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31 10:51 点击率: 字体:[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结合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9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杭州高新区(滨江)门户网站(http://www.hhtz.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杭州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71-87702180;通信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100号;邮编:310051。

一、总体

2019年,国务院新修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条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拓展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明确了政府信息的公开范围,畅通了政府信息的公开渠道,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保障机制,对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法治政府等具有重要意义,是做好新时代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指南。

滨江区政府紧紧围绕上级人民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19〕37号)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杭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杭政办函〔2019〕62号)等要求,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体制机制,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2019年度,我区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一)主动公开方面。

本年度,区政府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14500余条。其中,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9400余条,通过滨江发布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3600余条,通过滨江发布政务微信公开1500余条。

我区高度重视主动公开工作,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抓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发布财政信息、行政执法、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征地拆迁、医疗卫生、教育、社会救助等信息公开。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按照国家、省、市的要求,我区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开辟了公共资源交易板块,其中包括政府采购、建设工程交易、滨江区小型建设工程交易、教育系统自行采购、区内其他部门采购等内容,基本上涵盖了我区的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其中滨江区小型建设工程交易是专门针对我区小型公共资源交易所特设的系统,确保实现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全覆盖。同时,我区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浙政办发〔2019〕8号)的有关要求,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下面新增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下设住房保障领域、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政府采购领域、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等栏目。住房保障领域主要发布我区保障性住房的相关信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主要发布我区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相关情况,政府采购领域采用网页链接跳转的方式,直接链接到了省财政厅统一建设的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也采用网页链接跳转的方式,直接链接到了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二是加强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和批准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浙政办发〔2019〕9号)的有关要求,本年度我区在门户网站新设重大项目建设栏目,根据区情实际和方便群众原则,下设子栏目批准服务信息与批准和实施过程。批准服务信息栏目集中公开建设工程审批事项、发改类审批事项、城市管理类审批事项、资源规划类审批事项、环保类审批事项、水利工程类审批事项等服务信息,方便公众了解重大项目建设和审批所涉及的申报要求、申报材料清单、批准流程、办理时限、受理机构联系方式、监督举报方式等信息。批准和实施过程栏目集中公示了我区本年度五个重大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以项目为公示单位,每个项目按照项目名称、实施单位、批准结果信息、招标投标信息、征收土地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有关信息、 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有关信息等八个方面公示相关信息,方面公众清楚了解项目进度,监督项目实施。三是抓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8〕68号)的有关要求,我区进一步推进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教育、基本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灾害事故救援、公共文化体育等领域信息公开。关于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方面,本年度我区按月发布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慈善总会捐赠、救助及重大支出明细,涵盖救助日期、被救助对象名单和地址、救助方式、救助金额等信息,集中公开在册困难户名单、临时救助名单、儿童基本生活或补贴发放情况,明确补助资金走向和明细。关于就业创业方面,发布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和措施,并且添加“高新就业网”链接,“高新就业网”上发布我区众多企业的就业供求信息。关于教育方面,本年度我区在门户网站阳光政务版面下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下设的教育信息专栏,突出我区教育信息发布重点,涵盖了教育政策、教师招聘和资格审定、经费投入和使用、学校办学资质、办学质量和招生政策等信息;此外门户网站的滨江生活版面下还专门设置教育专栏,下设教育资讯、教育概况、公示公告、党工团园地、阳光工程、教育电子地图等栏目,全面发布我区教育信息,展示我区教育发展全貌。关于基本医疗卫生方面,重点公开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疫情及防控等信息,大力开展健康知识科普,加强医疗便民惠民政策举措的发布。此外,按季度发布我区用户水龙头水质监测结果公告,按月公开食品监督抽检信息公告,加强食品安全监督。关于环境保护方面,及时发布夜间施工通知公告和区内水质公告,公布本年度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杭州市滨江区信息,发布清废行动信息公开表,公示区内企业上一年度环境行为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公示因违反环保有关规定而作出的行政处罚结果。关于灾害事故救援方面,本年度我区制定发布《杭州市滨江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涵盖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的预案和应急处理,更新应急管理局工作动态和例行检查信息,发布区内消防动态。关于公共文化体育方面,立足公共文化体育服务的公益性均等性便利性,大力推进公共文化体育相关信息,本年度公开文化遗产保护、公益性文化服务活动、公益性体育赛事和活动等相关信息。四是细化涉财信息公开。严格按照财政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开展预决算公开工作,全面、准确公开部门预决算编制说明及报表。本年度,我区本级公开《关于杭州市滨江区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和《关于杭州市滨江区2018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19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区级各单位全部发布2018年度决算和2019年度预算。按月定期发布财政收支情况,方便群众动态查阅和监督我区财政资金的收入和使用情况。公开2019年杭州市滨江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杭州市滨江区2018年扶贫资金明细表、2017-2018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存续期相关信息,公开2019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及减免情况,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此外,我区财政信息公开在浙江省财政厅发布的2018年浙江预决算公开度县(市、区)级排行榜89个县级参评单位中,位列第10。

