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滨江区国有资产(房产)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对区住建局(区房产管理中心)、区白马湖创意城管委会、区资产经营公司、区城建发展有限公司等管理的产业用房、经营用房、直管公房招租程序及租金收入情况进行了分析,对涉及的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专项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调查评价意见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近年来,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着眼我区产业发展、人才引进等实际,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国有资产运营,全区国有房产利用率逐步提升、管理逐步规范,国有房产助推科技进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智)、安商稳商、拓展创新创业物理空间等政策落地,对我区社会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房产公开招租比例较低。审计根据全区各单位自查表统计,出租的房产中公开招租率较低。

2、房产租赁时间过长。审计根据各单位自查情况表,统计发现存在部分房产出租合同期限过长,其中租期在5年以上的占三分之一,且部分未约定租金合理增长条款。

3、房屋出租价格偏低。审计抽取部分经营性房产与周边同类型房产进行租金对比,发现租金定价低于周边,使得转租都存在较大的获利空间。

4、存在部分房屋闲置且时间较长。审计抽查发现部分房屋从建成至今一直处于闲置状态。

二、审计意见及建议

(一)促进国有房产的保值增值。一是合理定价产业用房的租金价格,区内租用企业轻利润重扶持,区外企业租金要与周边市场接轨,并建立租金的动态调整机制;二是集中管理的商业用房要规划好业态,进行公开市场化操作,现实租金收益相对最大化;三是可以出售一批散落的、管理较难的房产,加强资金回收减轻管理压力。

(二)进一步加强房产监管。一是国资管理部门要利用房产管理系统加强对全区房产出租、出售等行为的监管,并做好指导工作;二是加强对人才房、公租房等的事中监管,防止出现人才离职继续享受及转租现象,让各类性质房产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区政府专题研究进一步加强国有房产的管理及处置意见。各房产管理主体落实长效工作举措;落实平台管理统一租赁到期公开招租;落实定价流程;落实合同管理;优化房产结构。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审计局

2020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