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公办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
来源: 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19-04-26 17:25 点击率:

各公办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

为认真做好今年我区公办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新生报名入学工作,根据《杭州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杭教初〔2014〕13号)、《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公办民办小学同步招生工作的通知》(杭教基〔2019〕2 号) 精神,现将有关公办小学招生事项通知如下(民办小学招生事项按杭教基〔2019〕2 号通知执行):

一、入学年龄

新生入学年龄满6周岁(2012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出生)

二、公办小学报名对象

本区常住户口学龄儿童、符合人才引进等政策的对象子女(详见以下第五条4、5、6、7)和符合积分入学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其中符合积分入学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父母还需在2019年4月15日—5月13日向居住地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窗口提交积分入学申请,详见:《2019年滨江区居住证持有人积分申请子女入学公告》及《服务指南》,可登录杭州高新区(滨江)门户网站的“滨江生活--教育--公告公示”栏目,网址:http://www.hhtz.gov.cn/col/col1485978/index.html,或者通过关注“滨江发布”“滨江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了解。

三、报名方式

(一)信息登记和网上报名

符合入学条件、要求在本区公办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均应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在2019年5月5日10:00---5月13日17:00登录“杭州市小学一年级入学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入学管理系统,网址:https://xxbm.hzedu.gov.cn),登记入学信息。(注:报民办小学的也同时间同网址登记信息并完成报名)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父母登录入学管理系统登记入学信息后,继续完成报名程序。每名儿童在公办小学或民办小学中选报一类,其中,选择民办小学者限填报一所学校。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登记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二)公办小学现场信息核验和民办小学招生面谈

2019年6月22日、23日,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父母根据网上报名选择的学校类别,随带孩子、家庭户口本和父母身份证到教育服务区内的公办小学报名现场信息核验或参加民办小学的报名招生面谈。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对象,统一于2019年7月13日、14日到分配公示的公办小学现场信息核验。

四、录取办法

公办小学的录取分两个阶段:

1.第一阶段:2019年6月24日—29日

(1)公办小学依据《杭州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杭教初〔2014〕13号),根据报名儿童户籍、父母户籍、家庭住房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进行分类排序。

(2)公办小学在招生计划内,根据排序录取儿童户籍、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三者一致且均在学校学区内的儿童,以及本学区内世居家庭儿童(即《暂行办法》录取顺序中的第一类学生,俗称:“一表生”),并将录取结果通知录取学生父母。因超过招生计划数未能录取的,将进入第二阶段录取。民办小学在该阶段将完成全部录取工作。

2.第二阶段:2019年6月30日—7月14日

(1)第一阶段未被录取,符合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自动进入公办小学第二阶段招生程序。

(2)公办小学根据儿童户籍、父母户籍、家庭住房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对第一阶段未录取的儿童进行分类排序,其中报名民办小学的儿童,按照“同类情况排序靠后”原则,排在同类别报名公办小学的儿童之后(即:属“一表生”的排在所有“一表生”最后,以此类推)。

(3)公办小学在招生计划内,根据排序安排入学,未能录取的,由学区学校向区教育局提交名单,教育局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至附近学校入学,录取结果由学区学校负责通知录取学生父母。

五、其他

1.因拆迁安置需要到实际居住地所在学校入学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应在户籍所在地学校进行现场信息核验,填写统一的申请表,并提交户口本、房屋拆迁协议、自购房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复印件,由报名学校初审后集中上报区教育局,提交区政府有关部门进一步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区教育局按照拆迁居住实际情况排序,再统一提交居住地学校,进入该校相应的录取序列,如居住地学校学额已满而未能录取,则由户籍所在地学校安排入学或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它学校。

2.滨江区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家庭在杭州市区有房产的,到房产所在地教育服务区学校进行现场信息核验;杭州市区无房产的,到实际居住地所在教育服务区学校进行现场信息核验。市区内滨江区外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家庭在杭州市区无房产、实际居住地在本区的,到儿童随户方(父或母)在本区务工单位所在教育服务区学校报名现场信息核验,由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统筹安排。

3.适龄特殊儿童入学报名。盲童向浙江省盲人学校报名(地址:富阳区高尔夫路585号;咨询电话:63167096);聋儿向杭州文汇学校原杭州聋人学校报名(地址:下沙福城路150号;咨询电话:86621109、15355095845、15355095869);智障儿童凭本区户口本、残疾证及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智商鉴定及生活适应能力测试证明向区教育局教育科报名(咨询电话:87702150)。

