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党委关于区委第三、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来源: 区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 2020-12-28 18:54 点击率: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12日—6月5日,区委第三、四巡察组对区财政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0年10月20日,区委巡察组向区财政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要求,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精心组织谋划,从严夯实巡察整改责任

自签收巡察反馈意见单后,区财政局党委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的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巡察组指出的问题,不折不扣落实巡察整改责任,按照巡察组提出的意见要求做好巡察问题整改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局党委高度重视巡察反馈的问题,第一时间召开局党委会,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全面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党委书记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要求责任领导牵头承办部门制定出具体可行的整改措施,有效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

(二)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

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局党委落实专人对问题进行梳理,归纳为3大类9个具体问题,并要求承办部门针对具体问题细化制定整改举措。在各承办部门上报的整改清单基础上,结合前期整改落实情况,汇总形成《关于落实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工作目标要求、内容措施、责任领导和完成时限。11月初,整改方案经局党委会研究讨论通过,并印发各承办部门组织实施。

(三)坚持立行立改,确保真改实改

针对巡察组在巡察期间提出的问题和反馈的意见,区财政局党委坚决做到不等不靠,当即就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彻底、工作作风不够严谨细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够规范、干部管理不够严格等方面的问题进行立行立改,提前完成了4个问题的整改。正式巡察反馈后,分层分类推进剩余问题整改实现逐项销号,对难点问题深入查找问题根源,制定长效机制,确保问题真改实改。

巡察反馈问题9个,已全部完成整改。

二、聚焦反馈问题,切实推进巡察整改落实

(一)在“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市区委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关于“抓理论学习不够深入扎实”问题的整改

(1)针对“政治理论学习缺乏主动性”问题

①坚持开展集体学习。建立党委理论中心组“每月一学”制度,调整并落实年度学习计划,10-12月党委班子成员主动带头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精神和预算法实施条例并开展交流讨论,推动理论学习入脑入心。②督促开展个人自学。督促财政干部用好“学习强国”“西湖先锋”等学习平台,按要求落实积分考核制,每周对学习情况进行内部通报,进一步增强主动学的思想自觉。③以竞赛促学习巩固。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全体党员干部的永恒课题,11月底组织开展“庆高新三十周年”知识竞赛活动,通过以赛促学的活动形式不断巩固拓展运用好主题教育成果,持续激发政治理论学习热情。

该项任务已于2020年12月20日前完成。

(2)针对“财政业务学习成效不明显”问题

①以讲促学提能力。组织开展“财政大讲堂”“每周一学”等学习教育活动,10月份以来,先后组织科室业务骨干讲解财政政策和业务知识3场,帮助财政干部提升专业素养。②专家授课“请进来”。结合财政工作实际,12月4日,面向全区财政干部和预算单位采购人员开展政府采购实务操作培训会,邀请专业律师讲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财政干部和全区预算单位采购人员的政府采购政策水平和执业能力。③对标先进“走出去”。密切联系兄弟城区,先后赴萧山、西湖学习财政专户管理、做地及代建业务等先进经验,推动实践成果在我区应用。10月份以来组织财政干部11批18人次积极参加省市财政系统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干部业务能力。

该项任务已于2020年12月20日前完成。

2.关于“克难攻坚力度不够大”问题的整改

(1)针对“隐性债务化解办法不多”问题

①做大国有企业资产规模。加强资源整合,组建杭州高新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推进高新总公司、奥体指挥部改组改制,调整出资人关系,做实明晰房产权证,加大对国企经营性资产的注入力度,做大国企资产规模。②做大国有企业经营收入。赋予部分国有企业土地整理业务职责,有效改善国有企业经营收入,优化收入结构。通过做大国企资产规模和经营收入,提高国有资本营运能力,增强国企造血功能,实现国有集团企业“经营性资产大于负债,收益覆盖利息”的双覆盖要求,有效提高融资能力、降低融资成本,为隐性债务化解打下坚实基础。③强化政府债务管理。严格按照5年化债计划,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隐性债务化解工作。预计2020年完成隐性债务化解30亿元,完成年度化债任务,累计化债率40.73%,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切实做好债务风险防控,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

