:已参加积分入学申请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有关入学流程和时间详见《2018年滨江区居住证持有人积分申请子女入学公告》及《服务指南》,可登录杭州高新区(滨江)门户网站“教育资讯”栏目进行查询。2018年7月6日—7月12日,参加积分入学的随迁子女学校分配公示,2018年7月13日—7月14日,到分配的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七、其他

1.因拆迁安置需要到实际居住地所在学校入学的,应在户籍

所在地学校报名,并提交申请表、户口簿、房屋拆迁协议、自购房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由报名学校初审后集中上报区教育局,提交区政府有关部门进一步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一提交居住地学校,进入该校相应的录取序列,如居住地学校学额已满而未能录取,则由户籍所在地学校安排入学或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2.杭州市区集体户口家庭儿童,杭州市区有房产的,到房产所在地教育服务区学校报名;杭州市区无房产、集体户口在本区的,到户口或实际居住地所在教育服务区学校报名;杭州市区无房产、集体户口在外区、实际居住地在本区的,到儿童随户方(父或母)在本区务工单位所在教育服务区学校报名。由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统筹安排。

3.适龄特殊儿童入学报名。盲童向浙江省盲人学校报名(地址:富阳区高尔夫路585号;咨询电话:63167096);聋人儿童向杭州聋人学校报名(地址:下沙福城路150号;咨询电话:86621109、15355095845、15355095869);智障儿童凭本区户口簿、残疾证及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智商鉴定及生活适应能力测试证明向区教育局教育科报名。

4.在杭留学回国人员随归子女、华侨归侨子女、外籍华人子

女、港、澳、台籍人员随带子女(含港、澳、台籍学生)、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杭州市人才居住证》、《杭州市特聘的专家证书》或属地为杭州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来杭创业、引进人才及经区人才办审核通过的特殊人才子女入学,按照《关于在杭留学回国等人员子女入(转)杭州市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有关事项的通知》(杭教高中〔2012〕8号)及“杭州人才新政27条”规定办理。

5.工作地为杭州市区的回归和引进浙商子女入学,按照《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实施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促进杭州发展教育方面配套政策的通知》(杭教初[2012]10号)规定办理。

6.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由其在杭委托监护人户口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就近入学:父母在我国驻外机构工作或因公派往并长期在国外工作,父母双方均在野外地质勘察部门工作,户籍所在地确实无人照顾,需由杭州市区亲属照管或寄养在杭州市区的学生;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险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可以选择在其直系亲属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小学就读。

7.符合国家、省、市有关军人子女入学优待条件的军人子女,

以及驻杭部队师首长子女、城郊团级部队一名部队首长子女、本

校教师子女,经核准后可酌情照顾分配就读。

八、招生要求

1.建立学校招生政策公告制度。各校6月15日前通过校园网、张贴招生通告等形式向社会公告,公告内容包括:各小学招生计划、服务区范围、报名时间、报名办法、招生录取办法及需携带的材料等。各校应在规定时间进行报名信息登记和确认,不得自行提前或推迟。

部分热点学校涉及户籍生分流等情况时,应当在征求社区、家长代表意见下,形成招生办法提前告示家长。

2.加强入学政策宣传。学校要加强与社区的联系协调,采取多种渠道及时发布招生信息,帮助服务区内适龄儿童家长及时了解入学条件和报名程序。

3.规范招生程序和步骤。各校于6月28日前将本校录取及须统筹协调解决的学生名单,报区教育局教育科审批。7月6日前发放入学通知书。

4.市区小学招生统一使用杭州教育无纸化报名系统。各校要充分利用该系统提供的信息,努力减少纸质证明材料。要组织人员认真学习系统操作要求,报名信息登记与确认、录取与调配工作,均在该系统中完成。

5.各小学按区教育局确定的招生范围接受报名和招生。严禁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择校费,包括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坚决制止择校乱收费现象。各校不得录取已被其它学校录取的学生,若接受其它学校录取的服务区内户籍学生,须按规定流程办理转学手续。

各校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坚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积极配合区教育局完成招生的统筹安排,确保全区顺利完成2018年小学招生工作。

附件:2018年滨江区公办小学招生计划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局

杭 州 市 滨 江 区 教 育 局

2018年6月12日

附件:         2018年滨江区公办小学招生计划

序号

学校

拟招收新生班数

备注

1

江南实验学校

教育集团

月明校区

13


滨和小学

8


2

滨兴学校

4


3

滨江实验小学

10


4

浦沿小学教育集团

浦沿校区

4


山二分校

2


5

滨文小学

(含浙大教育学院附校过渡班级)

11


6

东冠小学

6


7

长河小学教育集团

长河校区

6


白马湖校区

4


8

西兴实验小学

4


9

春晖小学

6


10

闻涛小学

6


11

博文小学

4


12

钱塘实验小学

11


13

丹枫实验小学

8


合计

107


注:(1)上述为初定招生计划,最终将根据全区实际报名人数作相应调整。

(2)因彩虹城小学校舍将整体提升改造,2018年一年级招生暂停,按招生计划数,学区内符合条件学生将由钱塘实验小学招生。

(3)因春晖小学尚未建成,学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一年级入学需在滨和小学过渡,待春晖小学完全建成后,再整体搬迁至新校园。今年招生中,允许家长选择在过渡地小学或西兴实验小学入学,在6月23、24日现场报名时填表确认,一旦选定,小学阶段不得在西兴实验小学和春晖小学间转学。春晖小学的报名地点:新联路18号滨和小学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