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杭州市滨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主要工作职责

杭州市滨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杭州市滨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区人力社保局、区编委办)合署办公。

区人力社保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相应的措施及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编制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区机关和区属事业单位人员计划,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统计工作。

3、管理全区人才开发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实施全区人才发展战略、规划和综合性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国内外各级各类人才引进、选拔、培养、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区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4、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贯彻执行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援助制度;统筹协调推动家庭服务业发展促进就业;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大学生创业政策;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创业指导和管理服务工作,推进大学生创业实训;贯彻执行职业技能资格制度,推进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建立健全就业、失业预测预警、监控分析制度,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5、负责全区社会保障工作。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全区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工作,促进社会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负责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

6、综合管理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工作;负责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津补贴标准及管理办法;指导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贯彻实施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政策。

7、负责全区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组织实施公务员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区事业单位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综合管理。

8、综合管理全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研究制定全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具体措施;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专业技术职(执)业资格制度,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评价和资格考试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10、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贯彻执行职工工时、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依法查处劳动违法案件; 负责全区人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11、承办区管委会、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区编委办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有关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法规、政策。

2、研究拟订全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组织实施全区机构改革方案。

3、协调区党委、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其调整;协调区党委各部门之间,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之间,区党委各部门和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区级各部门与街道之间的职责分工。

4、审核并管理区党委和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及部门管理机构,区管委会、区政府派出机构、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并管理区人大、政协工委、法院、检察院机关和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全区各级行政编制总额和专项编制总额。

5、拟订全区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协同区级各有关部门推进各类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参与全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审核区直属事业单位及区级各部门、街道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参与全区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审核、报批工作。

6、贯彻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监督指导全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7、指导并监督检查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

8、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机构编制统计和机构编制数据库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财政统发工资的人员编制审核。

9、承办区党委、区管委会、区政府和区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杭州市滨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其中行政单位1家,为杭州市滨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二、杭州市滨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杭州市滨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为23490.59万元,支出为23490.59万元,与2017年度执行数相比,收入减少493.91万元,下降2.1%;支出减少493.91万元,下降2.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专项项目调减经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3490.59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23490.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3490.5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3490.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09.06万元,占9.4%;项目支出21281.53万元,占90.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3490.59万元,与2017年执行数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93.91万元,下降2.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专项项目调减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490.5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执行数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93.91万元,下降2.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专项项目调减经费。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490.5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252.22万元,占9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4.84万元,占0.2%;住房保障(类)支出193.53万元,占0.8%。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3617.78万元,支出决算为23490.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

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730.37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847.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7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新增人员,追加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81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745.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节约经费,减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综合业务管理(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39.9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37.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节约经费,减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212.29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200.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节约经费,减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75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59.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节约经费,减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5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未列入,2018年支出决算为13.44万元,系追加新增的项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关系和维权(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7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行政审批案件诉讼费用未发生,节省4万元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6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5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仲裁院调解办案经费支出节约2.3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7459.55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7418.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决算数支出正常。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8.55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8.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退休人员新增,经费支出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67.63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81.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新增人员,追加基本养老保险费用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27.06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32.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新增人员,追加职业年金费用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328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376.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追加经费,用于鼓励区内用人单位吸纳就业、推进就业创业服务、鼓励自主创业实现就业的补贴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职业培训补贴(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24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36.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预算调剂,调减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就业见习补贴(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5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45.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补贴经费结余,节约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72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227.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增加支出,追加预算。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求职创业补贴(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91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04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增加补贴支出,追加预算。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55.92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44.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职工缴纳的医疗补助经费方面的支出经费结余。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2018年年初预算为110.19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18.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新增工作人员,按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增加。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

2018年年初预算为59.32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75.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新增工作人员,按国家规定为职工发放的购房补贴支出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09.0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72.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计内临人员工资、医疗补贴等;

公用经费178.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委托业务费、差旅费、会议培训费、租赁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八)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86万元,完成预算的12.4%,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批次和人数的减少。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2017年度执行数相比,减少10.63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度无因公出国(境)活动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一致。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车改单位,不再保留公务用车,因此当年度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均为零;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7万元,占100%,与2017年度执行数相比,减少0.15万元,下降7.4%,主要原因是人均标准比上年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一致。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上年执行数一致。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车改单位,不再保留公务用车,因此当年度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均为零。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8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主要用于接待珠海金湾区政府考察、南航大学就业处及各学院负责人来访、西北工业大学就创中心、西藏自治区劳动监察系统来我局调研考察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减少接待人次。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累计145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8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珠海金湾区政府、南航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藏自治区劳动监察系统等单位来我局调研考察的费用。接待145人次,15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杭州市滨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涉及项目37个,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1281.53万元,占项目资金预算总额的100%。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公开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杭州市滨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人才开发中心项目及企业退休人员困难帮扶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人才开发中心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7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55万元,执行数为827.82万元,完成预算的97%。主要产出和效果 :1、举办招聘会110场,组织2755家次企业参加招聘会,其中校园招聘覆盖全国11个城市、42所高校,累计新引进各类人才30637人,同比增长15.06%,创引进人才总量新高。2、做好2018年16万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规范化管理服务工作,办理各类人事代理业务11.2万件。3、全年走访调研企业800家,完成档案数字化加工2.4万份。4、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服务,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开展HR精英沙龙活动,为企业和人才提供一站式“店小二”服务。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人才竞争日趋激烈,紧缺型人才需求大幅上升,人才供给进入平台期,现有引才渠道已不能满足企业需求。二是因高新企业技术的企业蓬勃发展,对人才需求更加多样化,现有的服务能力已跟不上企业的需求。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建设品牌化、精准化、智能化的人才服务体系,深化“相约在高新”引才品牌建设。二是建设高效、优质、便捷的人事代理全流程服务体系,做好优质的基础性人事人才公共服务。

