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区行政服务中心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10 10:33 点击率: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滨江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区行政服务中心编制了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载体建设应用情况、制度建设和机构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打算等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区行政服务中心按照区委、区政府和省、市发改委的工作部署,本着依法、准确、及时、有效、便民的原则,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加强领导,规范程序,迅速高效,全面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我中心不断增强做好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意识,认真履行职责,提升工作透明度,强化机关效能建设,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健全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制度,优化政务公开运行机制。

2019年我中心以滨江区政府门户网站为平台,共发布各类公开信息954条,主要包括区本级工程交易及政府采购招标信息和中标公示、本单位年度预决算公开等方面的信息。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答复依申请信息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四)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门户网站建设,推进“滨江市民之家”微信订阅号、“滨江市民之家”微博等平台建设,及时发布国家、省,市区各类政策,为企业提供最新的政策申报通知及解读。内容实时更新。

(五)制度建设和机构建设

1、组织健全,责任到人。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确立了主要领导主要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和各业务科室配合落实的工作机制。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司其职的工作局面。

2、及时更新,全面公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坚持做到及时完整、重点明确。

3、加强管理,有效监督。切实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建立和完善了相关工作制度。政务公开信息先由各科室、部门负责人对内容和保密性进行把关审查,最后经分管领导审核后发布到我局门户网站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元)

政府集中采购

1

348985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 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 持

结果纠 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中心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一定的成效,但是通过自查我们也发现了不足。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形式不够新颖多样。二是宣传培训力度和广度还需进一步加强。

今后,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与时效性,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推动各项工作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

区府办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索引号

779281116/2020-09404

发布机构

备注/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1-10 10:33:43

滨江区行政服务中心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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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滨江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区行政服务中心编制了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载体建设应用情况、制度建设和机构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打算等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区行政服务中心按照区委、区政府和省、市发改委的工作部署,本着依法、准确、及时、有效、便民的原则,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加强领导,规范程序,迅速高效,全面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我中心不断增强做好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意识,认真履行职责,提升工作透明度,强化机关效能建设,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健全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制度,优化政务公开运行机制。

2019年我中心以滨江区政府门户网站为平台,共发布各类公开信息954条,主要包括区本级工程交易及政府采购招标信息和中标公示、本单位年度预决算公开等方面的信息。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答复依申请信息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四)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门户网站建设,推进“滨江市民之家”微信订阅号、“滨江市民之家”微博等平台建设,及时发布国家、省,市区各类政策,为企业提供最新的政策申报通知及解读。内容实时更新。

(五)制度建设和机构建设

1、组织健全,责任到人。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确立了主要领导主要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和各业务科室配合落实的工作机制。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司其职的工作局面。

2、及时更新,全面公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坚持做到及时完整、重点明确。

3、加强管理,有效监督。切实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建立和完善了相关工作制度。政务公开信息先由各科室、部门负责人对内容和保密性进行把关审查,最后经分管领导审核后发布到我局门户网站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元)

政府集中采购

1

348985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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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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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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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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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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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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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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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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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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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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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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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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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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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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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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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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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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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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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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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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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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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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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 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 持

结果纠 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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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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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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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中心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一定的成效,但是通过自查我们也发现了不足。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形式不够新颖多样。二是宣传培训力度和广度还需进一步加强。

今后,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与时效性,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推动各项工作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