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杭州市滨江区发改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区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要总量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提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结构优化、现代化经济体系、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统筹推动全区实施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长江经济带等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指导和协调推进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制定相关综合性政策。负责全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的综合协调工作。
2、统筹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制定和实施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及政策。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参与编制生态建设规划,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3、审核能源发展战略、重大规划、重大产业政策、重大改革方案和重大投资项目,推动能源结构调整。负责能源运行调节和电力行业管理。负责煤炭、石油、天然气等能源保障运行管理。负责节能降耗、能源“双控”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全区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应用推广。
4、负责宏观经济预测、预警和预期管理。研究分析全区国民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协调宏观经济运行重大问题。负责全区国民经济动员工作,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
5、负责全区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提出区财政性建设资金的规模、投向建议。按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备案重大项目。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负责全区基本建设项目和国家、省、市、区重点建设项目的综合管理及编制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
6、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全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市场经济制度和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牵头推进全区优化营商环境、“一带一路”建设工作。
7、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实施重大产业工程。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区服务业、现代物流业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推进服务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培育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
8、贯彻执行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金融业发展规划和工作措施。牵头全区各项金融工作,落实各项金融政策。研究分析全区金融运行动态,为区管委会、政府推进金融业发展的部署、战略和决策提供依据。负责建立全区金融工作沟通协调机制,推进区内金融机构合作与交流。提升全区金融业服务水平。协助推进区内金融集聚区建设,协调解决全区金融业发展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营造优良的金融业发展环境。
9、负责指导企业利用好多层次资本市场改革和发展的政策措施。牵头协调企业上市(挂牌)的培育、推荐和辅导等工作。协调企业上市(挂牌)审核确认事项的核实工作。指导协调上市(挂牌)公司再融资和资产重组工作。牵头协调企业发行公司债券工作。推进地方资本市场建设,做好金融业相关政策审核工作,推动股权投资业发展。负责全区企业债券发行和创业投资的综合管理。
10、根据上级授权或委托,配合上级监管部门负责对区内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等地方金融机构实施指导和管理。牵头协调地方性金融稳定。牵头研究完善地方性金融维稳协调机制,组织协调本区金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参与有关部门取缔、打击非法金融机构、非法金融活动和非法集资工作,落实地方金融业风险防范和处置责任。参与各类金融人才的政策拟订和组织招引、培训交流等工作。
11、组织领导、协调和指导全区统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统计法律法规和规划。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执行国家统计标准,依法审批统计调查项目。组织实施第一、二、三产业及能源、环境、投资、科技、社会、人口、劳动和就业、消费等统计调查制度。负责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为区党委和区管委会、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12、牵头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和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区情区力普查和专项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区情区力方面的统计数据。开展社会经济发展评价和社情民意调查工作。负责全区统计单位名录库管理和组织指导全区统计教育培训。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统计信息计算机网络建设和数据库建设。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等统计信息。
13、负责统计执法监督。建立和完善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体系。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开展全区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14、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公益服务收费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全区重大价格改革与政策协调工作。负责全区价格监测预警和价格调控工作,定期分析、研判价格形势,及时提出对策、建议。根据定价目录,制定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政策及方案,并组织实施。按权限负责全区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组织指导价格认证、咨询等工作。
15负责指导、协调、服务全区对口支援、对口帮扶和对口合作工作。承担全区“山海协作工程”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和服务区域经济合作工作。参与长三角合作交流、杭州都市圈建设发展等相关工作。
16、组织研究全区军民融合发展规划、重要政策。协调推进军民融合发展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负责国防科技工业的综合协调和管理。负责汇总军民融合发展总体需求,牵头协调军地需求对接。协调推动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工作和军队保障社会化。
17、完成区党委和区管委会、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杭州市滨江区发改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局属杭州高新区(滨江)社会经济调查队、局属杭州市滨江区价格认证中心、局属杭州高新区(滨江)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事业单位预算。
二、杭州市滨江区发改局2020年部门(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杭州市滨江区发改局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杭州市滨江区发改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25.75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84.8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3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9.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4.23万元。杭州市滨江区发改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3825.75万元。
(二)关于杭州市滨江区发改局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杭州市滨江区发改局2020年收入预算3825.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25.75万元,占100%。