4.在杭留学回国人员随归子女、华侨归侨子女、外籍华人子女、港澳台籍人员随带子女(含港澳台籍学生)、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杭州市人才居住证》《杭州市特聘的专家证书》或属地为杭州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来杭创业和引进人才及经区人才办审核通过的特殊人才子女入学,按照《关于在杭留学回国等人员子女入(转)杭州市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有关事项的通知》(杭教高中〔2012〕8号)及“杭州人才新政27条”规定办理。

5.工作地为杭州市区的回归和引进浙商子女入学,按照《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实施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促进杭州发展教育方面配套政策的通知》(杭教初[2012]10号)规定办理。

6.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由其在杭委托监护人户口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就近入学:父母在我国驻外机构工作或因公派往并长期在国外工作,父母双方均在野外地质勘察部门工作,户籍所在地确实无人照顾,需由杭州市区亲属照管或寄养在杭州市区的学生;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险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可以选择在其直系亲属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小学就读。

7.符合国家、省、市有关军人子女入学优待条件的军人子女和本校教师子女,按有关政策安排入学。

六、招生要求

1.建立学校招生政策公告制度。各校6月14日前通过校园网、张贴招生通告等形式向社会公告,公告内容包括:各小学招生计划、服务区范围、报名时间、报名办法、招生录取办法及需携带的材料等。各校应在规定时间进行报名信息核验和录取工作,不得自行提前或推迟。

部分热点学校涉及户籍生分流等情况时,应当在征求社区、家长代表意见下,形成招生办法报教育局教育科,并提前告示家长。

2.加强入学政策宣传。学校要加强与社区的联系协调,采取

多种渠道及时发布招生信息,帮助服务区内适龄儿童家长及时了

解入学条件和报名程序。

3.规范招生程序和步骤。各公办小学第一阶段拟录取的学生名单于6月26日前上报区教育局教育科审批,6月28日发放入学通知书。第二阶段拟录取学生及须统筹协调解决的学生名单于7月2日前上报区教育局教育科审批和统筹,7月8日前发放入学通知书。7月13、14日发放积分入学对象的入学通知书。

4.市区小学招生统一使用《杭州市小学一年级入学管理系统》。各校要充分利用该系统提供的信息,努力减少纸质材料以方便家长。要组织人员认真学习系统操作要求,报名信息核验与确认、录取与调配工作,均在该系统中完成。

5.各小学按区教育局确定的招生范围接受报名和招生。严禁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择校费,包括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坚决制止择校乱收费现象。各校不得录取已被其它学校录取的学生,若接受其它学校录取的服务区内户籍学生,须按规定流程办理转学手续。对在招生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行为将进行问责。

6.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各校要组织好人员,耐心解答家长、居民有关招生中的一些疑问。按照“最多跑一次”要求,招生工作流程中除报名现场信息核验环节需要家长到学校外,一般不需要再让家长到校,信息核验时不得另外要求家长提供证明材料。

各校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坚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积极配合区教育局完成招生

的统筹安排,确保全区顺利完成2019年小学招生工作。 


附件:2019年滨江区公办小学招生计划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局

杭 州 市 滨 江 区 教 育 局

2019年4月26日


附件:       2019年滨江区公办小学招生计划

序号

学校

拟招收新生班数

备注

1

江南实验学校

教育集团

月明校区

12


滨和小学

6


2

滨兴学校

4


3

滨江实验小学

10


4

浦沿小学教育集团

浦沿校区

4


山二分校

2


5

滨文小学

(含浙大教育学院附校过渡班级)

12


6

东冠小学

4


7

长河小学教育集团

长河校区

5


白马湖校区

4


8

西兴实验小学

5


9

春晖小学

6


10

闻涛小学

6


11

博文小学

4


12

钱塘实验小学

11


13

丹枫实验小学

6


14

奥体单元小学

4


合计

105


注:(1)上述为初定招生计划,最终将根据全区实际报名人数作相应调整。

(2)因彩虹城小学校舍将整体提升改造,2019年一年级招生暂停,按

招生计划数,学区内符合条件学生将由钱塘实验小学招收。

(3)因学校尚未建成,奥体单元小学学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一年

级入学需在丹枫实验小学过渡,待奥体单元小学建成启用后,再整体搬迁至新校园。今年招生中,允许家长选择在丹枫实验小学入学或在丹枫实验小学过渡,在6月22、23日报名现场信息核验时填表确认,一旦选定,不得更改,选择在丹枫实验小学入学的,小学期间不得转到奥体单元小学,选择在丹枫实验小学过渡的,过渡期结束,须到奥体单元小学就读。奥体单元小学的报名现场信息核验地点:丹枫路520号丹枫实验小学内。

(4)因学校重建,山二分校2019学年1-2年级学生需在东冠小学过渡。山二分校报名现场信息核验地点:东冠路431号东冠小学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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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公办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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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公办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