该项任务已于2020年12月20日前完成。

(2)针对“指导规范街道财政管理工作不够有力,社区财务问题突出”问题

①强化社区财务管理。充分发挥数字化赋能基层财务监管作用,试点推进社区财务集中支付改革,会同区纪委、监委开发“社区资金集中监管平台”,率先在长河街道各个社区实现全覆盖,并在其他两个街道开展试点,实现对社区日常财务处理数据实时监控,有效防范化解社区财务运行风险。②加强社区财务辅导。10月份以来,举办街道社区财务人员集中培训1次,赴街道社区开展业务指导6次,帮助基层财会人员更快熟悉集中支付和会计核算等业务系统的操作使用,推进社区财务规范化建设。③完善监管平台功能。根据社区资金集中监管平台前期运行发现的问题,动态完善支付和审批系统相关功能模块,进一步增强系统设置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为明年实现全区三个街道社区资金集中支付系统应用全覆盖打好工作基础。

该项任务已于2020年12月20日前完成。

(3)针对“项目审核制度不完善,巡察问卷调查结果中‘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指导街道财政工作’‘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政府采购’等方面优秀率不足60%”问题

①加强项目审核管理。督促建设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从严把关图纸设计,严格开展预算编制质量考核,对存在编制质量问题的19个项目按照超过规定误差的比例扣除编制费,及时反馈建设单位并督促整改;赴工程现场开展实地踏勘51次,会同建设单位、编制单位和设计单位现场核对工程量和内容,分别对不同程度存在失误的单位进行处理、约谈和处罚,并通报2019-2020年度中介单位的考核结果;建立并落实复核机制,复审400万以上结算项目33个,对400万以下项目按应抽项目数的20%比例进行抽审。②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重组。组建杭州高新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完成高新总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和事业单位分离,组建杭州高新开发建设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完成奥体指挥部事业单位改制工作,组建杭州滨江奥体博览城开发建设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进一步优化调整出资人关系,形成“1+N”组织架构模式。通过资产注入、做实资产、会计计量方式调整等,国有企业总资产从444.01亿元增加到637.32亿元,净资产从227.14亿元增加到444.59亿元。③加强街道财政管理。召开2021年区级部门和街道预算编制培训会议,及时传达财政规范方面新的要求及文件精神,明确明年预算支出标准,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加强对街道财务人员的指导培训,提升街道预算管理能力,针对街道财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解答,协助街道完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④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全面梳理各执收单位非税收入项目,完成我区收费目录清单的动态更新工作;强化“以票管收”管理机制,督促各执收单位及时足额上缴非税收入,组织各执收单位对照票据和非税收入管理要求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抽查票据领、用、管、销等情况,督促及时完成问题整改。⑤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推进线上采购,落实五减政策,完成减费3.04亿元;持续推进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工作,为区内5家企业提供政府采购融资合同2255.7万元,授信1483.94万元;通过钉钉群直播、现场培训、制发政府采购政策汇编、一对一政策辅导等形式,加强对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业务培训和指导,提高从业人员专业化水平;完成全区单一来源采购项目专项检查,督促采购单位及时完成问题整改,根据检查结果印发《关于进一步控制单一来源采购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要求,指导26家单位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完成2019年度采购代理机构和“三保”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完成整改;全面清理入围招标项目,对违规情形责令代理机构重新组织招标。

该项任务已于2020年12月20日前完成。

(二)在“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3.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彻底”问题的整改

①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办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文件及因公出国(境)、津补贴发放、办公用房、私人会所、制止餐饮浪费等制度规定,进一步强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②组织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查工作。落实《关于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排查收受礼金礼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出入私人会所、经商办企业及违规发放津补贴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做好自查自纠和问题整改工作。③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贯彻执行区委《关于落实“两个责任”开展谈话工作的实施意见》,10-12月开展谈心谈话18次,第一时间了解干部思想动态,敲钟醒脑,防微杜渐。

