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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江区政府依申请信息公开2018年四季度情况
来源: 区法制办 发布时间: 2019-01-16 16:32 点击率:

2018年四季度,滨江区政府继续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法定义务,按照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依申请公开程序。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促进法治政府建设。2018年四季度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8年四季度,滨江区政府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8件,目前已经办理18件。从已经办理的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结果来看,公开4件,占总数的22.2%,部分公开1件,占总数的5.6%,不公开5件(2件信息不存在,3件本机关非公开义务人),占总数的27.8%,撤回8件(8件申请人主动撤回),占总数的44.4%;从申请人的类别来看,18件系公民申请;从申请的人数看,15件系单个公民的申请,占总数的83.3%,3件系多个公民共同的申请,占总数的16.7%;从申请的方式来看,通过网上申请10件,占总数的55.6%,通过邮寄申请7件,占总数的38.8%,通过现场送达1件,占总数的5.6%;从申请信息的类别来看,主要是涉及拆迁拆违及相关安置、政府资金信息、政府工作等内容。

二、 主要做法

在办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上,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保障申请人合法的知情权。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浙江政务服务网依申请公开平台畅通依申请网络渠道,同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上更新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办事流程,为申请人明确邮寄申请渠道和现场申请渠道。主动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做好信息申请受理前服务工作,对申请事项需补充资料、“多事一申请”等情况,尽量通过电话沟通取得申请人的配合和理解。同时,认真研判申请内容,不轻率答复,确保本机关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发生一起未答复、未按期答复情况。严格分类答复,做到斟词酌句、仔细推敲,务必准确、严谨、规范。

三、其他情况

今年四季度已经办理完毕的18件依申请信息公开案件,目前未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政府信息公开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打造阳光政府的重要手段和窗口,今后,区政府将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满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的获取,保障申请人的知情权,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9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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