为认真做好今年我区公办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新生报名入学工作,根据《杭州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杭教初〔2014〕13号)、《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公办民办小学同步招生工作的通知》(杭教基〔2019〕2 号) 精神,现将有关公办小学招生事项通知如下(民办小学招生事项按杭教基〔2019〕2 号通知执行):

一、入学年龄

新生入学年龄满6周岁(2012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出生)

二、公办小学报名对象

本区常住户口学龄儿童、符合人才引进等政策的对象子女(详见以下第五条4、5、6、7)和符合积分入学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其中符合积分入学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父母还需在2019年4月15日—5月13日向居住地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窗口提交积分入学申请,详见:《2019年滨江区居住证持有人积分申请子女入学公告》及《服务指南》,可登录杭州高新区(滨江)门户网站的“滨江生活--教育--公告公示”栏目,网址:http://www.hhtz.gov.cn/col/col1485978/index.html,或者通过关注“滨江发布”“滨江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了解。

三、报名方式

(一)信息登记和网上报名

符合入学条件、要求在本区公办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均应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在2019年5月5日10:00---5月13日17:00登录“杭州市小学一年级入学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入学管理系统,网址:https://xxbm.hzedu.gov.cn),登记入学信息。(注:报民办小学的也同时间同网址登记信息并完成报名)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父母登录入学管理系统登记入学信息后,继续完成报名程序。每名儿童在公办小学或民办小学中选报一类,其中,选择民办小学者限填报一所学校。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登记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二)公办小学现场信息核验和民办小学招生面谈

2019年6月22日、23日,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父母根据网上报名选择的学校类别,随带孩子、家庭户口本和父母身份证到教育服务区内的公办小学报名现场信息核验或参加民办小学的报名招生面谈。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对象,统一于2019年7月13日、14日到分配公示的公办小学现场信息核验。

四、录取办法

公办小学的录取分两个阶段:

1.第一阶段:2019年6月24日—29日

(1)公办小学依据《杭州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杭教初〔2014〕13号),根据报名儿童户籍、父母户籍、家庭住房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进行分类排序。

(2)公办小学在招生计划内,根据排序录取儿童户籍、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三者一致且均在学校学区内的儿童,以及本学区内世居家庭儿童(即《暂行办法》录取顺序中的第一类学生,俗称:“一表生”),并将录取结果通知录取学生父母。因超过招生计划数未能录取的,将进入第二阶段录取。民办小学在该阶段将完成全部录取工作。

2.第二阶段:2019年6月30日—7月14日

(1)第一阶段未被录取,符合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自动进入公办小学第二阶段招生程序。

(2)公办小学根据儿童户籍、父母户籍、家庭住房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对第一阶段未录取的儿童进行分类排序,其中报名民办小学的儿童,按照“同类情况排序靠后”原则,排在同类别报名公办小学的儿童之后(即:属“一表生”的排在所有“一表生”最后,以此类推)。

(3)公办小学在招生计划内,根据排序安排入学,未能录取的,由学区学校向区教育局提交名单,教育局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至附近学校入学,录取结果由学区学校负责通知录取学生父母。

五、其他

1.因拆迁安置需要到实际居住地所在学校入学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应在户籍所在地学校进行现场信息核验,填写统一的申请表,并提交户口本、房屋拆迁协议、自购房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复印件,由报名学校初审后集中上报区教育局,提交区政府有关部门进一步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区教育局按照拆迁居住实际情况排序,再统一提交居住地学校,进入该校相应的录取序列,如居住地学校学额已满而未能录取,则由户籍所在地学校安排入学或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它学校。

2.滨江区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家庭在杭州市区有房产的,到房产所在地教育服务区学校进行现场信息核验;杭州市区无房产的,到实际居住地所在教育服务区学校进行现场信息核验。市区内滨江区外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家庭在杭州市区无房产、实际居住地在本区的,到儿童随户方(父或母)在本区务工单位所在教育服务区学校报名现场信息核验,由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统筹安排。

3.适龄特殊儿童入学报名。盲童向浙江省盲人学校报名(地址:富阳区高尔夫路585号;咨询电话:63167096);聋儿向杭州文汇学校原杭州聋人学校报名(地址:下沙福城路150号;咨询电话:86621109、15355095845、15355095869);智障儿童凭本区户口本、残疾证及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智商鉴定及生活适应能力测试证明向区教育局教育科报名(咨询电话:87702150)。

