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滨江)面向区内企业、园区发布重要告知

发布日期:2020-01-29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区防控指挥部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为保障企业、园区各项预防处置工作落实到位,现制定该方案:

一、

责任主体

各企业和园区业主为疫情预防处置主体单位,要承担企业、园区范围内的场所及人员的疫情防控。

二、

复工时间

接上级通知,各类企业最早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

三、

复工准备

(一)按规定时间复工的企业需确保做好以下工作:

1、按照要求填报《高新区(滨江)企业、园区防疫信息排查表》。尚未自湖北返回的员工暂不回杭上班;已经自湖北返回的员工或与湖北来人有密切接触的员工必须向在杭州居住地社区主动报告,必须主动接受为期14天的居家隔离,相关情况同时报所在地平台、街道或主管部门。

2、按照属地平台、街道、主管部门要求,对企业、楼宇、园区采取封闭式管理,经核查后,各项防控保障措施已到位。

3、成立专班、明确专人,应急管理、出入管理、餐饮管理、出差管理、会议管理等各项防控预案到位。

4、对已在杭员工、曾返回湖北员工、仍在湖北员工、其他城市员工、出差到过或接触过湖北人员的员工,制定落实员工分次分批到位方案及防控措施。

5、涉及企业、园区的生产物资、生活物资、防控物资由企业自行解决,确实无法解决的,区有关部门可帮助提供相关信息。

上述措施到位,并经所在平台、街道或主管部门核查后,可按照规定时间(2020年2月9日24时后)复工。

(二)申请提前复工的企业,在确保落实按规定时间复工企业前4项工作的基础上,还需做好以下工作:

1、明确提前复工理由,原则上仅针对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

2、须按照每日实际到岗人员填报《高新区(滨江)企业、园区防疫信息排查表》,原则上要求均为在杭14天以上人员;不得安排湖北相关员工提前复工。

3、如因提前复工造成后果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单位和个人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引起传播或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应当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

4、涉及企业、园区的生产物资、生活物资、防控物资由企业自行解决。

四、

宿舍管理

1、对于配置值班宿舍的企业、园区,由业主单位落实值班宿舍各项防控责任。所在辖区的平台、街道、主管部门和区疾控中心做好防控指导。

2、对于企业、园区在宿舍内设立的隔离点,由业主单位或其委托单位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如因管控不到位发生扩散情况,需承担相应责任。

3、宿舍日常管理参照小区封闭式管理要求执行,工作力量及物资由所属企业负责保障,所在街道、社区负责监督和指导。

五、

工作机制

1、层层压实责任。员工对个人负责、企业对员工负责、园区对企业负责、平台街道部门对园区负责的工作机制,层层落实、全面覆盖。企业需每日中午12:00之前申报《滨江区检查管控排查表》,园区需核实汇总后,报所在平台、街道或主管部门,平台、街道或主管部门需将排查信息报区防控指挥部核查管控组。

2、信息及时联动。形成一站式信息收集,联动式信息处置的机制。对于企业、园区上报的信息、诉求及相关事宜,涉及居住地在滨江的,由区防控指挥部核查管控组分解至相关街道社区;如居住地不在滨江的,由区防控指挥部核查管控组上报市防控办告知相关区(县、市)。

3、做优企业服务。企业、园区所在地平台、街道、主管部门和疾控中心对企业在落实防控措施方面给予业务指导;区疾控中心对企业园区自行落实的隔离点和隔离措施给予业务指导;对于企业、园区在防控工作中提出的困难、诉求给予及时回应,能解决的全力帮助解决,因资源局限确实无法解决的予以及时说明。

4、应急事项报送。对于专业性较强,平台、街道和主管部门无法解决的问题,或发现违反疫情防控行为的情况,请及时联系上报区“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4小时),联系电话87703471;87703283。

区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28日

告知书

(供企业、楼宇、园区参考)

此次爆发的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肺炎疫情蔓延速度快,病毒潜伏时间长,防控形势异常严峻复杂,区内各企业、楼宇、园区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1、业主单位是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的第一负责人。

2、各类企业、楼宇、园区最早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各企业、楼宇、园区应提前向所在地平台、街道或主管部门告知开工时间及员工相关信息。

3、提倡远程办公,建议具备条件的企业可以安排远程在家办公。

4、企业、楼宇、园区实行封闭管理,设置一个出入口,访客必须凭身份证实名登记,入口处设置体温检测点,在人员进出时,采集体温数据,超过37.5℃,不得进入;所有外卖、快递、中介等不允许进入;加强车辆出入管理,外来车辆(除医疗、通讯、物资保障车辆外)不得进入;如发现有发热、呼吸道不适等症状的人员,立即报告区防控办(87703471,87703283)。

