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2020-01-22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区教育局


各中小学、幼儿园和培训机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现要求各中小学、幼儿园和培训机构(下称各单位)切实做好防控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成立区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区教育局在区政府和区疫情主管部门领导下,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成立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长和各校园长为成员的区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落实本系统的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教育科。校园长为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制订应急方案,尤其是开学后学生到校(园)的各项应对工作,加强人员培训,落实防控经费,提前准备防控所需要的消毒物品、洗涤用品、口罩、红外体温测量仪、医用防护服装等物资。各单位要强化值班值守和应急机制,排定的带班领导必须在单位值守,做好打硬仗的准备。

二、加强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

在寒假期间,各单位通过校讯通、微信、手机短信等途径,主动向学生及家长做好传染病防控基本常识和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师生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注意呼吸道礼仪(咳嗽、打喷嚏时用胳膊或纸巾遮掩口鼻,用过的纸巾丢进垃圾桶等),多吃富含维生素的食物,尽量少去人多拥挤、空气污浊的场所。提醒学生及家长近期尽量不去校外培训机构参加集中培训学习,校外培训机构要按照相关要求落实,提倡寒假期间不办学。对近期有意向赴武汉等疫情较重地区的师生,各学校幼儿园应给予劝阻,一旦身体出现发热或其他呼吸道感染症状要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正确引导舆论,合理引导师生不信谣,不传谣,不在媒体上传播不实信息。

三、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加强校园环境整治,开学前要对学校教室、寝室等场所进行充分通风、消毒。在校园公共场所要配备充足的洗手设施、纸巾等,防止聚集性疫情在校园内发生。

四、做好开学后的防控工作

各单位要加强校门出入管理,配备红外线体温测量仪器,开学后要认真落实中小学生晨检和学生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主动报告统计结果,摸清寒假赴武汉等疫情较重地区的人员统计,掌握返回人员的健康状况,确保学校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各单位近期不举办各类大型会议、学生研学等活动。必要时按规定程序报批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可以采取停课或延迟开学等措施,快速阻断疫情的传播,各单位积极配合卫健疾控部门对学校师生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进行必要的管理和人文关怀。

杭州市滨江区教育局

2020年1月22日

附件1

滨江区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统一协调落实本系统的防控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滨江区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小组,组成名单如下:

组  长:来江飞

副组长:傅天健 吴水刚

组  员:夏侯勇、唐伯范、陈艳、李奕、沈永甫、来孟君、王少伦及各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唐伯范  联系人:沈永甫(87702151)

杭州市滨江区教育局

2020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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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2020-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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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幼儿园和培训机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现要求各中小学、幼儿园和培训机构(下称各单位)切实做好防控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成立区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区教育局在区政府和区疫情主管部门领导下,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成立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长和各校园长为成员的区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落实本系统的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教育科。校园长为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制订应急方案,尤其是开学后学生到校(园)的各项应对工作,加强人员培训,落实防控经费,提前准备防控所需要的消毒物品、洗涤用品、口罩、红外体温测量仪、医用防护服装等物资。各单位要强化值班值守和应急机制,排定的带班领导必须在单位值守,做好打硬仗的准备。

二、加强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

在寒假期间,各单位通过校讯通、微信、手机短信等途径,主动向学生及家长做好传染病防控基本常识和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师生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注意呼吸道礼仪(咳嗽、打喷嚏时用胳膊或纸巾遮掩口鼻,用过的纸巾丢进垃圾桶等),多吃富含维生素的食物,尽量少去人多拥挤、空气污浊的场所。提醒学生及家长近期尽量不去校外培训机构参加集中培训学习,校外培训机构要按照相关要求落实,提倡寒假期间不办学。对近期有意向赴武汉等疫情较重地区的师生,各学校幼儿园应给予劝阻,一旦身体出现发热或其他呼吸道感染症状要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正确引导舆论,合理引导师生不信谣,不传谣,不在媒体上传播不实信息。

三、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加强校园环境整治,开学前要对学校教室、寝室等场所进行充分通风、消毒。在校园公共场所要配备充足的洗手设施、纸巾等,防止聚集性疫情在校园内发生。

四、做好开学后的防控工作

各单位要加强校门出入管理,配备红外线体温测量仪器,开学后要认真落实中小学生晨检和学生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主动报告统计结果,摸清寒假赴武汉等疫情较重地区的人员统计,掌握返回人员的健康状况,确保学校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各单位近期不举办各类大型会议、学生研学等活动。必要时按规定程序报批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可以采取停课或延迟开学等措施,快速阻断疫情的传播,各单位积极配合卫健疾控部门对学校师生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进行必要的管理和人文关怀。

杭州市滨江区教育局

2020年1月22日

附件1

滨江区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统一协调落实本系统的防控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滨江区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小组,组成名单如下:

组  长:来江飞

副组长:傅天健 吴水刚

组  员:夏侯勇、唐伯范、陈艳、李奕、沈永甫、来孟君、王少伦及各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唐伯范  联系人:沈永甫(87702151)

杭州市滨江区教育局

2020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