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等有关规定精神,在各单位上报重大行政决策建议项目基础上,通过调研论证并经区政府同意,编制《2018年度滨江区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予公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承办单位认真组织实施重大行政决策项目程序,根据《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要求和本决策目录安排,会同有关单位认真起草决策草案。
二、实施重大行政决策必须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三、承办单位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实行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四、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建设的指导工作。
五、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将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和依法行政考核。
附件:2018年度滨江区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18年度滨江区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序号 | 重大行政决策项目 | 承办单位 |
1 | 制定出台《证照分离实施方案》 | 市场监管局 |
2 | 开放学校体育场馆,共享教育资源项目 | 教育局 |
3 | 长河街道六社区统筹开发项目 | 资产经营公司 长河街道 |
4 | 加快区疾控实验室建设,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项目 | 社发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