强化权力监督,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一是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公开。我区始终把“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公开程序,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决策,采用调查研究、召开座谈会听证会、邀请专家咨询、征询专业机构意见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再进行相关决策。本年度,在门户网站新设重大行政决策专栏,公示2019年度我区入选重大行政决策的名单,并且公示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和有关意见反馈情况。二是推动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根据机构改革后的新职能,调整行政执法机关权责清单,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利用门户网站和政务服务平台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等基本信息,增强行政执法透明度。本年度,在门户网站新设行政执法专栏,下设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行政裁量基准、权责清单、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决定、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和建设要点、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和其他信息等栏目。三是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围绕2019年政府工作任务,加大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力度,对重大决策的承办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本年度,在门户网站下设民事实事专栏,公开我区2019年度民生实事项目清单、项目进度、专项监督等情况,推进民生实事项目信息公开,提高执行透明度。

强化规范性文件和其他重要文件公开,深入解读规范性文件和重要政策。一是在公开平台上设置专栏集中统一公开本区的法规文件,其中包含了规范性文件栏目。规范性文件公开包含完整标题、文号、统一编号、发文日期、公开日期、有效性标注、解读回应链接等各项要素;同时根据每年调整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及时调整规范性文件的实效性。涉及全区重大利益的非规范性文件,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在门户网站上对外公开。二是深入解读规范性文件和其他重要政策。认真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8〕112号)精神,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政策解读与政策性文件起草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发布,规范政策解读内容,具体包括政策制定的背景、主要内容、适用对象、注意事项、关键词解释、新旧政策差异等,并开设政策解读类专栏同步关联政策文件。此外也高度重视非规范性文件的重要政策解读,参照规范性文件解读的办法,进行同步图文解读。本年度,我区门户网站上公布23件规范性文件,并且进行同步的图文解读,方便公众了解知悉。同时还对我区发布的多件非规范性文件的重要政策进行了图文解读,进一步落实重要政策解读精神。

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提升解读回应效果。一是畅通回应渠道,在公开平台设置政民互动专栏,下设子栏目最新来信、常见问题解答、互动访谈、新闻发布会、我要投诉、我要举报、领导信箱、我要建议、查询评价、意见征集等相关栏目及时对群众关切事项作出回应。对群众关切和社会热点采取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平台发布权威信息、推送热点、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及时予以回应,主动快速引导、释放权威信号。二是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本年度我区人大代表建议63件,63件的人大代表建议答复全部公开,占比达到100%;政协委员提案69件,49件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公开,占比达到71%。三是优化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加强网上智能客服、热线智能客服直接答复,提升“12345”流程管理,建设“信访超市”,及时地解答群众的咨询,处理好相关投诉举报。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一是紧跟国务院新条例,制定《滨江区关于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操作指南》,做好新旧规定的衔接适用,规范我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工作内部流程,确保答复内容合法合理,答复格式规范。二是畅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渠道,保障群众知情权。目前,我区的行政机关都已经开通线上申请和线下申请渠道,线上申请集中在我区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栏目,线下申请也通过更新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公众作了相关说明提示,方便公众依法提出申请。三是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和归档工作,线上线下两手抓,实时了解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情况。今年,浙江省政府办公厅推出了“浙江省依申请公开工作处理系统”,该系统将传统的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线下答复工作模式转成线上操作工作模式,实现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的标准化和电子化,方便数据统计和电子归档。我区各部门、各街道已经开通此系统权限,并且完成2019年所有的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件材料的录入和操作。四是加强对区政府各部门、街道依申请公开处理工作的指导,提升各部门、街道法律顾问在依申请公开答复中的参与度,降低答复内容的法律风险。五是认真做好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诉讼情况梳理,积极配合行政复议局进行相关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区政府及各部门按照“答复及时,内容完整,格式规范”的要求,依法依规、及时妥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年度,全区新收依申请公开219件,2018年结转依申请公开3件,合计222件。从申请人的情况看,其中206件是自然人,7件是商业机构,4件社会公益组织,1件法律服务机构,1件其他。从本年度办理结果看,本年合计222件的依申请件,本年度完成了212件依申请件的答复工作,剩余10件结转至2020年度办理。完成的212件答复中,予以公开114件,部分公开11件,不予公开8件,无法提供62件,不予处理7件,其他处理10件。