该项任务已于2020年12月20日前完成。

4.关于“清廉国企建设不够有力,监管较为薄弱”问题的整改

①坚持以查促改。从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制度机制完善情况、国有资产管理、选人用人和干部管理情况、业务支出管理情况等方面,联合区纪委完成清廉国企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5家国有企业29个问题分别反馈检查结果并督促整改。②强化制度监管。建立国企中层选拔办法、重大事项办法细则等制度,完善《国企机构设置和人员招录办法》《国有企业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③加强权力制约。同步推进清廉国企建设与深化国企改革,将清廉国企、防治腐败的要求和措施,融入出资人监管、改制重组、项目投资、产权交易、资本运营等权力运行全过程,督促国有企业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

该项任务已于2020年12月20日前完成。

5.关于“工作作风不够严谨细致”问题的整改

①落实即查即改。已于2020年6月份对2016年装订不规范的凭证进行了梳理,经重新装订后的会计凭证完整、规范,凭证和附件相匹配,会计凭证与原始单据一一对应。②开展谈话教育。组织开展谈心谈话,增强相关责任人员工作责任意识,促使其养成严谨的工作作风。③规范会计管理。落实财务及档案管理人员开展历年会计凭证档案自查,进一步规范会计基础工作。

该项任务已于2020年12月20日前完成。

6.关于“信息化建设不完善”问题的整改

①优化信息系统功能。完善产业扶持资金管理系统功能,在产业资金拨付流程完成后,实现短信实时反馈。②加强数字财政建设。组建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工作专班,多次组织专班成员和相关业务科室人员参加省市财政系统组织的预算管理一体化业务培训会,认真贯彻落实预算管理一体化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加快推进系统应用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梳理行政管理工作业务流程,谋划建设区财政局FOA系统,全面提升工作效率和财政信息化能力水平。

该项任务计划于2020年12月20日前完成。

(三)在“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7.关于“党建工作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①聚力提升党建工作质量。认真履行基层党委的党建主体责任,12月9日召开局党委会,专题研究基层党建有关工作。强化党建引领,聚焦财政中心工作,以举办“财政大讲堂”丰富党建教育活动载体,实现党建和业务有机融合。通过开展党建知识竞赛活动,加强与国有企业、会计师事务所等行业内党组织的密切交流,携手打造党建联动共建新格局。12月15日,联合市财政局机关七支部开展“党建双强”主题党日结对活动,进一步促进在组织生活、业务协作等方面的交流合作。持续深化“亲清三访”服务走访活动,党员干部带头组建“预算服务直通车”“惠企助企服务”“绩效管理辅导”等财政连心小分队,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42个,办结率、满意率100%。②规范化推进机关支部建设。落实支委会定期研究总结党建工作机制,固化党员大会制度,更好激发党小组组织生活活力。在充分吸收支部党员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研究制定2021年度“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计划,进一步增强计划的民主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③常态化开展线上线下监督。建立党委对组织生活执行情况的督促指导工作机制,线上通过“西湖先锋”系统,对各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发展党员等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定期通报工作完成情况;线下通过开展各类专项检查,针对检查出发现的问题及薄弱环节建立健全反馈机制,持续关注问题整改进展和成效。④精细化落实“大党建”考核任务。组建“大党建”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分解考核任务,提前开展自查自纠,确保年终“大党建”考核全区排名连年进位。⑤全面加强国企党建工作。加强对国企党建工作的领导,召开国企党建工作交流座谈会,专题听取情况汇报,督促各企业党组织落实好党建主体责任;进一步理顺国企党组织建制,及时维护国企党员信息库、定期通报各项数据,有效夯实国企党建工作基础;指导四家直接监管企业根据自身特点形成具有本单位特色的品牌名称、标识、理念、核心价值观,致力打造国企党建新标杆;完善国企考核体系,实现国企业绩考核与国企党建工作考评相互融合;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推动党建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该项任务已于2020年12月20日前完成。