4.在杭留学回国人员随归子女、华侨归侨子女、外籍华人子女、港澳台籍人员随带子女(含港澳台籍学生)、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杭州市人才居住证》《杭州市特聘的专家证书》或属地为杭州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来杭创业和引进人才及经区人才办审核通过的特殊人才子女入学,按照《关于在杭留学回国等人员子女入(转)杭州市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有关事项的通知》(杭教高中〔2012〕8号)及“杭州人才新政27条”规定办理。

5.工作地为杭州市区的回归和引进浙商子女入学,按照《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实施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促进杭州发展教育方面配套政策的通知》(杭教初[2012]10号)规定办理。

6.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由其在杭委托监护人户口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就近入学:父母在我国驻外机构工作或因公派往并长期在国外工作,父母双方均在野外地质勘察部门工作,户籍所在地确实无人照顾,需由杭州市区亲属照管或寄养在杭州市区的学生;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险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可以选择在其直系亲属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小学就读。

7.符合国家、省、市有关军人子女入学优待条件的军人子女和本校教师子女,按有关政策安排入学。

六、招生要求

1.建立学校招生政策公告制度。各校6月14日前通过校园网、张贴招生通告等形式向社会公告,公告内容包括:各小学招生计划、服务区范围、报名时间、报名办法、招生录取办法及需携带的材料等。各校应在规定时间进行报名信息核验和录取工作,不得自行提前或推迟。

部分热点学校涉及户籍生分流等情况时,应当在征求社区、家长代表意见下,形成招生办法报教育局教育科,并提前告示家长。

2.加强入学政策宣传。学校要加强与社区的联系协调,采取

多种渠道及时发布招生信息,帮助服务区内适龄儿童家长及时了

解入学条件和报名程序。

3.规范招生程序和步骤。各公办小学第一阶段拟录取的学生名单于6月26日前上报区教育局教育科审批,6月28日发放入学通知书。第二阶段拟录取学生及须统筹协调解决的学生名单于7月2日前上报区教育局教育科审批和统筹,7月8日前发放入学通知书。7月13、14日发放积分入学对象的入学通知书。

4.市区小学招生统一使用《杭州市小学一年级入学管理系统》。各校要充分利用该系统提供的信息,努力减少纸质材料以方便家长。要组织人员认真学习系统操作要求,报名信息核验与确认、录取与调配工作,均在该系统中完成。

5.各小学按区教育局确定的招生范围接受报名和招生。严禁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择校费,包括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坚决制止择校乱收费现象。各校不得录取已被其它学校录取的学生,若接受其它学校录取的服务区内户籍学生,须按规定流程办理转学手续。对在招生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行为将进行问责。

6.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各校要组织好人员,耐心解答家长、居民有关招生中的一些疑问。按照“最多跑一次”要求,招生工作流程中除报名现场信息核验环节需要家长到学校外,一般不需要再让家长到校,信息核验时不得另外要求家长提供证明材料。

各校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坚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积极配合区教育局完成招生

的统筹安排,确保全区顺利完成2019年小学招生工作。 


附件:2019年滨江区公办小学招生计划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局

杭 州 市 滨 江 区 教 育 局

2019年4月26日


附件:       2019年滨江区公办小学招生计划

序号

学校

拟招收新生班数

备注

1

江南实验学校

教育集团

月明校区

12


滨和小学

6


2

滨兴学校

4


3

滨江实验小学

10


4

浦沿小学教育集团

浦沿校区

4


山二分校

2


5

滨文小学

(含浙大教育学院附校过渡班级)

12


6

东冠小学

4


7

长河小学教育集团

长河校区

5


白马湖校区

4


8

西兴实验小学

5


9

春晖小学

6


10

闻涛小学

6


11

博文小学

4


12

钱塘实验小学

11


13

丹枫实验小学

6


14

奥体单元小学

4


合计

105


注:(1)上述为初定招生计划,最终将根据全区实际报名人数作相应调整。

(2)因彩虹城小学校舍将整体提升改造,2019年一年级招生暂停,按

招生计划数,学区内符合条件学生将由钱塘实验小学招收。

(3)因学校尚未建成,奥体单元小学学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一年

级入学需在丹枫实验小学过渡,待奥体单元小学建成启用后,再整体搬迁至新校园。今年招生中,允许家长选择在丹枫实验小学入学或在丹枫实验小学过渡,在6月22、23日报名现场信息核验时填表确认,一旦选定,不得更改,选择在丹枫实验小学入学的,小学期间不得转到奥体单元小学,选择在丹枫实验小学过渡的,过渡期结束,须到奥体单元小学就读。奥体单元小学的报名现场信息核验地点:丹枫路520号丹枫实验小学内。

(4)因学校重建,山二分校2019学年1-2年级学生需在东冠小学过渡。山二分校报名现场信息核验地点:东冠路431号东冠小学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