本年度,我区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10件,行政诉讼8件。从行政复议情况来看,其中结果维持2件,结果纠正3件,其他结果2件,尚未审结3件;从行政诉讼情况看,未经复议直接起诉结果维持1件,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尚未审结6件,复议后起诉结果维持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以考核为抓手促进政府信息管理。根据省、市考核要求,先后印发《中共杭州市滨江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度“法治滨江”建设工作考评标准〉的通知》(区依法办〔2019〕1号)和《杭州市滨江区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区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考核考评的通知》,在考核中涵盖“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突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建设、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政策政务新媒体建设、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等方面的考核。二是强化组织管理。我区制定并公布了《2019年滨江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将政务公开工作内容划分为六个方面,细化为二十个重点,并且坚持“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跟随2019年初机构改革的步伐,在区政府办公室下设政务公开科,由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兼任主任,并明确1名副主任具体分管政务公开日常工作,落实2名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明确全区所有行政机关的政务工作负责人和政务公开联络员,组建政务公开工作交流钉钉群和微信群,及时传递上级政府信息公开新精神新要求,方便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沟通交流,加强日常业务指导和实时工作联系。三是落实政府信息基础工作。按照国务院新的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修订发布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且督促区各部门和各街道进行相关修订和发布,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按期发布年度政府信息工作报告,按季度发布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的情况。四是重视培训管理。注重政务公开队伍业务能力提升,围绕政务公开政策业务、信息化平台发布、依申请公开管理等重点,组织开展各类政务公开培训会。今年,举办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解读会、滨江区门户网站操作系统培训会、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解读会主要从实体内容上对于政府信息发布的信息种类、类型变化以及禁止性规定等方面进行解读学习,以进一步增强我区各政府信息公开承办单位的公开意识和发布水平。滨江区门户网站操作系统培训会主要从操作程序上对于我区政府信息发布主平台操作规范和发布要求进行现场演示,以进一步提升我区政府信息发布主平台的规范操作,确保各项发布要素齐全。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会主要从街道申请类型较多的政府信息公开入手,侧重强调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的不同,以更好地适应街道的政务公开需求。

(四)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加强主平台建设,优化政府门户网站栏目设置。我区的政府门户网站“杭州高新区(滨江)”为政府信息公开主平台,下设高新创业、滨江生活、阳光政务三大版面,其中阳光政务版面设有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基本上涵盖了我区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内容。今年,根据现实情况变化以及上级新要求,我区对门户网站栏目进行适时调整,于今年7月份发布了《2019年滨江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说明》,调整了一些重复板块,新增了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和重大项目建设和批准领域等栏目,突出重点领域公开;于今年11月份发布了《2019年滨江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说明》(第二版),对新建栏目进行细分,并且进行了结构调整,进一步扩大和完善主动公开的内容,方便群众获取相关信息。此外,我区的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注重与浙江政务服务网的联动对接。浙江政务服务网为社会公众提供在线政务服务,是“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实现平台和技术支撑平台。在门户网站上设置链接跳转至浙江政务服务网,方便群众及时了解政务服务事项,方便群众办理相关业务。二是重视政务新媒体建设,利用好微博微信平台。新媒体点对点、点对面的裂变式传播优势,提升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文件的“落地率”,拉近政府和普通民众的距离,进一步提升政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今年,“滨江发布”微博粉丝有16万人,对比去年增长1万粉丝,本年度在微博上发布3600余条信息,增强与网民互动。“滨江发布”微信公共号推送政务信息1500余条,实时推送最新区情政策。同时,相关各部门、各街道的微博微信也紧跟推送有关政务信息。此外,我区重视政府信息公开主平台和政务新媒体平台的衔接,在区门户网站上设置政务新媒体专栏,整合区内微博微信公众号,基本上囊括区内所有新媒体平台的获取途径。三是兼顾线下公开平台建设,满足多样化需求。除线上平台外,我区在人流量较大的场所设置线下政府信息查阅点、政府公报展示点,弥补部分年龄较大、收入较低、不熟悉运用新媒体等情况的群众无法通过线上获取信息的空缺。目前,我区在区档案馆、区图书馆、区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部分社区等场所设立多个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政府公报取阅点。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重视省市下发的各项评测整改通知,及时通知相关责任单位进行整改。今年以来,省政府办公厅于年初下发了2018年度全省89个区县政务公开测评情况,并于今年8月发布了首期政务公开指数报告,我区高度重视,认真对照政务公开指数指标体系,进行查漏补缺。二是建立检查通报机制,开展不定期检查督查,并以清单的形式通报各单位在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中的问题及不足,以问题整改的精准性推动各单位政务公开质量的提升。今年,区政务公开科发布两次全区政务公开检查结果通报,通报坚持问题导向,从制度建设、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方面对各部门、各街道进行检查,并将平时检查通报的结果作为全区2019年度政务公开考核的日常参照,充分检查通报作用。此外,区政务公开科还不定时抽检公开平台,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相关责任单位整改。三是增强公众监督,完善监督渠道。我区各部门、各街道都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监督救济渠道。我区的门户网站上也设置“我要咨询”、“我要建议”、“我要评价”、“我要查询”、“领导信箱”、“我要投诉”、“我要举报”、“意见征集”等互动性栏目,方便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3