5、各企业、楼宇、园区应在开工前做好曾前往/途经湖北(包括武汉)或接触过病人等返回人员名单的统计并报送相应社区、部门,该类员工需经过两周观察期排除感染后,方可正常工作;如员工出现发烧症状,所属企业应及时做好员工信息登记,要求员工就医诊断,做好跟踪管理,隔离观察,直至排除感染的可能性;疫情防控阶段,各企业、楼宇、园区应取消各类群聚活动,暂停赴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的出差、会议等业务工作。

6、各企业、楼宇、园区要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确保此次防疫工作的正常开展;要做好防控消杀方案,开展防疫消杀工作,做好公共场所的消杀工作,特别是公用卫生间,食堂、电梯、公用室内走廊通道等等一些公共场所,并且做好消毒台账登记,确保消杀工作的可追溯,可查询;根据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求,各企业、楼宇、园区要加强内部食堂管理,提前做好相应物资储备;疫情防控阶段,楼宇内不得使用中央空调和非独立新风系统,严格按照防控要求做好垃圾分类及清运工作。

7、各企业、楼宇、园区要制定防疫方案和应急预案、成立应急防范小组,明确出现疑似病例时的处理流程,对参与应急的全体成员进行应急流程培训;根据所属社区、街道、防疫中心要求,全力做好相关防疫工作。

8、做好卫生防病宣传与教育,提高公众健康意识和卫生防病知识。

健康的春节才是真正祥和的春节!祝大家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联系单位: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

2020年1月28日

关于企业食堂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复杂,我区企业也将逐步结束春节假期返工开业。企业食堂作为人员相对集中区域,防控工作尤为重要。现就企业食堂做好有关防控工作指导如下:

一、规范操作规程

1、企业食堂主办者应制订防控预案,建立防控组织,重点岗位指定专人,及时排摸员工及就餐人员来自疫区或接触病人情况;积极向食堂员工宣传个人防护措施,包括戴口罩、洗手、消毒等的规范方法。

2、员工上岗前必须佩戴口罩,晨检必须责任到人逐一确认,发现有员工发烧(体温>37.5℃)、咳嗽、咳痰、呼吸困难、肠胃不适等症状,立即停止经营、立即送诊。

3、严格做好食材索证索票工作,禁止采购野生动物和活禽,禁止采购不明来源的活体动物和其他食品。严禁在餐饮场所私自屠宰活禽,避免与野生动物、生病动物或变质肉接触。

4、严格做好员工个人卫生,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和洗手消毒。在餐食分餐、明档操作、熟食加工的操作员工要规范佩戴口罩和手套,并及时更换。

5、餐饮食品必须充分加热,确保中心温度不低于 70℃;不提供风险较高的生食类食品。

6、严格规范餐用具消毒,每天对保洁空间进行酒精消毒。

二、加强场所管理

1、严格落实《杭州市“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令第6号》“禁止举行100人以上聚会、聚餐”的要求。企业食堂一次性同时就餐人数不得超过100人。原设计一次性就餐人数超过100人的食堂,园区公司(部门)可设置单独就餐区域的,建议食堂分餐打包送至公司(部门)就餐区用餐。无此条件的,建议分时段就餐,每餐次之间做好场所消毒工作。

2、就餐前后对就餐区域出入口、地面、桌椅、空气,洗手间,收银设备等进行消毒。就餐环境保持空气流通,中央空调禁止使用,无独立新风系统开窗通风;有独立新风系统的,则保持新风系统正常运作。有条件的,请专业的清洁消毒服务商配合做好环境的卫生。公示每日消毒情况。

3、增加就餐人员洗手设施,对就餐人员进行发热症状提醒,严防有感冒、发热、咳嗽症状、呼吸道感染、肠胃不适的人员进入就餐场所。大型企业食堂原则上要配备红外线测温仪。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28日

各部门联系方式

人才办:蔡一尘 87702525,15968181756

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中心:张天行13858076707,87859498

发改局:路清霞 87702225,13958050303

经信局:叶松耸 87703472,18868110983

科技局:周俊杰 87702195,15700058114

财政局:柴立挺 13819481548

商务局:杜亦斌13777868600

人力社保局 :孙巧燕  81187796,13958036906

市场监管局:高轶舟 89838518,13735870724‬

行政服务中心 :张波 88217796,13819101534

海创基地 :单华东 13372506491

白马湖创意城管委会:王友安 87777021,1358819981

物联网指挥部:顾盈凯 87703257,13777881447

互联网指挥部:吴婧 87795829,13588762217

智慧新天地建设指挥部:陈伟 56971822,13867181943

西兴街道:闫淼 86689687,13968143200

长河街道:娄海滨86622822,15906644008

浦沿街道:陆立江 86619280,13867159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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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滨江)面向区内企业、园区发布重要告知