8.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①提升组工干部能力素质。加强组工干部学习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浙江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分析研判和动议工作办法》等“五个办法”学习,促使其熟练掌握工作流程,细致把握注意事项,确保程序规范、材料齐全。②严格遵守末位表态制度。向局党委会提交议题的班子成员重点强调本人表态环节的必要性,并要求会议记录人员及时对未表态情况进行提醒纠正,确保领导班子议事决策程序规范、会议记录完备。

该项任务已于2020年12月20日前完成。

9.关于“干部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①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修订完善局内控制度,由原来的“1+8”增补成“1+9”内控制度体系,强化制度管人,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对关键岗位和人员实行严格的日常管理,确保干部干成事不出事。②增强制度执行力。进一步加强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通过钉钉工作群对全体财政干部职工进行再提醒、再教育,建立并落实审批流程监督机制,坚持从严抓好制度的贯彻执行,坚决制止审批程序执行不到位等违纪违规行为。

该项任务已于2020年12月20日前完成。

三、构建长效机制,巩固运用巡察整改成果

当前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区委巡察组的意见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下一步,区财政局党委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财政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压实“三个责任”,从严管党治党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始终保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定力,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按要求向区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党委书记认真落实“第一责任”,带头做到“四个亲自”,定期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班子成员全面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党建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强化问题意识,提升整改质效

继续聚焦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通过“回头看”等方式检验整改成效,对整改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问题进行再整改,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同时,全面倒查制度漏洞,把行之有效的整改举措和工作机制,固化形成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并抓好制度执行,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体制机制。

(三)巩固整改成果,推动改革发展

发挥巡察整改推动财政改革发展的这一重要作用,坚持把巡察整改和深化财政改革发展统一起来,以整改促改革,以改革促发展。持续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进一步校准财政改革发展的思想偏差,把贯彻中央、省、市财政部门会议精神和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具体行动上,不断巩固整改成果,为推动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财政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与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87760005

邮政信箱: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28号财政大楼

电子邮箱:zjhzbjcz@163.com


中共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财政局委员会

202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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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局党委关于区委第三、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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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12日—6月5日,区委第三、四巡察组对区财政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0年10月20日,区委巡察组向区财政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要求,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精心组织谋划,从严夯实巡察整改责任

自签收巡察反馈意见单后,区财政局党委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的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巡察组指出的问题,不折不扣落实巡察整改责任,按照巡察组提出的意见要求做好巡察问题整改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局党委高度重视巡察反馈的问题,第一时间召开局党委会,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全面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党委书记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要求责任领导牵头承办部门制定出具体可行的整改措施,有效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

(二)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

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局党委落实专人对问题进行梳理,归纳为3大类9个具体问题,并要求承办部门针对具体问题细化制定整改举措。在各承办部门上报的整改清单基础上,结合前期整改落实情况,汇总形成《关于落实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工作目标要求、内容措施、责任领导和完成时限。11月初,整改方案经局党委会研究讨论通过,并印发各承办部门组织实施。

(三)坚持立行立改,确保真改实改

针对巡察组在巡察期间提出的问题和反馈的意见,区财政局党委坚决做到不等不靠,当即就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彻底、工作作风不够严谨细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够规范、干部管理不够严格等方面的问题进行立行立改,提前完成了4个问题的整改。正式巡察反馈后,分层分类推进剩余问题整改实现逐项销号,对难点问题深入查找问题根源,制定长效机制,确保问题真改实改。

巡察反馈问题9个,已全部完成整改。

二、聚焦反馈问题,切实推进巡察整改落实

(一)在“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市区委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关于“抓理论学习不够深入扎实”问题的整改

(1)针对“政治理论学习缺乏主动性”问题

①坚持开展集体学习。建立党委理论中心组“每月一学”制度,调整并落实年度学习计划,10-12月党委班子成员主动带头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精神和预算法实施条例并开展交流讨论,推动理论学习入脑入心。②督促开展个人自学。督促财政干部用好“学习强国”“西湖先锋”等学习平台,按要求落实积分考核制,每周对学习情况进行内部通报,进一步增强主动学的思想自觉。③以竞赛促学习巩固。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全体党员干部的永恒课题,11月底组织开展“庆高新三十周年”知识竞赛活动,通过以赛促学的活动形式不断巩固拓展运用好主题教育成果,持续激发政治理论学习热情。