(三)关于杭州市滨江区发改局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杭州市滨江区发改局2020年支出预算3825.75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84.8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3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9.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4.23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226.81万元,占32.07%;日常公用支出246.04万元,占6.43%;项目支出2352.90万元,占61.50%。
(四)关于杭州市滨江区发改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杭州市滨江区发改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825.75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3825.7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84.8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3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9.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4.23万元。
(五)关于杭州市滨江区发改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杭州市滨江区发改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825.7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435.30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工资、奖金变动、专项经费增加等。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584.88万元,占93.7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7.35万元,占2.02%;卫生健康(类)支出29.29万元,占0.77%;住房保障(类)支出134.23万元,占3.51%。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231.9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352.90万元,主要用于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编外用工管理经费、相关课题经费、项目咨询评估费、“十四五”规划纲要及前期思路、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下拨至社区统计调查工作经费、规范化数字档案室建设经费、网贷风险处置专项经费(办公经费、律师费、专业顾问费、审计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8.72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45.75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2.88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9.29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95.39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38.84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的购房补贴支出。
(六)关于杭州市滨江区发改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杭州市滨江区发改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72.8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26.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246.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杭州市滨江区发改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杭州市滨江区发改局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杭州市滨江区发改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杭州市滨江区发改局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2.94万元增加7.06万元,增长240.14%,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0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2.94万元增加7.06万元,增长240.14%。主要用于业务招待方面的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杭州市滨江区发改局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472.8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76.36万元,减少15.80%,主要是机构改革人员减少。
2.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杭州市滨江区发改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59.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58.5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杭州市滨江区发改局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总体情况。2020 年,本部门财政性资金安排的项目实现绩效目标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资2352.90 万元。
2、重点项目情况。
(1)、网贷风险处置专项经费(审计费、办公经费)
为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区委区政府决定继续聘请专业审计机构予以协助网贷风险处置工作。2020年度网贷风险处置预算安排为网贷机构(含新发现、公安受理或立案)的审计费用、办公租车费、一般运转经费等,总体预计为605.4万元。
2020年滨江区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所属年度:2020年 | |||
单位名称 | 滨江区发改局 | ||
项目名称 | 网贷风险处置专项经费(审计费、办公经费) | ||
项目资金(万元) | 605.4 | ||
项目类别 | □经常性项目; √一次性项目; □专项资金类项目 | ||
绩效目标名称 | 目标值 | 目标值设定说明 | |
一、产出 目标 | 数量目标 | 15家网贷机构 | 针对已发现的15家网贷机构(含公安受理或立案的案件)进行清退、打击等一系列处置,确保风险有序出清 |
质量目标 | 妥善处理所有网贷机构涉稳问题,对网贷机构进行专项审计,为追赃挽损打基础 | 出险平台的出借人极不稳定,需要采取诸如选举出借人代表、定期通报等方法,畅通沟通渠道,维护社会稳定。聘请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网贷平台资金去向进行审计,以利于摸清资金流向,固定相关证据。 | |
时效目标 | 暂定一年 | 区网贷处置专班暂定延期工作一年,继续聘请审计单位对已立案或将立案的平台进行审计。 | |
…… | |||
二、效益与 效果目标 | 经济效益 | ||
社会效益 | 化解网贷风险,防止新增,严打存量,化解信访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 网贷平台频繁爆雷而不能兑付,由此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后果很严重。专班及时对网贷平台采取措施,及时搭建对话平台与出借人代表沟通,保障风险处置及追赃挽损工作的有序推进。 | |
环境效益 | |||
满意度 | |||
…… |
(2)、网贷风险处置专项经费(采购-律师费)
根据网贷处置风险的性质,区委区政府决定继续聘请律师事务所予以协助处置工作。我区将聘请专业的律师团队为多家网贷平台提供相应的法律咨询服务,为以“法”追赃提供保障,最大限度保障出借人利益,2020年度(律师费)预算安排为380万元。
2020年滨江区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所属年度:2020年 | |||
单位名称 | 滨江区发改局 | ||
项目名称 | 网贷风险处置专项经费(采购-律师费) | ||
项目资金(万元) | 380 | ||
项目类别 | □经常性项目; √一次性项目; □专项资金类项目 | ||
绩效目标名称 | 目标值 | 目标值设定说明 | |
一、产出 目标 | 数量目标 | 2家网贷机构 | 在出险平台的侦办、资金查控及处置工作过程中,为2家资金较大的平台提供相应的法律咨询服务,并给出专业化建议,加大追赃挽损力度,最大限度保障出借人利益。 |
质量目标 | 通过律所的专业支撑,合法推进资产查控,配合实现资金多级闭环 | 聘请具备丰富实践经验的律所对资产形成法律关系进行分析、资产查控路径进行指导、资产处置法律提供建议,精准制导资产查控的方向与对策,为以“法”追赃分类施策提供有力的支撑 | |
时效目标 | 与出险平台的处置节奏一致 | 在期限内有效推进并执行 | |
…… | |||
二、效益与 效果目标 | 经济效益 | ||
社会效益 | 保障出借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 提供专业化建议,加大追赃挽损力度,最大限度保障出借人的利益 | |
环境效益 | |||
满意度 | |||
…… |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