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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浙江省工艺美术大师示范工作室申报工作》的通知〔浙经信消费2019(155)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省文件要求于11月10日前登录APP电脑端填报申请材料,未明事项于区经信局联系:何羽,81187767。
杭州高新区(滨江)经信局
2019年11月4日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浙江省工艺美术大师示范工作室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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