发布日期:2020-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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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为保障企业、园区各项预防处置工作落实到位,现制定该方案:

一、

责任主体

各企业和园区业主为疫情预防处置主体单位,要承担企业、园区范围内的场所及人员的疫情防控。

二、

复工时间

接上级通知,各类企业最早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

三、

复工准备

(一)按规定时间复工的企业需确保做好以下工作:

1、按照要求填报《高新区(滨江)企业、园区防疫信息排查表》。尚未自湖北返回的员工暂不回杭上班;已经自湖北返回的员工或与湖北来人有密切接触的员工必须向在杭州居住地社区主动报告,必须主动接受为期14天的居家隔离,相关情况同时报所在地平台、街道或主管部门。

2、按照属地平台、街道、主管部门要求,对企业、楼宇、园区采取封闭式管理,经核查后,各项防控保障措施已到位。

3、成立专班、明确专人,应急管理、出入管理、餐饮管理、出差管理、会议管理等各项防控预案到位。

4、对已在杭员工、曾返回湖北员工、仍在湖北员工、其他城市员工、出差到过或接触过湖北人员的员工,制定落实员工分次分批到位方案及防控措施。

5、涉及企业、园区的生产物资、生活物资、防控物资由企业自行解决,确实无法解决的,区有关部门可帮助提供相关信息。

上述措施到位,并经所在平台、街道或主管部门核查后,可按照规定时间(2020年2月9日24时后)复工。

(二)申请提前复工的企业,在确保落实按规定时间复工企业前4项工作的基础上,还需做好以下工作:

1、明确提前复工理由,原则上仅针对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

2、须按照每日实际到岗人员填报《高新区(滨江)企业、园区防疫信息排查表》,原则上要求均为在杭14天以上人员;不得安排湖北相关员工提前复工。

3、如因提前复工造成后果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单位和个人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引起传播或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应当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

4、涉及企业、园区的生产物资、生活物资、防控物资由企业自行解决。

四、

宿舍管理

1、对于配置值班宿舍的企业、园区,由业主单位落实值班宿舍各项防控责任。所在辖区的平台、街道、主管部门和区疾控中心做好防控指导。

2、对于企业、园区在宿舍内设立的隔离点,由业主单位或其委托单位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如因管控不到位发生扩散情况,需承担相应责任。

3、宿舍日常管理参照小区封闭式管理要求执行,工作力量及物资由所属企业负责保障,所在街道、社区负责监督和指导。

五、

工作机制

1、层层压实责任。员工对个人负责、企业对员工负责、园区对企业负责、平台街道部门对园区负责的工作机制,层层落实、全面覆盖。企业需每日中午12:00之前申报《滨江区检查管控排查表》,园区需核实汇总后,报所在平台、街道或主管部门,平台、街道或主管部门需将排查信息报区防控指挥部核查管控组。

2、信息及时联动。形成一站式信息收集,联动式信息处置的机制。对于企业、园区上报的信息、诉求及相关事宜,涉及居住地在滨江的,由区防控指挥部核查管控组分解至相关街道社区;如居住地不在滨江的,由区防控指挥部核查管控组上报市防控办告知相关区(县、市)。

3、做优企业服务。企业、园区所在地平台、街道、主管部门和疾控中心对企业在落实防控措施方面给予业务指导;区疾控中心对企业园区自行落实的隔离点和隔离措施给予业务指导;对于企业、园区在防控工作中提出的困难、诉求给予及时回应,能解决的全力帮助解决,因资源局限确实无法解决的予以及时说明。

4、应急事项报送。对于专业性较强,平台、街道和主管部门无法解决的问题,或发现违反疫情防控行为的情况,请及时联系上报区“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4小时),联系电话87703471;87703283。

区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28日

告知书

(供企业、楼宇、园区参考)

此次爆发的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肺炎疫情蔓延速度快,病毒潜伏时间长,防控形势异常严峻复杂,区内各企业、楼宇、园区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1、业主单位是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的第一负责人。

2、各类企业、楼宇、园区最早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各企业、楼宇、园区应提前向所在地平台、街道或主管部门告知开工时间及员工相关信息。

3、提倡远程办公,建议具备条件的企业可以安排远程在家办公。

4、企业、楼宇、园区实行封闭管理,设置一个出入口,访客必须凭身份证实名登记,入口处设置体温检测点,在人员进出时,采集体温数据,超过37.5℃,不得进入;所有外卖、快递、中介等不允许进入;加强车辆出入管理,外来车辆(除医疗、通讯、物资保障车辆外)不得进入;如发现有发热、呼吸道不适等症状的人员,立即报告区防控办(87703471,87703283)。

