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发改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1-04 15:17 点击率: 字体:[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要求,由区发展局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一、基本概况

2018年,滨江区发改局积极落实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本着依法、准确、及时、有效、便民的原则,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以政府门户网站和浙江政务服务网为依托,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着力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面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一)主动公开形式多样化。

根据形势的不断变化,充分考虑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我们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力度,不断拓展和延伸主动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充分利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等载体进行融合发布,借助新闻发布会、门户网站、浙江政务服务网等媒介发布政务信息外,还利用“滨江发布”、“滨江发改”微信微博公众号及时发布权威政务信息。对出台的重大政策文件、年度总结与计划、年度预算决算、统计报表及其他民生项目均向社会大众公开。  

(二)制度建设规范化。

根据国家、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2018年,我局进一步修改完善了《区发改局信息公开指南》、《滨江区发改局信息公开目录体系》,在滨江区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发布,并在工作中不断改进和完善公开的方式、方法。

(三)信息公开常态化。

我局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力度,不断拓展和延伸主动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在确保国家秘密和第三方隐私安全的前提下,将尽可能多的政府信息通过新闻媒体、门户网站、微信微博向社会和市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同时,将政务公开纳入局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将网站更新、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回应解读、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答复等内容作为常态化工作。

(四)工作人员业务专业化。

切实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到位,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各司其职共同抓的良好氛围。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8年,我局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积极搜集、准确分类、规范填报、发布信息。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3条,其中项目审批类信息26条,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类信息27条,政策法规类信息8条,财务管理类信息2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8年,我局接收、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其中邮寄申请6件,申请内容均为项目审批类。对接收的6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全部在法定时限内给予答复。6件已办结的申请中,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1件,申请信息不存在的5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委向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文件资料全部予以免费。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被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案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省、市有关要求相比,与社会公众需求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延伸和拓展,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等方面。如何做到信息公开和信息安全保密的统兼顾,特别是涉及敏感问题的信息公开,还需要进一步深化、细化工作机制,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六、2019年工作措施

1.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着力打破“信息孤岛”,全面梳理服务事项,特别是做好最多跑一次事项的动态调整和材料标准化工作,确保线上线下一致。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2.0深化对所有投资项目的全覆盖全监管。

2.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目录建设。根据省市要求梳理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清单,落实责任,扎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加强重要政策出台后的解读工作,提高政府信息的可读性。

3.根据“互联网+政务服务”精神,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平台的管理水平,全面推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件的受理、交办、督办、超期催办、考核等全流程网上运转,更好地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工作。

4.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制度、考核机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树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


滨江区发改局

2019年1月4日


政府信息公开

区府办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索引号

002493486/2019-05131

发布机构

区发改局

备注/文号

发布日期

2019-01-04 15:17:40

区发改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次数: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要求,由区发展局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一、基本概况

2018年,滨江区发改局积极落实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本着依法、准确、及时、有效、便民的原则,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以政府门户网站和浙江政务服务网为依托,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着力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面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一)主动公开形式多样化。

根据形势的不断变化,充分考虑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我们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力度,不断拓展和延伸主动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充分利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等载体进行融合发布,借助新闻发布会、门户网站、浙江政务服务网等媒介发布政务信息外,还利用“滨江发布”、“滨江发改”微信微博公众号及时发布权威政务信息。对出台的重大政策文件、年度总结与计划、年度预算决算、统计报表及其他民生项目均向社会大众公开。  

(二)制度建设规范化。

根据国家、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2018年,我局进一步修改完善了《区发改局信息公开指南》、《滨江区发改局信息公开目录体系》,在滨江区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发布,并在工作中不断改进和完善公开的方式、方法。

(三)信息公开常态化。

我局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力度,不断拓展和延伸主动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在确保国家秘密和第三方隐私安全的前提下,将尽可能多的政府信息通过新闻媒体、门户网站、微信微博向社会和市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同时,将政务公开纳入局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将网站更新、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回应解读、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答复等内容作为常态化工作。

(四)工作人员业务专业化。

切实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到位,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各司其职共同抓的良好氛围。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8年,我局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积极搜集、准确分类、规范填报、发布信息。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3条,其中项目审批类信息26条,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类信息27条,政策法规类信息8条,财务管理类信息2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8年,我局接收、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其中邮寄申请6件,申请内容均为项目审批类。对接收的6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全部在法定时限内给予答复。6件已办结的申请中,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1件,申请信息不存在的5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委向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文件资料全部予以免费。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被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案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省、市有关要求相比,与社会公众需求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延伸和拓展,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等方面。如何做到信息公开和信息安全保密的统兼顾,特别是涉及敏感问题的信息公开,还需要进一步深化、细化工作机制,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六、2019年工作措施

1.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着力打破“信息孤岛”,全面梳理服务事项,特别是做好最多跑一次事项的动态调整和材料标准化工作,确保线上线下一致。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2.0深化对所有投资项目的全覆盖全监管。

2.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目录建设。根据省市要求梳理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清单,落实责任,扎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加强重要政策出台后的解读工作,提高政府信息的可读性。

3.根据“互联网+政务服务”精神,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平台的管理水平,全面推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件的受理、交办、督办、超期催办、考核等全流程网上运转,更好地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工作。

4.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制度、考核机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树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


滨江区发改局

2019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