23

9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28

增233

14977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967

增404

69367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37

增468 

2897 

行政强制

81

减5

33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44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319

11224万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06

7

0

4

1

1

21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07

5

0

2

0

0

11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0

1

0

0

0

0

1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3

0

0

0

0

0

3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4

0

0

0

0

0

4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7

1

0

1

1

1

6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5

0

0

1

0

0

6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0

0

0

0

0

0

10

(七)总计

199

7

0

4

1

1

21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0

0

0

0

0

0

10

四、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 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 持

结果纠 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3

2

3

10

1

0

0

6

7

1

0

0

0

1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回顾2019年度,我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对照国家、省、市政府的要求,仍然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为:

(一)主动公开方面。

虽然已明确落实各部门、各街道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人员,但个别单位因“应公开尽公开”的意识还不够强,主动公开存在更新不及时、不全面的情况。区门户网站作为我区主要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平台,栏目设置需进一步优化,存在部分栏目信息公开范围重合的情况;网站页面设计不够人性化,开设栏目设置不够一目了然,查找信息不够方便。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个别单位在新旧条例衔接上,了解专研不够透彻,依申请工作流程不够规范,存证意识有待提高,依申请答复水平需进一步提升。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队伍业务水平有待提升。由于人事变动等原因,人员流动性较大,队伍稳定性不够,系统培训工作无法及时跟进,工作人员专业化水平提升有待加强;大部分从事政务公开的工作人员多为兼职性质,政务公开工作投入精力尚有不足。政务公开涉及范围广、内容多,各单位在推进公开工作时各自理解不一,存在各领域信息公开程度不平衡的情况。监督保障有待进一步提升。目前,我区对于各部门、各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主要依赖区府办政务公开的日常检查和定期不定期抽查,相对而言监督力量还不够。

在新的一年里,针对上述存在问题,我区将继续认真贯彻上级的要求,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助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主动公开方面。

一是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强化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优化完善门户网站界面,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同时整合政府网站信息资源,提升与政务新媒体联动性,加强内容和技术保障。二是及时了解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动态变化,按照上级要求,满足群众需求,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动态调整机制,扩大主动公开范围,调整主动公开栏目。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一是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和答复工作,指导全区各部门、各街道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完善申请处理流程,依法依规答复申请人。二是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力度,特别是针对依申请公开的培训,了解最新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诉讼实务,把握依申请公开的最新判断标准,降低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起的行政复议诉讼败诉风险。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推进公开标准规范化。根据省、市相关要求,逐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进一步梳理各个重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逐步形成一套公开标准规范,助推全区政务公开水平再提升。二是强化督查考核,增加日常通报、专项检查等措施,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过程性监督。同时,增加第三方测评力量,提炼问题清单,精准整改措施,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效果。