该项任务已于2020年12月20日前完成。

(2)针对“财政业务学习成效不明显”问题

①以讲促学提能力。组织开展“财政大讲堂”“每周一学”等学习教育活动,10月份以来,先后组织科室业务骨干讲解财政政策和业务知识3场,帮助财政干部提升专业素养。②专家授课“请进来”。结合财政工作实际,12月4日,面向全区财政干部和预算单位采购人员开展政府采购实务操作培训会,邀请专业律师讲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财政干部和全区预算单位采购人员的政府采购政策水平和执业能力。③对标先进“走出去”。密切联系兄弟城区,先后赴萧山、西湖学习财政专户管理、做地及代建业务等先进经验,推动实践成果在我区应用。10月份以来组织财政干部11批18人次积极参加省市财政系统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干部业务能力。

该项任务已于2020年12月20日前完成。

2.关于“克难攻坚力度不够大”问题的整改

(1)针对“隐性债务化解办法不多”问题

①做大国有企业资产规模。加强资源整合,组建杭州高新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推进高新总公司、奥体指挥部改组改制,调整出资人关系,做实明晰房产权证,加大对国企经营性资产的注入力度,做大国企资产规模。②做大国有企业经营收入。赋予部分国有企业土地整理业务职责,有效改善国有企业经营收入,优化收入结构。通过做大国企资产规模和经营收入,提高国有资本营运能力,增强国企造血功能,实现国有集团企业“经营性资产大于负债,收益覆盖利息”的双覆盖要求,有效提高融资能力、降低融资成本,为隐性债务化解打下坚实基础。③强化政府债务管理。严格按照5年化债计划,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隐性债务化解工作。预计2020年完成隐性债务化解30亿元,完成年度化债任务,累计化债率40.73%,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切实做好债务风险防控,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

该项任务已于2020年12月20日前完成。

(2)针对“指导规范街道财政管理工作不够有力,社区财务问题突出”问题

①强化社区财务管理。充分发挥数字化赋能基层财务监管作用,试点推进社区财务集中支付改革,会同区纪委、监委开发“社区资金集中监管平台”,率先在长河街道各个社区实现全覆盖,并在其他两个街道开展试点,实现对社区日常财务处理数据实时监控,有效防范化解社区财务运行风险。②加强社区财务辅导。10月份以来,举办街道社区财务人员集中培训1次,赴街道社区开展业务指导6次,帮助基层财会人员更快熟悉集中支付和会计核算等业务系统的操作使用,推进社区财务规范化建设。③完善监管平台功能。根据社区资金集中监管平台前期运行发现的问题,动态完善支付和审批系统相关功能模块,进一步增强系统设置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为明年实现全区三个街道社区资金集中支付系统应用全覆盖打好工作基础。

该项任务已于2020年12月20日前完成。

(3)针对“项目审核制度不完善,巡察问卷调查结果中‘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指导街道财政工作’‘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政府采购’等方面优秀率不足60%”问题