5、各企业、楼宇、园区应在开工前做好曾前往/途经湖北(包括武汉)或接触过病人等返回人员名单的统计并报送相应社区、部门,该类员工需经过两周观察期排除感染后,方可正常工作;如员工出现发烧症状,所属企业应及时做好员工信息登记,要求员工就医诊断,做好跟踪管理,隔离观察,直至排除感染的可能性;疫情防控阶段,各企业、楼宇、园区应取消各类群聚活动,暂停赴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的出差、会议等业务工作。

6、各企业、楼宇、园区要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确保此次防疫工作的正常开展;要做好防控消杀方案,开展防疫消杀工作,做好公共场所的消杀工作,特别是公用卫生间,食堂、电梯、公用室内走廊通道等等一些公共场所,并且做好消毒台账登记,确保消杀工作的可追溯,可查询;根据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求,各企业、楼宇、园区要加强内部食堂管理,提前做好相应物资储备;疫情防控阶段,楼宇内不得使用中央空调和非独立新风系统,严格按照防控要求做好垃圾分类及清运工作。

7、各企业、楼宇、园区要制定防疫方案和应急预案、成立应急防范小组,明确出现疑似病例时的处理流程,对参与应急的全体成员进行应急流程培训;根据所属社区、街道、防疫中心要求,全力做好相关防疫工作。

8、做好卫生防病宣传与教育,提高公众健康意识和卫生防病知识。

健康的春节才是真正祥和的春节!祝大家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联系单位: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

2020年1月28日

关于企业食堂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复杂,我区企业也将逐步结束春节假期返工开业。企业食堂作为人员相对集中区域,防控工作尤为重要。现就企业食堂做好有关防控工作指导如下:

一、规范操作规程

1、企业食堂主办者应制订防控预案,建立防控组织,重点岗位指定专人,及时排摸员工及就餐人员来自疫区或接触病人情况;积极向食堂员工宣传个人防护措施,包括戴口罩、洗手、消毒等的规范方法。

2、员工上岗前必须佩戴口罩,晨检必须责任到人逐一确认,发现有员工发烧(体温>37.5℃)、咳嗽、咳痰、呼吸困难、肠胃不适等症状,立即停止经营、立即送诊。

3、严格做好食材索证索票工作,禁止采购野生动物和活禽,禁止采购不明来源的活体动物和其他食品。严禁在餐饮场所私自屠宰活禽,避免与野生动物、生病动物或变质肉接触。

4、严格做好员工个人卫生,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和洗手消毒。在餐食分餐、明档操作、熟食加工的操作员工要规范佩戴口罩和手套,并及时更换。

5、餐饮食品必须充分加热,确保中心温度不低于 70℃;不提供风险较高的生食类食品。

6、严格规范餐用具消毒,每天对保洁空间进行酒精消毒。

二、加强场所管理

1、严格落实《杭州市“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令第6号》“禁止举行100人以上聚会、聚餐”的要求。企业食堂一次性同时就餐人数不得超过100人。原设计一次性就餐人数超过100人的食堂,园区公司(部门)可设置单独就餐区域的,建议食堂分餐打包送至公司(部门)就餐区用餐。无此条件的,建议分时段就餐,每餐次之间做好场所消毒工作。

2、就餐前后对就餐区域出入口、地面、桌椅、空气,洗手间,收银设备等进行消毒。就餐环境保持空气流通,中央空调禁止使用,无独立新风系统开窗通风;有独立新风系统的,则保持新风系统正常运作。有条件的,请专业的清洁消毒服务商配合做好环境的卫生。公示每日消毒情况。

3、增加就餐人员洗手设施,对就餐人员进行发热症状提醒,严防有感冒、发热、咳嗽症状、呼吸道感染、肠胃不适的人员进入就餐场所。大型企业食堂原则上要配备红外线测温仪。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28日

各部门联系方式

人才办:蔡一尘 87702525,15968181756

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中心:张天行13858076707,87859498

发改局:路清霞 87702225,13958050303

经信局:叶松耸 87703472,18868110983

科技局:周俊杰 87702195,15700058114

财政局:柴立挺 13819481548

商务局:杜亦斌13777868600

人力社保局 :孙巧燕  81187796,13958036906

市场监管局:高轶舟 89838518,13735870724‬

行政服务中心 :张波 88217796,13819101534

海创基地 :单华东 13372506491

白马湖创意城管委会:王友安 87777021,1358819981

物联网指挥部:顾盈凯 87703257,13777881447

互联网指挥部:吴婧 87795829,13588762217

智慧新天地建设指挥部:陈伟 56971822,13867181943

西兴街道:闫淼 86689687,13968143200

长河街道:娄海滨86622822,15906644008

浦沿街道:陆立江 86619280,13867159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