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杭州市公安局滨江分局(汇总)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指导、检查、监督全区公安工作。
2、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全区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3、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负责对危害国家安全、刑事案件、经济案件以及毒品案件的侦查、预审工作。
4、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5、指导、检查、监督全区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
6、指导、监督、组织实施全区消防工作。
7、指导、监督全区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体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8、指导、监督、实施全区公安机关对信息网络的安全检察工作。
9、组织、指导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我区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10、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的管理工作。
11、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12、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做好各类重点时段、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13、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杭州市公安局滨江分局(汇总)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
纳入杭州市公安局滨江分局(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杭州市协警支队滨江区协警大队
二、杭州市公安局滨江分局(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杭州市公安局滨江分局(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24,556.73万元,与2017年度执行数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569.4万元,下降6.01%。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安排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3,658.59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22,179.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2,179.7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93.75%;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1,478.81万元,占收入合计6.2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3,59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166.76万元,占64.29%;项目支出8,425.34万元,占35.7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2,179.77万元,与2017年执行数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580.79万元,下降6.65%。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安排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179.7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01%。与2017年执行数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580.79万元,下降6.65%。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安排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179.77,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20,060.43万元,占90.44%;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56.29万元,占3.4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85.53万元,占1.29%;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1,077.53万元,占4.86%;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9784.54万元,支出决算为22,179.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11%,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当年度新增人员22人。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8297.55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9824.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4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增人增资。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3196.18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3763.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7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追加省市专项补助资金。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治安管理(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2035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2025.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项目经费的调减。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刑事侦查(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0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98.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0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调整年初预算。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禁毒管理(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4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76.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2.2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追加禁毒工作专项经费。
6.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反恐怖(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网络运行及维护(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344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339.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6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项目经费的调减。
8.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拘押收教场所(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70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699.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项目经费的调减。
9.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事业运行(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2924.13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3222.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2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增人增资。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9.25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1.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5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离退休人员的增加。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551.32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527.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7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减。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220.53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216.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3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职业年金缴费基数调减。
1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394.96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285.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2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行政单位医疗缴费基数调减。
14.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671.24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732.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0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公积金调整。
15.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290.38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345.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9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新增人员住房补贴余额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166.7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134.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3,032.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八)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67.2万元,支出决算为285.96万元,完成预算的77.88%,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减少32.73万元和公务接待费减少48.51万元。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7年度执行数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费用为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84.47万元,占99.48%,与2017年度执行数相比,增加107.6万元,增长60.84%,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9万元,占0.52%,与2017年度执行数相比,减少0.41万元,下降21.57%,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批次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费用为零。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317.2万元,支出决算为284.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6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度更新8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29.16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8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5.31万元,主要用于分局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8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2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50万元,支出决算为1.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8%。主要用于接待相关业务部门来访等公务活动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批次减少。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累计124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外国友人等费用的支出;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4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业务部门来访等公务活动等支出。接待124人次,11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区公安分局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涉及项目2个,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12.86万元,占项目资金预算总额的4.38%。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公开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杭州市公安局滨江分局(汇总)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公安特费及政治处警营文化展示厅建设项目费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公安特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5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万元,执行数为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对隐蔽战线的战斗提供了经费保障。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随着科技的发展,原有的秘密侦查手段被高科技所替代。下一步改进措施:立足于秘密侦查手段不断改进,增强秘密侦查手段的建设与利用。
(2)政治处警营文化展示厅建设项目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0分,自评结论为“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2.86万元,执行数为72.8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丰富民警生活,提高;战斗的积极性。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文化创新不足,文化活动枯燥,。下一步改进措施:积极创新,不断提高民警、辅警的精神文化需求。
2018年滨江区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所评年度:2018年 | |||||
单位名称 | 杭州市公安局滨江区分局 | ||||
项目名称 | 公安特费 | ||||
项目资金(万元) | 40 | ||||
项目类别 | □经常性项目;□一次性项目;√专项资金类项目 | ||||
绩效目标名称 | 目标值 | 目标完成情况 | 评价等级 | 绩效分析(成效、问题) | |
一、产出目标 | 数量目标 | 特勤人员(涉密) | 完成 | 优 | 几类特殊人员(涉密) |
质量目标 | 保障提供消息的可靠度≥99% | ≥99% | 优 | 保证特费使用安全合规 | |
成本指标 | 保障特勤人员≥99% | ≥99% | 优 | 对提供线索人员的奖励 | |
…… | |||||
二、效益与效果目标 | 经济效益 | ||||
社会效益 | 满足特费支出 | 满足 | 优 | 满足特费支出 | |
环境效益 | 优 | ||||
满意度 | 使服务对象满意≥99% | ≥99% | 优 | 使服务对象满意 | |
自评结论 | 项目财政资金使用率 | 100% | |||
自评等级 | 优 | ||||
自评补充信息 | 无 | ||||
自评审查 (财政部门填写) | 1.自评内容完整,结论合理。 | ||||
2.自评内容较完整,结论较合理。 | |||||
3.自评完整性一般,结论合理性一般。 | |||||
4.自评不完整,结论不合理。 | |||||
2018年滨江区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所评年度:2018年 | |||||
单位名称 | 杭州市公安局滨江区分局 | ||||
项目名称 | 政治处警营文化展示厅建设 | ||||
项目资金(万元) | 72.86 | ||||
项目类别 | 经常性项目; ☑一次性项目; □专项资金类项目 | ||||
绩效目标名称 | 目标值 | 目标完成情况 | 评价等级 | 绩效分析(成效、问题) | |
一、产出目标 | 数量目标 | 100% | 展示厅计划完成率 | 优 | 较好地完成了展示需求 |
质量目标 | 100% | 展示厅验收合格率 | 优 | 根据合同要求完成施工 | |
时效目标 | 100% | 按合同时间及时率 | 优 | 按时完工 | |
…… | |||||
二、效益与效果目标 | 经济效益 | ||||
社会效益 | 100% | 丰富民警生活、提高战斗积极性 | 良 | 文化创新不足 | |
环境效益 | |||||
满意度 | 90% | 全警的满意度 | 良 | 文化活动枯燥 | |
…… | |||||
自评结论 | 项目财政资金使用率 | 100% | |||
自评等级 | 良好 | ||||
自评补充信息 | |||||
自评审查 (财政部门填写) | 1.自评内容完整,结论合理。 | ||||
2.自评内容较完整,结论较合理。 | |||||
3.自评完整性一般,结论合理性一般。 | |||||
4.自评不完整,结论不合理。 |
3.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如有)
2018年度本单位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项目为0个。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32.2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679.96万元,增长28.9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15.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15.3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区公安分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6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6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其他专业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9.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8年度杭州市公安局滨江区分局附表(汇总).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