六、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

区府办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索引号

002493419/2020-05246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

备注/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1-31 10:51:12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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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结合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9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杭州高新区(滨江)门户网站(http://www.hhtz.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杭州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71-87702180;通信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100号;邮编:310051。

一、总体

2019年,国务院新修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条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拓展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明确了政府信息的公开范围,畅通了政府信息的公开渠道,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保障机制,对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法治政府等具有重要意义,是做好新时代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指南。

滨江区政府紧紧围绕上级人民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19〕37号)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杭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杭政办函〔2019〕62号)等要求,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体制机制,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2019年度,我区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一)主动公开方面。

本年度,区政府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14500余条。其中,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9400余条,通过滨江发布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3600余条,通过滨江发布政务微信公开1500余条。

我区高度重视主动公开工作,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抓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发布财政信息、行政执法、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征地拆迁、医疗卫生、教育、社会救助等信息公开。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按照国家、省、市的要求,我区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开辟了公共资源交易板块,其中包括政府采购、建设工程交易、滨江区小型建设工程交易、教育系统自行采购、区内其他部门采购等内容,基本上涵盖了我区的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其中滨江区小型建设工程交易是专门针对我区小型公共资源交易所特设的系统,确保实现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全覆盖。同时,我区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浙政办发〔2019〕8号)的有关要求,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下面新增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下设住房保障领域、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政府采购领域、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等栏目。住房保障领域主要发布我区保障性住房的相关信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主要发布我区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相关情况,政府采购领域采用网页链接跳转的方式,直接链接到了省财政厅统一建设的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也采用网页链接跳转的方式,直接链接到了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二是加强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和批准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浙政办发〔2019〕9号)的有关要求,本年度我区在门户网站新设重大项目建设栏目,根据区情实际和方便群众原则,下设子栏目批准服务信息与批准和实施过程。批准服务信息栏目集中公开建设工程审批事项、发改类审批事项、城市管理类审批事项、资源规划类审批事项、环保类审批事项、水利工程类审批事项等服务信息,方便公众了解重大项目建设和审批所涉及的申报要求、申报材料清单、批准流程、办理时限、受理机构联系方式、监督举报方式等信息。批准和实施过程栏目集中公示了我区本年度五个重大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以项目为公示单位,每个项目按照项目名称、实施单位、批准结果信息、招标投标信息、征收土地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有关信息、 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有关信息等八个方面公示相关信息,方面公众清楚了解项目进度,监督项目实施。三是抓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8〕68号)的有关要求,我区进一步推进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教育、基本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灾害事故救援、公共文化体育等领域信息公开。关于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方面,本年度我区按月发布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慈善总会捐赠、救助及重大支出明细,涵盖救助日期、被救助对象名单和地址、救助方式、救助金额等信息,集中公开在册困难户名单、临时救助名单、儿童基本生活或补贴发放情况,明确补助资金走向和明细。关于就业创业方面,发布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和措施,并且添加“高新就业网”链接,“高新就业网”上发布我区众多企业的就业供求信息。关于教育方面,本年度我区在门户网站阳光政务版面下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下设的教育信息专栏,突出我区教育信息发布重点,涵盖了教育政策、教师招聘和资格审定、经费投入和使用、学校办学资质、办学质量和招生政策等信息;此外门户网站的滨江生活版面下还专门设置教育专栏,下设教育资讯、教育概况、公示公告、党工团园地、阳光工程、教育电子地图等栏目,全面发布我区教育信息,展示我区教育发展全貌。关于基本医疗卫生方面,重点公开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疫情及防控等信息,大力开展健康知识科普,加强医疗便民惠民政策举措的发布。此外,按季度发布我区用户水龙头水质监测结果公告,按月公开食品监督抽检信息公告,加强食品安全监督。关于环境保护方面,及时发布夜间施工通知公告和区内水质公告,公布本年度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杭州市滨江区信息,发布清废行动信息公开表,公示区内企业上一年度环境行为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公示因违反环保有关规定而作出的行政处罚结果。关于灾害事故救援方面,本年度我区制定发布《杭州市滨江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涵盖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的预案和应急处理,更新应急管理局工作动态和例行检查信息,发布区内消防动态。关于公共文化体育方面,立足公共文化体育服务的公益性均等性便利性,大力推进公共文化体育相关信息,本年度公开文化遗产保护、公益性文化服务活动、公益性体育赛事和活动等相关信息。四是细化涉财信息公开。严格按照财政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开展预决算公开工作,全面、准确公开部门预决算编制说明及报表。本年度,我区本级公开《关于杭州市滨江区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和《关于杭州市滨江区2018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19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区级各单位全部发布2018年度决算和2019年度预算。按月定期发布财政收支情况,方便群众动态查阅和监督我区财政资金的收入和使用情况。公开2019年杭州市滨江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杭州市滨江区2018年扶贫资金明细表、2017-2018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存续期相关信息,公开2019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及减免情况,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此外,我区财政信息公开在浙江省财政厅发布的2018年浙江预决算公开度县(市、区)级排行榜89个县级参评单位中,位列第10。

