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滨江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与滨江区财政局制定了《滨江区农转居安置房加装电梯资金保障办法(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6月13日前通过传真、信函等方式反馈至滨江区住建局。

联系人:胡启明:87799528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87号

邮编:310052


附件信息:《滨江区农转居安置房加装电梯资金保障办法(征求意见稿)》


滨江区农转居安置房加装电梯资金保障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加快推进我区农转居安置房加装电梯工作,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杭州市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17〕123号)、《杭州市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与管线迁移财政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修订版)(杭房局〔2018〕213号)、《滨江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区住建〔2018〕101号)文件精神及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制订我区农转居安置房加装电梯资金保障方案。

一、适用范围

滨江区范围内农转居安置房四层及以上的非单一产权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

二、补助原则

严格按照“业主主体、社区主导、政府引导、各方支持”的原则,对签订加装协议的单元实施补助,财政资金补助遵循事后审核拨付和工程进度拨付的原则进行。

三、补助标准

(一)设计补助。加装电梯方案的深化设计和施工图审等费用由区级财政承担,具体费用根据合同签订拨付。

(二)电梯补助。加装电梯所需建设资金由业主和政府共同承担,其中单元业主承担电梯费用,电梯费用按照五层楼7万元/台;六层楼7.5万元/台核定(楼层数按产权证上标明的总层数为准);政府对符合条件的加装电梯项目,区政府给予20万元/台的补助,由区级财政承担;剩余资金缺口由区安置房建设单位予以保障。

(三)管线补助。涉及管线迁移费用的,每部电梯管线迁移区级财政均按照10万元/台进行补助,各管线单位以固定比例进行分摊,不足部分由管线单位自行承担。

(四)考核补助。实施加装电梯量化考核,对每完成一台电梯加装给予社区适当的资金补助,由区级财政承担。

(五)运管补助。电梯运行、维护、保养费用按照农转居安置房小区现有电梯管理模式执行。

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联合审查、并在2024年6月30日前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的加装电梯项目可申请政府补助资金。

四、补助程序

(一)设计补助程序

区加梯办以小区为单位,采取邀请招标方式实施加装电梯方案设计招标,具体经费根据合同签订为准,经区财政审核后拨付至区住建局。

(二)电梯补助程序

业主出资经费在签订加装电梯协议后由属地社区牵头,以小区单元为单位收取,经费统一划入属地街道电梯加装专用指定账户。政府出资经费根据招投标合同签订协议,由属地街道向安置房小区建设单位进行申请,安置房小区建设单位按照工程进度拨付原则执行,区加梯办对拨付的资金进行核定。

(三)管线补助程序

在加装电梯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后,由管线单位填报管线迁改资金补助申请表(附件1),经社区、街道、加梯办盖章确认后,由属地街道向区财政提出补助资金申请。

(四)考核补助程序

在加装电梯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后,由属地社区填报社区考核资金补助申请表(附件2),经街道、加梯办盖章确认后,由属地街道向区财政提出补助资金申请。

五、补助资金使用和管理

(一)电梯补助资金

属地街道应设立电梯加装专用账户,有专人负责管理,便于资金的使用,并根据工程进度公示收支明细。

(二)管线迁移补助资金

对于10万/台的管线迁移补助资金由属地街道按照固定比例拨付给各管线单位,具体分摊费用为:电力4.5万,燃气1.5万,水务1.8万,华数1万,电信0.6万,移动和联通各0.3万。

(三)社区考核补助资金

对于社区考核补助资金由属地街道拨付给相应社区,由社区根据加梯工作需要自行安排资金使用。

六、其他规定

(一)本方案执行期为2019年5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

(二)管线迁改含电梯加装基坑内所有涉及管线,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再议。

(三)本方案由区住建局、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滨江区安置小区加装电梯项目管线单位资金补助申.doc

附件2:滨江区安置小区加装电梯项目社区资金补助申请表.doc

附件3:滨江区安置房小区授权委托书.doc

附件4:滨江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协议书(范本).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