①加强项目审核管理。督促建设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从严把关图纸设计,严格开展预算编制质量考核,对存在编制质量问题的19个项目按照超过规定误差的比例扣除编制费,及时反馈建设单位并督促整改;赴工程现场开展实地踏勘51次,会同建设单位、编制单位和设计单位现场核对工程量和内容,分别对不同程度存在失误的单位进行处理、约谈和处罚,并通报2019-2020年度中介单位的考核结果;建立并落实复核机制,复审400万以上结算项目33个,对400万以下项目按应抽项目数的20%比例进行抽审。②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重组。组建杭州高新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完成高新总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和事业单位分离,组建杭州高新开发建设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完成奥体指挥部事业单位改制工作,组建杭州滨江奥体博览城开发建设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进一步优化调整出资人关系,形成“1+N”组织架构模式。通过资产注入、做实资产、会计计量方式调整等,国有企业总资产从444.01亿元增加到637.32亿元,净资产从227.14亿元增加到444.59亿元。③加强街道财政管理。召开2021年区级部门和街道预算编制培训会议,及时传达财政规范方面新的要求及文件精神,明确明年预算支出标准,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加强对街道财务人员的指导培训,提升街道预算管理能力,针对街道财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解答,协助街道完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④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全面梳理各执收单位非税收入项目,完成我区收费目录清单的动态更新工作;强化“以票管收”管理机制,督促各执收单位及时足额上缴非税收入,组织各执收单位对照票据和非税收入管理要求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抽查票据领、用、管、销等情况,督促及时完成问题整改。⑤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推进线上采购,落实五减政策,完成减费3.04亿元;持续推进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工作,为区内5家企业提供政府采购融资合同2255.7万元,授信1483.94万元;通过钉钉群直播、现场培训、制发政府采购政策汇编、一对一政策辅导等形式,加强对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业务培训和指导,提高从业人员专业化水平;完成全区单一来源采购项目专项检查,督促采购单位及时完成问题整改,根据检查结果印发《关于进一步控制单一来源采购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要求,指导26家单位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完成2019年度采购代理机构和“三保”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完成整改;全面清理入围招标项目,对违规情形责令代理机构重新组织招标。

该项任务已于2020年12月20日前完成。

(二)在“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3.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彻底”问题的整改

①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办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文件及因公出国(境)、津补贴发放、办公用房、私人会所、制止餐饮浪费等制度规定,进一步强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②组织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查工作。落实《关于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排查收受礼金礼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出入私人会所、经商办企业及违规发放津补贴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做好自查自纠和问题整改工作。③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贯彻执行区委《关于落实“两个责任”开展谈话工作的实施意见》,10-12月开展谈心谈话18次,第一时间了解干部思想动态,敲钟醒脑,防微杜渐。

该项任务已于2020年12月20日前完成。

4.关于“清廉国企建设不够有力,监管较为薄弱”问题的整改

①坚持以查促改。从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制度机制完善情况、国有资产管理、选人用人和干部管理情况、业务支出管理情况等方面,联合区纪委完成清廉国企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5家国有企业29个问题分别反馈检查结果并督促整改。②强化制度监管。建立国企中层选拔办法、重大事项办法细则等制度,完善《国企机构设置和人员招录办法》《国有企业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③加强权力制约。同步推进清廉国企建设与深化国企改革,将清廉国企、防治腐败的要求和措施,融入出资人监管、改制重组、项目投资、产权交易、资本运营等权力运行全过程,督促国有企业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

该项任务已于2020年12月20日前完成。

5.关于“工作作风不够严谨细致”问题的整改

①落实即查即改。已于2020年6月份对2016年装订不规范的凭证进行了梳理,经重新装订后的会计凭证完整、规范,凭证和附件相匹配,会计凭证与原始单据一一对应。②开展谈话教育。组织开展谈心谈话,增强相关责任人员工作责任意识,促使其养成严谨的工作作风。③规范会计管理。落实财务及档案管理人员开展历年会计凭证档案自查,进一步规范会计基础工作。

该项任务已于2020年12月20日前完成。

6.关于“信息化建设不完善”问题的整改

①优化信息系统功能。完善产业扶持资金管理系统功能,在产业资金拨付流程完成后,实现短信实时反馈。②加强数字财政建设。组建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工作专班,多次组织专班成员和相关业务科室人员参加省市财政系统组织的预算管理一体化业务培训会,认真贯彻落实预算管理一体化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加快推进系统应用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梳理行政管理工作业务流程,谋划建设区财政局FOA系统,全面提升工作效率和财政信息化能力水平。