强化权力监督,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一是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公开。我区始终把“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公开程序,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决策,采用调查研究、召开座谈会听证会、邀请专家咨询、征询专业机构意见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再进行相关决策。本年度,在门户网站新设重大行政决策专栏,公示2019年度我区入选重大行政决策的名单,并且公示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和有关意见反馈情况。二是推动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根据机构改革后的新职能,调整行政执法机关权责清单,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利用门户网站和政务服务平台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等基本信息,增强行政执法透明度。本年度,在门户网站新设行政执法专栏,下设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行政裁量基准、权责清单、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决定、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和建设要点、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和其他信息等栏目。三是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围绕2019年政府工作任务,加大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力度,对重大决策的承办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本年度,在门户网站下设民事实事专栏,公开我区2019年度民生实事项目清单、项目进度、专项监督等情况,推进民生实事项目信息公开,提高执行透明度。

强化规范性文件和其他重要文件公开,深入解读规范性文件和重要政策。一是在公开平台上设置专栏集中统一公开本区的法规文件,其中包含了规范性文件栏目。规范性文件公开包含完整标题、文号、统一编号、发文日期、公开日期、有效性标注、解读回应链接等各项要素;同时根据每年调整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及时调整规范性文件的实效性。涉及全区重大利益的非规范性文件,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在门户网站上对外公开。二是深入解读规范性文件和其他重要政策。认真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8〕112号)精神,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政策解读与政策性文件起草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发布,规范政策解读内容,具体包括政策制定的背景、主要内容、适用对象、注意事项、关键词解释、新旧政策差异等,并开设政策解读类专栏同步关联政策文件。此外也高度重视非规范性文件的重要政策解读,参照规范性文件解读的办法,进行同步图文解读。本年度,我区门户网站上公布23件规范性文件,并且进行同步的图文解读,方便公众了解知悉。同时还对我区发布的多件非规范性文件的重要政策进行了图文解读,进一步落实重要政策解读精神。

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提升解读回应效果。一是畅通回应渠道,在公开平台设置政民互动专栏,下设子栏目最新来信、常见问题解答、互动访谈、新闻发布会、我要投诉、我要举报、领导信箱、我要建议、查询评价、意见征集等相关栏目及时对群众关切事项作出回应。对群众关切和社会热点采取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平台发布权威信息、推送热点、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及时予以回应,主动快速引导、释放权威信号。二是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本年度我区人大代表建议63件,63件的人大代表建议答复全部公开,占比达到100%;政协委员提案69件,49件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公开,占比达到71%。三是优化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加强网上智能客服、热线智能客服直接答复,提升“12345”流程管理,建设“信访超市”,及时地解答群众的咨询,处理好相关投诉举报。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一是紧跟国务院新条例,制定《滨江区关于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操作指南》,做好新旧规定的衔接适用,规范我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工作内部流程,确保答复内容合法合理,答复格式规范。二是畅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渠道,保障群众知情权。目前,我区的行政机关都已经开通线上申请和线下申请渠道,线上申请集中在我区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栏目,线下申请也通过更新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公众作了相关说明提示,方便公众依法提出申请。三是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和归档工作,线上线下两手抓,实时了解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情况。今年,浙江省政府办公厅推出了“浙江省依申请公开工作处理系统”,该系统将传统的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线下答复工作模式转成线上操作工作模式,实现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的标准化和电子化,方便数据统计和电子归档。我区各部门、各街道已经开通此系统权限,并且完成2019年所有的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件材料的录入和操作。四是加强对区政府各部门、街道依申请公开处理工作的指导,提升各部门、街道法律顾问在依申请公开答复中的参与度,降低答复内容的法律风险。五是认真做好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诉讼情况梳理,积极配合行政复议局进行相关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区政府及各部门按照“答复及时,内容完整,格式规范”的要求,依法依规、及时妥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年度,全区新收依申请公开219件,2018年结转依申请公开3件,合计222件。从申请人的情况看,其中206件是自然人,7件是商业机构,4件社会公益组织,1件法律服务机构,1件其他。从本年度办理结果看,本年合计222件的依申请件,本年度完成了212件依申请件的答复工作,剩余10件结转至2020年度办理。完成的212件答复中,予以公开114件,部分公开11件,不予公开8件,无法提供62件,不予处理7件,其他处理10件。

