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0 16:37 点击率: 字体:[ ]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滨江区应急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强化组织领导,明晰工作职责,确保主动及时,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主动公开条目30余条,包括行危化行政审批、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政协委员提案反馈、财政预决算等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全年受理依申请公开要求0条。

强化体制机制建设。及时调整机构改革后应急管理局变更职责和新增职责清单,根据区政府门户网站调整后的栏目,梳理做好主动公开工作;用好区政府OA系统,及时完成依申请公开工作。

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机构改革后,及时调整发布《杭州市滨江区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明确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公开时限、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和申请流程等内容,并按指南要求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

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局办公室是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部门,负责统筹推进、协调监督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确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做好信息发布、网上依申请公开等相关工作。

做好平台建设。为方便公众知晓与查阅,我局主要在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以下简称门户网站)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强化监督保障。局主要负责人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局分管领导作为信息公开直接负责人。局办公室持续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效果、投诉处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定期对各科室主动公开信息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全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增7

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7

增6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2

减19 

89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无)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 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 持

结果纠 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机构改革后,应急管理局调整和新增了很多工作职责,2019年5月起新修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挑战较大。改进措施:积极与市应急管理、区府办信息公开科等单位对接,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强化政府信息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政府信息公开

区府办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索引号

596620875/2020-05239

发布机构

应急管理局

备注/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1-20 16:37:00

区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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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19年,滨江区应急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强化组织领导,明晰工作职责,确保主动及时,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主动公开条目30余条,包括行危化行政审批、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政协委员提案反馈、财政预决算等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全年受理依申请公开要求0条。

强化体制机制建设。及时调整机构改革后应急管理局变更职责和新增职责清单,根据区政府门户网站调整后的栏目,梳理做好主动公开工作;用好区政府OA系统,及时完成依申请公开工作。

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机构改革后,及时调整发布《杭州市滨江区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明确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公开时限、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和申请流程等内容,并按指南要求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

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局办公室是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部门,负责统筹推进、协调监督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确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做好信息发布、网上依申请公开等相关工作。

做好平台建设。为方便公众知晓与查阅,我局主要在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以下简称门户网站)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强化监督保障。局主要负责人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局分管领导作为信息公开直接负责人。局办公室持续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效果、投诉处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定期对各科室主动公开信息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全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增7

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7

增6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2

减19 

89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无)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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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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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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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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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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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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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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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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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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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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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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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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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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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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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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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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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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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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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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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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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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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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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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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 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 持

结果纠 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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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机构改革后,应急管理局调整和新增了很多工作职责,2019年5月起新修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挑战较大。改进措施:积极与市应急管理、区府办信息公开科等单位对接,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强化政府信息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