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森林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区突出重点、狠抓严管,预防上积极主动、宣传上形式多样、管理上责权相济,切实做好森林防灭火相关工作。

一是责任落实到位。区森防指统筹科学谋划,召开专题工作部署,明确各部门责任,分解落实重点工作任务,发挥部门联动机制,认真履职,坚持源头管控,做到守土有责。配备前置扑火力量2支,40名防火队员,2只高压水泵;外围建立13个消防站,配备8只高压水泵,20名巡防队员协助森林防火工作;有林社区推行网格化管理,落实森林防火人员37名,做到定岗、定位、定山头,全天候进行巡查守候;区20支巡防队开展全面巡山督查,为全区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是宣传教育到位。组织防火宣传车进小区,到群众身边,开展警示教育和“以案说法”、“以案释法”活动,累计发放宣传手册200余本、悬挂横幅210余条;同时,利用消防车、短信平台等对森林防火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扑救知识等进行宣传,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三是长效管理到位。认真贯彻落实森林防火法律法规,严格依法治火管火。注重火源管理,在“早”字上下功夫,建立野外火源隐患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在国庆、中秋节假日等重点时段,设立61个主要上山点检查点,禁止任何人员、任何方式携带烟花爆竹、银锭元宝进入墓区、林区,加大巡查密度,对公墓、林区、林田交错地带进行重点防范,杜绝一切火灾隐患。同时完善应急预案,加强日常森林防灭火演练;备足物资装备,科学配备前置力量,确保“闻令而动”、“有火即出”。开展防火专项行动,派出检查组32组,参与人数730余人次,出动宣传巡查车辆90台次,查处整改存在问题3起,教育违规用火2人。

下阶段,我区将认真对照上级工作要求,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查漏补缺、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各种野外违法用火行为,建立健全火灾隐患管控机制,筑牢安全防线,保资源、护滨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