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区住建局
发布时间:
2020-11-19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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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七部委令 第12号)、《转发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滨政办〔2015〕26号)、《关于印发杭州市滨江区区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区财预执〔2016〕42号)、《转发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的通知》(区财预执〔2019〕36号)、《关于印发杭州市滨江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区财〔2019〕138号)规定,决定对2020年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基本户、工会委员会专户开立项目开展招标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浙江萧审代理【2020】第0022号
二、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 项目名称 | 中标数量 |
浙江萧审代理【2020】第0022号 | 2020年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基本户、工会委员会专户开立项目 | 1家 |
三、招标项目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项目内容:
2020年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基本户、工会委员会专户开立,本项目选取一家银行作为服务银行。
具体内容和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此项目的投标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1、在杭州地区设有分支机构、人行杭州中心支行上年度综合评价B级及以上。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3、财务稳健,资金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
4、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5、投标银行机构应明确指定的服务网点,服务网点必须与最终资金存放网点一致。最终资金存放网点须滨江区内网点,资金不得转移。
6、投标人须提供总行或省级分行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未在浙江省设立省分行的,可由杭州分行出具唯一授权书。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竞争银行亦不得隶属于同一法人。
六、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0日起至2020年11月26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00。
2、报名地点:浙江萧审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萧山区金城路560号心意广场2号楼10层)。
报名联系人:王先生,电话:0571-82634319。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成功后,招标代理机构处免费获取。
4、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①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②办理报名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③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
七、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7日14:00,地点:杭州市滨江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521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八、开标时间与地点:2020年12月7日14:00,杭州市滨江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521会议室
九、本项目公告发布网站: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和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政务网。
十、质疑和投诉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作出答复。质疑投标人对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管部门提起投诉。
质疑接收人:王工 电话:13375812227
同级监管部门:杭州市滨江区财政局、发改局(金融办)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地址: 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87号
联系人:丁女士 联系方式:0571-87795777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萧审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点:萧山区金城路560号心意广场2号楼10层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571-82634319; 传真:0571-82631504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浙江萧审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