该项任务计划于2020年12月20日前完成。

(三)在“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7.关于“党建工作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①聚力提升党建工作质量。认真履行基层党委的党建主体责任,12月9日召开局党委会,专题研究基层党建有关工作。强化党建引领,聚焦财政中心工作,以举办“财政大讲堂”丰富党建教育活动载体,实现党建和业务有机融合。通过开展党建知识竞赛活动,加强与国有企业、会计师事务所等行业内党组织的密切交流,携手打造党建联动共建新格局。12月15日,联合市财政局机关七支部开展“党建双强”主题党日结对活动,进一步促进在组织生活、业务协作等方面的交流合作。持续深化“亲清三访”服务走访活动,党员干部带头组建“预算服务直通车”“惠企助企服务”“绩效管理辅导”等财政连心小分队,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42个,办结率、满意率100%。②规范化推进机关支部建设。落实支委会定期研究总结党建工作机制,固化党员大会制度,更好激发党小组组织生活活力。在充分吸收支部党员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研究制定2021年度“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计划,进一步增强计划的民主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③常态化开展线上线下监督。建立党委对组织生活执行情况的督促指导工作机制,线上通过“西湖先锋”系统,对各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发展党员等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定期通报工作完成情况;线下通过开展各类专项检查,针对检查出发现的问题及薄弱环节建立健全反馈机制,持续关注问题整改进展和成效。④精细化落实“大党建”考核任务。组建“大党建”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分解考核任务,提前开展自查自纠,确保年终“大党建”考核全区排名连年进位。⑤全面加强国企党建工作。加强对国企党建工作的领导,召开国企党建工作交流座谈会,专题听取情况汇报,督促各企业党组织落实好党建主体责任;进一步理顺国企党组织建制,及时维护国企党员信息库、定期通报各项数据,有效夯实国企党建工作基础;指导四家直接监管企业根据自身特点形成具有本单位特色的品牌名称、标识、理念、核心价值观,致力打造国企党建新标杆;完善国企考核体系,实现国企业绩考核与国企党建工作考评相互融合;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推动党建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该项任务已于2020年12月20日前完成。

8.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①提升组工干部能力素质。加强组工干部学习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浙江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分析研判和动议工作办法》等“五个办法”学习,促使其熟练掌握工作流程,细致把握注意事项,确保程序规范、材料齐全。②严格遵守末位表态制度。向局党委会提交议题的班子成员重点强调本人表态环节的必要性,并要求会议记录人员及时对未表态情况进行提醒纠正,确保领导班子议事决策程序规范、会议记录完备。

该项任务已于2020年12月20日前完成。

9.关于“干部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①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修订完善局内控制度,由原来的“1+8”增补成“1+9”内控制度体系,强化制度管人,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对关键岗位和人员实行严格的日常管理,确保干部干成事不出事。②增强制度执行力。进一步加强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通过钉钉工作群对全体财政干部职工进行再提醒、再教育,建立并落实审批流程监督机制,坚持从严抓好制度的贯彻执行,坚决制止审批程序执行不到位等违纪违规行为。

该项任务已于2020年12月20日前完成。

三、构建长效机制,巩固运用巡察整改成果

当前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区委巡察组的意见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下一步,区财政局党委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财政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压实“三个责任”,从严管党治党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始终保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定力,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按要求向区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党委书记认真落实“第一责任”,带头做到“四个亲自”,定期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班子成员全面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党建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强化问题意识,提升整改质效

继续聚焦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通过“回头看”等方式检验整改成效,对整改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问题进行再整改,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同时,全面倒查制度漏洞,把行之有效的整改举措和工作机制,固化形成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并抓好制度执行,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体制机制。

(三)巩固整改成果,推动改革发展

发挥巡察整改推动财政改革发展的这一重要作用,坚持把巡察整改和深化财政改革发展统一起来,以整改促改革,以改革促发展。持续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进一步校准财政改革发展的思想偏差,把贯彻中央、省、市财政部门会议精神和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具体行动上,不断巩固整改成果,为推动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财政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与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87760005

邮政信箱: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28号财政大楼

电子邮箱:zjhzbjcz@163.com


中共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财政局委员会

202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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