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理工科房租补贴政策落实工作,鼓励企业大力引进理工科专业博士学位人才,推动企业高质量的发展。经研究决定,现开展2017年度我区理工科博士房租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根据《关于鼓励和扶持科技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杭高新[2014]3号)文件规定,区内企业(或经认定的引才机构)每引进一名具有理工科专业博士学位的人才,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新引进的博士每人每月1000元的房租补贴(本人及配偶在杭无自有房产),最多连续补助3年。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1、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已享受过我区博士住房补贴,且在2017年12月31日前连续补助未满3年。
2、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3、非企业最大自然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4、本人及配偶在杭无自有房产。
注:此轮申报截止前,已获杭州市E类人才房补、购房或离职人员不再给予此补贴。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博士住房补贴申报材料:
1、《杭州高新区(滨江)博士房租补贴申请汇总表》;
2、《杭州高新区(滨江)博士房租补贴申请表》;
3、企业营业执照登记证(复印件);
4、申请人身份证、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结婚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5、申请人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保缴纳清单;
6、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杭无房证明(含余杭、萧山);
四、其他事项
请申报单位将材料一式1份于2018年10月10日前报送至滨江区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科。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方梦婷 高雯
电话:87702542 81187786
地址:滨江区江南大道100号区政府1623办公室(邮政编码:310052)
附件:
1、杭州高新区(滨江)博士房租补贴申请汇总表
2、杭州高新区(滨江)博士房租补贴申请表
杭州高新区(滨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10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理工科房租补贴政策落实工作,鼓励企业大力引进理工科专业博士学位人才,推动企业高质量的发展。经研究决定,现开展2017年度我区理工科博士房租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根据《关于鼓励和扶持科技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杭高新[2014]3号)文件规定,区内企业(或经认定的引才机构)每引进一名具有理工科专业博士学位的人才,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新引进的博士每人每月1000元的房租补贴(本人及配偶在杭无自有房产),最多连续补助3年。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1、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已享受过我区博士住房补贴,且在2017年12月31日前连续补助未满3年。
2、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3、非企业最大自然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4、本人及配偶在杭无自有房产。
注:此轮申报截止前,已获杭州市E类人才房补、购房或离职人员不再给予此补贴。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博士住房补贴申报材料:
1、《杭州高新区(滨江)博士房租补贴申请汇总表》;
2、《杭州高新区(滨江)博士房租补贴申请表》;
3、企业营业执照登记证(复印件);
4、申请人身份证、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结婚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5、申请人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保缴纳清单;
6、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杭无房证明(含余杭、萧山);
四、其他事项
请申报单位将材料一式1份于2018年10月10日前报送至滨江区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科。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方梦婷 高雯
电话:87702542 81187786
地址:滨江区江南大道100号区政府1623办公室(邮政编码:310052)
附件:
1、杭州高新区(滨江)博士房租补贴申请汇总表
2、杭州高新区(滨江)博士房租补贴申请表
杭州高新区(滨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