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滨江区人力社保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30 09:31 点击率: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相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滨江区人力社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滨江区人力社保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完善政务公开制度,统筹推进政务公开,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依托行政管理制度规定,明确由局办公室作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部门,制定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管理制度和协调制度,统筹协调政务公开相关工作,确保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相关政府信息。‍‍

(二)完善内容建设,依法主动公开信息

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做好政务信息更新发布工作,按照区政府政务公开要求,及时发布社保、医保和就业等民生关切信息。不断加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全面主动公开机构改革后的组织机构信息、法规文件、预决算信息、建议提案等政府信息。

(三)统筹政务公开,规范申请公开工作

局办公室为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部门,负责统筹推进、监督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确定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对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做好信息发布、网上申请公开等相关工作。多渠道依法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规范申请公开的受理和处置流程。

(四)强化监督保障,夯实公开保障机制

明确局主要负责人、局分管领导、各科室负责人监督检查职责,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效果、投诉处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定期对各科室主动公开信息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整改,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查要求,定期通报网站自查情况,督促整改落实,全面推进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

增0

39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15

增21

29398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4

减3

8

行政强制

0

增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4

77.9万元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我局均为零。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经过不懈努力我局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有待提升。公开的信息内容局限于政策解读、通知申报、日常动态等,而工作中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等公开得不多,部分信息解读不够到位。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加强。未形成完善成熟的常态化信息公开机制,日常公开还存在时间滞后、及时性不足的问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方式需要拓展。信息公开方式单一,多依赖于门户网站,多种公开渠道拓展不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

区府办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索引号

002493582/2020-05250

发布机构

区人社局

备注/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1-30 09:31:20

杭州市滨江区人力社保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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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相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滨江区人力社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滨江区人力社保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完善政务公开制度,统筹推进政务公开,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依托行政管理制度规定,明确由局办公室作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部门,制定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管理制度和协调制度,统筹协调政务公开相关工作,确保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相关政府信息。‍‍

(二)完善内容建设,依法主动公开信息

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做好政务信息更新发布工作,按照区政府政务公开要求,及时发布社保、医保和就业等民生关切信息。不断加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全面主动公开机构改革后的组织机构信息、法规文件、预决算信息、建议提案等政府信息。

(三)统筹政务公开,规范申请公开工作

局办公室为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部门,负责统筹推进、监督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确定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对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做好信息发布、网上申请公开等相关工作。多渠道依法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规范申请公开的受理和处置流程。

(四)强化监督保障,夯实公开保障机制

明确局主要负责人、局分管领导、各科室负责人监督检查职责,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效果、投诉处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定期对各科室主动公开信息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整改,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查要求,定期通报网站自查情况,督促整改落实,全面推进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

增0

39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15

增21

29398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4

减3

8

行政强制

0

增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4

77.9万元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我局均为零。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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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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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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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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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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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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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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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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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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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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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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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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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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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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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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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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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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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2.重复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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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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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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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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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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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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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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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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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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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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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2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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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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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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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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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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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经过不懈努力我局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有待提升。公开的信息内容局限于政策解读、通知申报、日常动态等,而工作中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等公开得不多,部分信息解读不够到位。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加强。未形成完善成熟的常态化信息公开机制,日常公开还存在时间滞后、及时性不足的问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方式需要拓展。信息公开方式单一,多依赖于门户网站,多种公开渠道拓展不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