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区科技局(科协)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拟订全区科技发展、创新驱动发展、引进国外智力的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全区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科技创新激励机制。推进区内科研体系建设。
2、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推进全区科技创新环境营造、基础设施建设、研发支持和成果转化,协调管理并实施各类科技计划。
3、组织实施省、市重大科技项目,统筹推进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研发和创新及产业化,组织实施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4、拟定全区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培育工作,推进企业科技研发机构建设,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
5、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指导和协调推进科技创新大平台建设。拟订全区科技创新载体和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基地)的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管理,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6、组织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广和促进产学研结合工作。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建设。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指导全区科技保密工作。
7、拟订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发合作的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协调推进引进大院名校共建科技创新载体工作。在授权范围内负责管理全区科技外事工作。
8、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引进外国智力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
9、负责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科技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全区科学技术普及相关措施并组织实施。
10、负责优秀科技企业、人才的选树组织工作。
11、承担区科协机关的日常工作。
12、完成区党委和区管委会、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
①围绕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绩效管理和科研诚信建设。
②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建立公开统一的科技管理平台,减少科技计划项目重复、分散、封闭、低效和资源配置“碎片化”的现象。
③改进项目评审管理机制,政府部门不直接管理具体科研项目,推进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建设,委托开展项目受理、评审、立项、过程管理、验收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④改进科研机构评价机制,重在加强科研机构的规划布局和绩效评价。
⑤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统筹全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14、有关职责分工。明确与区发展和改革局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工作上的职责分工。区科技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政策和措施,区发展和改革局承担高新技术产业投资的规划和管理工作。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区科技局(科协)共有2家预算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家,为杭州市滨江区科学技术局;党群部门1家,为杭州市滨江区科学技术协会。
二、区科技局(科协)2020年部门(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区科技局(科协)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区科技局(科协)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区科技局(科协)2020年收支总预算1067.50万元。
(二)关于区科技局(科协)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区科技局(科协)2020年收入预算1067.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67.50万元,占100%。
(三)关于区科技局(科协)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区科技局(科协)2020年支出预算1067.50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科学技术支出975.1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8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4.26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460.01万元,占43.09%;日常公用支出85.05万元,占7.97%;项目支出522.44万元,占48.94%。
(四)关于区科技局(科协)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区科技局(科协)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67.50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1067.50万元,支出包括:科学技术支出975.1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8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4.26万元。
(五)关于区科技局(科协)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区科技局(科协)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67.5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1019.5万元增加48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科学技术(类)支出975.13万元,占91.3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84万元,占2.51%;卫生健康(类)支出11.27万元,占1.06%;住房保障(类)支出54.26万元,占5.08%。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科学技术(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602.69万元主要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科学技术(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61.44万元主要用于创新示范建设工作、科技发展管理项目等专项的支出。
(3)科学技术(类)科学技术普及(款)科普活动(项)101万元主要用于全区科普活动专项的支出。
(4)科学技术(类)科学技术普及(款)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支出(项)110万元主要用于全区科协专项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1.08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的活动经费、医疗补贴、交通补贴。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支出(项)17.1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养老金单位部分缴纳。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8.5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职业年金单位部分缴纳。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1.27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35.12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19.14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为职工发放的购房补贴支出。
(六)关于区科技局(科协)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科技局(科协)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45.0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27.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07.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区科技局(科协)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区科技局(科协)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区科技局(科协)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区科技局(科协)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2.82万元增长7.18万元。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0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0.69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为2019年因公出国为临时性项目。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2.13万元增长369.48%。主要用于业务接待方面的支出。增长原因为2019年公务接待经费节约使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参公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请删除)。
2020年区科技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以及区科协1家党群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45.0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0.39万元,增加1.94%,主要是人员经费定额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区科技局(科协)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区科技局(科协)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区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总体情况。2020年区科技局(科协)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25.14万元。
(2)重点项目情况。
1.科技发展管理项目
根据区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的《杭州高新区(滨江)关于促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发展倍增计划》(2018—2022年)“由区财政每年安排相应工作经费,由区科创中心承担区众创空间、孵化器管理服务工作。为进一步强化科技型中小企业和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服务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做好服务工作。
2020年滨江区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所属年度:2020年 | |||
单位名称 | 科技局 | ||
项目名称 | 科技发展管理项目经费 | ||
项目资金(万元) | 150 | ||
项目类别 | 经常性项目;一次性项目; √专项资金类项目 | ||
绩效目标名称 | 目标值 | 目标值设定说明 | |
一、产出 目标 | 数量目标 | 力争孵化器众创空间数量突破100家 | 实施区孵化器众创空间倍增计划,进一步壮大孵化器众创空间队伍。 |
数量目标 | 新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1000家以上 | 做好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工作,认真做好国家级、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市级雏鹰计划等企业资质申报动员、组织和服务指导工作。 | |
数量目标 | 申报推荐市级以上科技项目100项以上 | 做好科技计划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动员、组织和服务指导工作,支持区内科技企业研发创新。 | |
二、效益与 效果目标 | 经济效益 | 力争推荐实际以上科技计划项目100项 | 围绕区数字经济产业,攻克一批行业关键、共性技术 |
2.科普活动项目
为有效提升滨江区公民科学素养,滨江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滨江区科普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合制定出台了《杭州高新区(滨江)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和《杭州高新区(滨江)科普工作规划(2016-2020年)》等文件,计划通过举办科普活动,提升全民科学素质,提高科普服务能力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科技文化需求。
2020年滨江区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所属年度:2020年 | |||
单位名称 | 区科协 | ||
项目名称 | 科普活动专项 | ||
项目资金(万元) | 101万 | ||
项目类别 | □经常性项目; □一次性项目; √专项资金类项目 | ||
绩效目标名称 | 目标值 | 目标值设定说明 | |
一、产出 目标 | 数量目标 | 开展各类科普活动100场以上 | 开展科技周、科普周、第7轮科普大篷车进社区、科普活动资助、科普公众号维护等 |
质量目标 | 注重常识科普,紧跟社会热点 | 在加强基础知识科普的同时,紧跟社会热点,及时开展相关知识普及 | |
时效目标 | 12月10日前 | 活动贯穿全年 | |
二、效益与 效果目标 | 社会效益 | 受众面2万人以上 | 分发各类宣传资料1万份以上;100场各类科普活动参与人数1万以上;科普大篷车社区全覆盖;资助学校、社区等单位开展活动40场以上;发动全民科学素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举办各类科普活动,覆盖人群5千以上。 |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