本年度,我区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10件,行政诉讼8件。从行政复议情况来看,其中结果维持2件,结果纠正3件,其他结果2件,尚未审结3件;从行政诉讼情况看,未经复议直接起诉结果维持1件,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尚未审结6件,复议后起诉结果维持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以考核为抓手促进政府信息管理。根据省、市考核要求,先后印发《中共杭州市滨江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度“法治滨江”建设工作考评标准〉的通知》(区依法办〔2019〕1号)和《杭州市滨江区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区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考核考评的通知》,在考核中涵盖“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突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建设、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政策政务新媒体建设、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等方面的考核。二是强化组织管理。我区制定并公布了《2019年滨江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将政务公开工作内容划分为六个方面,细化为二十个重点,并且坚持“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跟随2019年初机构改革的步伐,在区政府办公室下设政务公开科,由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兼任主任,并明确1名副主任具体分管政务公开日常工作,落实2名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明确全区所有行政机关的政务工作负责人和政务公开联络员,组建政务公开工作交流钉钉群和微信群,及时传递上级政府信息公开新精神新要求,方便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沟通交流,加强日常业务指导和实时工作联系。三是落实政府信息基础工作。按照国务院新的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修订发布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且督促区各部门和各街道进行相关修订和发布,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按期发布年度政府信息工作报告,按季度发布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的情况。四是重视培训管理。注重政务公开队伍业务能力提升,围绕政务公开政策业务、信息化平台发布、依申请公开管理等重点,组织开展各类政务公开培训会。今年,举办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解读会、滨江区门户网站操作系统培训会、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解读会主要从实体内容上对于政府信息发布的信息种类、类型变化以及禁止性规定等方面进行解读学习,以进一步增强我区各政府信息公开承办单位的公开意识和发布水平。滨江区门户网站操作系统培训会主要从操作程序上对于我区政府信息发布主平台操作规范和发布要求进行现场演示,以进一步提升我区政府信息发布主平台的规范操作,确保各项发布要素齐全。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会主要从街道申请类型较多的政府信息公开入手,侧重强调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的不同,以更好地适应街道的政务公开需求。