2019年滨江区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所评年度:2018年

单位名称

杭州市滨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项目名称

人才开发中心项目

项目资金(万元)

855

项目类别

□经常性项目; □一次性项目; √专项资金类项目

绩效目标名称

目标值

目标完成情况

评价等级

绩效分析(成效、问题)

一、产出目标

数量目标

1、举办100场招聘会,参会企业1600家次以上,校园招聘覆盖高校30所以上,引进人才2.5万人。
2、全年走访、调研企业500家以上,发布信息稿件100篇;
3、完成档案数字化加工2.1万份。

1、举办招聘会110场,组织2755家次企业参加招聘会,其中校园招聘覆盖全国11个城市、42所高校,新引进各类人才30637人。
2、走访调研企业800家,形成需求调查报告,发布各类新闻、信息稿件120篇。
3、完成档案数字化加工2.4万份

成效:全年推出7.86万个岗位,4.88万人入场洽谈,1.51万人与企业达成入职意向;引进各类人才量质并举,其中硕博人才占引进人才总量的25.94%。率先启动“相约在高新”2019届毕业生政府组团校招活动。2018年应届毕业生14969人,创历史签约量最,同比增长21.3%,占全市签约总量的22.5%.
问题:人才竞争日趋激烈,紧缺型人才需求大幅上升,人才供给进入平台期,现有引才渠道已不能满足企业需求。

二、效益和效果目标

社会效益

1、搭建、优化企业引才平台,拓宽引才渠道,扩大“相约在高新”品牌影响力,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来滨江区创新创新。
2、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服务,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为企业和人才提供一站式“店小二”服务。

1、开展行业性招聘会、定制名企独家专场引进紧缺性人才,组团赴省内外重点高校开展毕业生招聘,编写报送的新春首场、精准引才等信息被杭州电视台、杭州日报、天堂硅谷、都市快报等媒体报道。
2、承担着区内企业人才档案户口管理服务工作,现有人才档案15.93万份、集体户口2.6万人,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HR精英沙龙活动.

成效:1、通过形式多样的招聘活动,充分利用高新人才市场多年的积累,引入互联网+招聘平台,以项目化的形式多渠道整合人才信息,满足企业对“高精尖”专才的需求。
2、做好2018年16万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规范化管理服务工作,办理各类人事代理业务11.2万件。全年受理职称申报4245人.
问题:因高新企业技术的企业蓬勃发展,对人才需求更加多样化,现有的服务能力已跟不上企业的需求。受江南极江北区域和场地限制,现人事档案库房分设三地,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最多跑一次的推进。

自评结论

项目财政资金使用率

97%

自评等级

自评补充信息


自评审查                (财政部门填写)

1.自评内容完整,结论合理。


2.自评内容较完整,结论较合理。


3.自评完整性一般,结论合理性一般。


4.自评不完整,结论不合理。



企业退休人员困难帮扶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85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0万元,执行数为76.40万元,完成预算的85%。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精准帮扶因病致困企退人员,切实帮助企退人员解决实际生活困难。二是发放企退人员困难帮扶金253人,补助金发放76.40万元。发现的问题:区帮扶对象因病致困的企退人员,这些人员生活还是比较困难,需要进一步在生活上给予补助。下一步改进措施:开展“冬送温暖”、“夏送清凉”、重阳节等实物慰问活动,对老社区困难企退人员送去党和政府的关心和温暖。 

2019年滨江区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所评年度:2018年

单位名称

滨江区企业退休人员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

企业退休人员困难帮扶专项资金

项目资金(万元)

90

项目类别

□经常性项目; □一次性项目; √专项资金类项目

绩效目标名称

目标值

目标完成情况

评价等级

绩效分析(成效、问题)

一、产出目标

企退人员困难帮扶金发放人数

250人

253人

成效:精准帮扶因病致困企退人员,帮助区内企退人员实际生活困难。                 发现的问题:区帮扶对象因病致困的企退人员,这些人员生活还是比较困难,需要进一步在生活上给予补助。

二、效益与效果目标

精准帮扶困难人员

应发尽发因病致困企退人员帮扶金

尽发尽发困难帮扶金76.40万元

成效:发放企退人员困难帮扶金253人,补助金发放76.40万元。实现应发尽发。切实帮助企退人员解决实际生活困难。               下一步改进措施:开展“冬送温暖”、“夏送清凉”、重阳节等实物慰问活动,对老社区困难企退人员送去党和政府的关心和温暖。

自评结论

项目财政资金使用率

85%

自评等级

自评补充信息


自评审查                (财政部门填写)

1.自评内容完整,结论合理。


2.自评内容较完整,结论较合理。


3.自评完整性一般,结论合理性一般。


4.自评不完整,结论不合理。



3.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18年度本单位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项目为0个。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2.8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73.87万元,下降14.8*%,主要原因是运行经费节约。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3.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7.5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3.1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滨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9.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杭州市滨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