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学习的方案
来源: 区党委办 发布时间: 2019-11-01 16:12 点击率:

根据区党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部署,决定举办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学习,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2019年11月4日(周一)上午,在区文化中心4楼2402会议室举办,时间半天。

二、会议主题

围绕“高质量发展与高素质队伍”,开展第三次学习调研交流暨解放思想大讨论。

三、会议内容

时间:9:00—12:00

主持:区委书记王敏

内容:

1. 请区委副书记、区长李志龙传达中国共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约30分钟)。

2. 请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黄利文作警示教育案例分析(约10分钟)。

3. 我区担当作为好干部代表作交流发言(“杭州市担当作为好干部”王汀、厉建福,“浙江省担当作为好支书”候选人徐炎凤,每人10分钟)。

4. 请区领导黄利文、商丽萍、沈建、杨晓峰进行交流发言(每人15分钟)。

交流发言重点:(1)围绕党的政治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理想信念、宗旨性质、担当作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性修养、廉洁自律等八个方面和“十个如何”谈学习体会;

(2)聚焦“高质量发展与高素质队伍”,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对照市委书记调研我区工作精神,交流调研成果,剖析存在问题,提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思路举措。

5. 王敏书记讲话。

四、参加人员(约100人)

1. 邀请市委巡回指导组;

2. 区四套班子领导,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

3. 其他市管干部;

4. 区政协秘书长;

5. 各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区级机关各单位、各直属单位(含区直接监管企业)主要负责人或主持工作的负责人;

6. 市驻区有关单位;

7. 主题教育办相关负责人列席。

五、有关事项

1. 参加人员须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准时到会;

2. 会务工作由区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宣传部负责,区委办、区机关事务中心配合;

3. 请新闻中心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党委办公室

2019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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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学习的方案
发布时间: 2019-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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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党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部署,决定举办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学习,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2019年11月4日(周一)上午,在区文化中心4楼2402会议室举办,时间半天。

二、会议主题

围绕“高质量发展与高素质队伍”,开展第三次学习调研交流暨解放思想大讨论。

三、会议内容

时间:9:00—12:00

主持:区委书记王敏

内容:

1. 请区委副书记、区长李志龙传达中国共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约30分钟)。

2. 请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黄利文作警示教育案例分析(约10分钟)。

3. 我区担当作为好干部代表作交流发言(“杭州市担当作为好干部”王汀、厉建福,“浙江省担当作为好支书”候选人徐炎凤,每人10分钟)。

4. 请区领导黄利文、商丽萍、沈建、杨晓峰进行交流发言(每人15分钟)。

交流发言重点:(1)围绕党的政治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理想信念、宗旨性质、担当作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性修养、廉洁自律等八个方面和“十个如何”谈学习体会;

(2)聚焦“高质量发展与高素质队伍”,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对照市委书记调研我区工作精神,交流调研成果,剖析存在问题,提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思路举措。

5. 王敏书记讲话。

四、参加人员(约100人)

1. 邀请市委巡回指导组;

2. 区四套班子领导,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

3. 其他市管干部;

4. 区政协秘书长;

5. 各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区级机关各单位、各直属单位(含区直接监管企业)主要负责人或主持工作的负责人;

6. 市驻区有关单位;

7. 主题教育办相关负责人列席。

五、有关事项

1. 参加人员须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准时到会;

2. 会务工作由区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宣传部负责,区委办、区机关事务中心配合;

3. 请新闻中心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党委办公室

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