(四)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加强主平台建设,优化政府门户网站栏目设置。我区的政府门户网站“杭州高新区(滨江)”为政府信息公开主平台,下设高新创业、滨江生活、阳光政务三大版面,其中阳光政务版面设有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基本上涵盖了我区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内容。今年,根据现实情况变化以及上级新要求,我区对门户网站栏目进行适时调整,于今年7月份发布了《2019年滨江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说明》,调整了一些重复板块,新增了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和重大项目建设和批准领域等栏目,突出重点领域公开;于今年11月份发布了《2019年滨江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说明》(第二版),对新建栏目进行细分,并且进行了结构调整,进一步扩大和完善主动公开的内容,方便群众获取相关信息。此外,我区的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注重与浙江政务服务网的联动对接。浙江政务服务网为社会公众提供在线政务服务,是“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实现平台和技术支撑平台。在门户网站上设置链接跳转至浙江政务服务网,方便群众及时了解政务服务事项,方便群众办理相关业务。二是重视政务新媒体建设,利用好微博微信平台。新媒体点对点、点对面的裂变式传播优势,提升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文件的“落地率”,拉近政府和普通民众的距离,进一步提升政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今年,“滨江发布”微博粉丝有16万人,对比去年增长1万粉丝,本年度在微博上发布3600余条信息,增强与网民互动。“滨江发布”微信公共号推送政务信息1500余条,实时推送最新区情政策。同时,相关各部门、各街道的微博微信也紧跟推送有关政务信息。此外,我区重视政府信息公开主平台和政务新媒体平台的衔接,在区门户网站上设置政务新媒体专栏,整合区内微博微信公众号,基本上囊括区内所有新媒体平台的获取途径。三是兼顾线下公开平台建设,满足多样化需求。除线上平台外,我区在人流量较大的场所设置线下政府信息查阅点、政府公报展示点,弥补部分年龄较大、收入较低、不熟悉运用新媒体等情况的群众无法通过线上获取信息的空缺。目前,我区在区档案馆、区图书馆、区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部分社区等场所设立多个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政府公报取阅点。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重视省市下发的各项评测整改通知,及时通知相关责任单位进行整改。今年以来,省政府办公厅于年初下发了2018年度全省89个区县政务公开测评情况,并于今年8月发布了首期政务公开指数报告,我区高度重视,认真对照政务公开指数指标体系,进行查漏补缺。二是建立检查通报机制,开展不定期检查督查,并以清单的形式通报各单位在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中的问题及不足,以问题整改的精准性推动各单位政务公开质量的提升。今年,区政务公开科发布两次全区政务公开检查结果通报,通报坚持问题导向,从制度建设、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方面对各部门、各街道进行检查,并将平时检查通报的结果作为全区2019年度政务公开考核的日常参照,充分检查通报作用。此外,区政务公开科还不定时抽检公开平台,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相关责任单位整改。三是增强公众监督,完善监督渠道。我区各部门、各街道都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监督救济渠道。我区的门户网站上也设置“我要咨询”、“我要建议”、“我要评价”、“我要查询”、“领导信箱”、“我要投诉”、“我要举报”、“意见征集”等互动性栏目,方便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3

23

9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28

增233

14977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967

增404

69367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37

增468 

2897 

行政强制

81

减5

33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44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319

11224万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06

7

0

4

1

1

21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07

5

0

2

0

0

11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0

1

0

0

0

0

1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3

0

0

0

0

0

3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4

0

0

0

0

0

4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7

1

0

1

1

1

6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5

0

0

1

0

0

6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0

0

0

0

0

0

10

(七)总计

199

7

0

4

1

1

21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0

0

0

0

0

0

10

四、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 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 持

结果纠 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3

2

3

10

1

0

0

6

7

1

0

0

0

1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回顾2019年度,我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对照国家、省、市政府的要求,仍然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为:

(一)主动公开方面。

虽然已明确落实各部门、各街道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人员,但个别单位因“应公开尽公开”的意识还不够强,主动公开存在更新不及时、不全面的情况。区门户网站作为我区主要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平台,栏目设置需进一步优化,存在部分栏目信息公开范围重合的情况;网站页面设计不够人性化,开设栏目设置不够一目了然,查找信息不够方便。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个别单位在新旧条例衔接上,了解专研不够透彻,依申请工作流程不够规范,存证意识有待提高,依申请答复水平需进一步提升。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队伍业务水平有待提升。由于人事变动等原因,人员流动性较大,队伍稳定性不够,系统培训工作无法及时跟进,工作人员专业化水平提升有待加强;大部分从事政务公开的工作人员多为兼职性质,政务公开工作投入精力尚有不足。政务公开涉及范围广、内容多,各单位在推进公开工作时各自理解不一,存在各领域信息公开程度不平衡的情况。监督保障有待进一步提升。目前,我区对于各部门、各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主要依赖区府办政务公开的日常检查和定期不定期抽查,相对而言监督力量还不够。

在新的一年里,针对上述存在问题,我区将继续认真贯彻上级的要求,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助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主动公开方面。

一是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强化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优化完善门户网站界面,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同时整合政府网站信息资源,提升与政务新媒体联动性,加强内容和技术保障。二是及时了解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动态变化,按照上级要求,满足群众需求,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动态调整机制,扩大主动公开范围,调整主动公开栏目。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一是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和答复工作,指导全区各部门、各街道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完善申请处理流程,依法依规答复申请人。二是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力度,特别是针对依申请公开的培训,了解最新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诉讼实务,把握依申请公开的最新判断标准,降低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起的行政复议诉讼败诉风险。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推进公开标准规范化。根据省、市相关要求,逐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进一步梳理各个重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逐步形成一套公开标准规范,助推全区政务公开水平再提升。二是强化督查考核,增加日常通报、专项检查等措施,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过程性监督。同时,增加第三方测评力量,提炼问题清单,精准整改措施,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效果。

六、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