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等有关规定精神,在各单位上报重大行政决策建议项目基础上,通过调研论证并经区政府同意,编制《2018年度滨江区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予公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承办单位认真组织实施重大行政决策项目程序,根据《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要求和本决策目录安排,会同有关单位认真起草决策草案。

二、实施重大行政决策必须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三、承办单位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实行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四、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建设的指导工作。

五、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将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和依法行政考核。

 

附件:2018年度滨江区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18年度滨江区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序号

重大行政决策项目

承办单位

1

制定出台《证照分离实施方案》

市场监管局

2

开放学校体育场馆,共享教育资源项目

教育局

3

长河街道六社区统筹开发项目

资产经营公司

长河街道

4

加快区疾控实验室建设,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项目

社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