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信息主体:浙江富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22日22时06分,浙江富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滨江区西兴街道滨康路101号,钢家具生产基地扩建续建项目工地进行地下室地板混凝土浇筑,现场测得噪声值为55.9分贝。其未能出具相关审批手续,当场予以查处并拍照取证。当事人行为涉嫌违反《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
2020年12月28日,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信用修复申请。经核实,不良信息主体已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社会不良影响基本消除,且自不良信息认定之日起至申请信用修复期间未产生新的记入信用档案的同类不良信息,故同意予以修复。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我局政策法规科,电话:87153895。
杭州市滨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12月28日
不良信息主体:浙江富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22日22时06分,浙江富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滨江区西兴街道滨康路101号,钢家具生产基地扩建续建项目工地进行地下室地板混凝土浇筑,现场测得噪声值为55.9分贝。其未能出具相关审批手续,当场予以查处并拍照取证。当事人行为涉嫌违反《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
2020年12月28日,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信用修复申请。经核实,不良信息主体已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社会不良影响基本消除,且自不良信息认定之日起至申请信用修复期间未产生新的记入信用档案的同类不良信息,故同意予以修复。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我局政策法规科,电话:87153895。
杭州市滨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