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鼓励博士后研究人员期满出站后留区创新创业,促进产学研结合和科技成果的转化,打造人才创新创业的集聚高地。经研究决定,现开展我区2017年度博士后出站安家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根据《关于鼓励和扶持科技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杭高新〔2014〕3号)文件规定,博士后期满出站后在区内工作并签订3 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安家补贴费10万元。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1、申报出站安家补贴人员出站区间须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已补贴人员不再重复补贴。
2、出站安家补贴分两次兑现,博士后经专家评审顺利出站并留在区内企业工作的(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即可申报首笔出站安家补贴5万元;出站满3年,期间一直在区内企业工作且按规定缴纳社保的,可申请次笔出站安家补贴5万元。
3、博士后经历须在区内设站单位取得。
注: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次笔出站安家补贴未申报的,可在此轮补申报,逾期不再给予申报。
三、申报材料
(一)首次申报:博士后证书、经专家评审通过的博士后出站考核材料、博士后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浙江省社会保险历年参保证明》。(交复印件,验原件,原件验后退回。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二)第二次申报:博士后证书、博士后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浙江省社会保险历年参保证明》。(交复印件,验原件,原件验后退回。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四、其他事项
请各单位于10月10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报区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科。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方梦婷 高雯
电话:87702542 81187786
地址:滨江区江南大道100号区政府1623办公室(邮政编码:310052)
附件:杭州高新区(滨江)博士后出站安家补贴申请表
杭州高新区(滨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10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鼓励博士后研究人员期满出站后留区创新创业,促进产学研结合和科技成果的转化,打造人才创新创业的集聚高地。经研究决定,现开展我区2017年度博士后出站安家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根据《关于鼓励和扶持科技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杭高新〔2014〕3号)文件规定,博士后期满出站后在区内工作并签订3 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安家补贴费10万元。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1、申报出站安家补贴人员出站区间须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已补贴人员不再重复补贴。
2、出站安家补贴分两次兑现,博士后经专家评审顺利出站并留在区内企业工作的(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即可申报首笔出站安家补贴5万元;出站满3年,期间一直在区内企业工作且按规定缴纳社保的,可申请次笔出站安家补贴5万元。
3、博士后经历须在区内设站单位取得。
注: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次笔出站安家补贴未申报的,可在此轮补申报,逾期不再给予申报。
三、申报材料
(一)首次申报:博士后证书、经专家评审通过的博士后出站考核材料、博士后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浙江省社会保险历年参保证明》。(交复印件,验原件,原件验后退回。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二)第二次申报:博士后证书、博士后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浙江省社会保险历年参保证明》。(交复印件,验原件,原件验后退回。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四、其他事项
请各单位于10月10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报区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科。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方梦婷 高雯
电话:87702542 81187786
地址:滨江区江南大道100号区政府1623办公室(邮政编码:310052)
附件:杭州高新区(滨江)博士后出站安家补贴申请表
杭州高新区(滨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