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物联网产业园发展服务中心单位概况

(一)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物联网产业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2、负责区域内新经济与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3、负责做好区域内企业服务、安商稳商工作;

4、与区有关部门一起做好产业政策兑现相关工作;

5、开展物联网产业园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工作,做好对外宣传推介;

6、协助做好产业项目落地工作,帮助协调解决项目推进工作的有关问题,配合建设主体做好政府投资项目相关工作;

7、负责做好区党委和区管委会、政府交办的其他项目推进工作;

8、负责省级特色小镇创建、验收、复核、统计、管理等工作。协助开展区域内用地报批和拆迁工作;

9、参与编制和修订区域内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组织编制各专项规划,并做好相关报批工作;

10、负责提出区域内政府投资和建设项目的建议;

11、承办区党委和区管委会、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物联网产业园发展服务中心共有1家预算单位。其中行政单位0家;事业单位1家,为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物联网产业园发展服务中心。

二、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物联网产业园发展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物联网产业园发展服务中心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物联网产业园发展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城乡社区支出。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物联网产业园发展服务中心2020年收支总预算914.53万元。

(二)关于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物联网产业园发展服务中心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物联网产业园发展服务中心2020年收入预算914.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14.53万元,占100%。

(三)关于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物联网产业园发展服务中心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物联网产业园发展服务中心2020年支出预算914.53万元。

1、 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城乡社区支出914.53万元。

2、 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日常公用支出56.53万元,占6.18%;项目支出858万元,占93.82%。

(四)关于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物联网产业园发展服务中心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物联网产业园发展服务中心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14.5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914.53万元;支出包括:城乡社区支出914.53万元。

(五)关于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物联网产业园发展服务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物联网产业园发展服务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14.5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427.4万元,主要是物联网小镇党群服务中心建设经费的增加和物联网小镇建设经费的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类)支出914.53万元,占100%。

3、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56.5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的公用支出。

(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858万元,主要用于智慧e谷展厅的运营管理支出、物联网小镇建设支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支出及聘用人员的劳务支出。

(六)关于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物联网产业园发展服务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物联网产业园发展服务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6.5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0万元。

公用经费56.5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的公用支出。

(七)关于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物联网产业园发展服务中心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物联网产业园发展服务中心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物联网产业园发展服务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物联网产业园发展服务中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具体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2020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

2、 公务接待费:2020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主要用于业务招待方面的支出。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物联网产业园发展服务中心采购预算总额15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4万元。

2、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物联网产业园发展服务中心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物联网产业园发展服务中心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58万元。

重点项目情况:

党群服务中心建设经费项目:

项目背景:滨江物联网小镇党群服务中心作为杭州市级重点联系指导的13家特色小镇和集聚区党群服务中心之一,建设以服务党员、群众、人才、企业为目的,融党务、政务、商务服务一体、具有政治功能、服务功能的“红色综合体”。

立项依据:根据杭州市委组织部文件杭组通(2018)57号文件要求,2020年力争完成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改造提升,形成15分钟城市党群服务圈。

项目内容:建设主要包括宣传展示区、智慧党建区、产品体验区、党建活动室、政治生日馆、心理咨询室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以“最多跑一次”为牵引,不断丰富完善党务、政务、商务“三务合一服务体系”。

项目实施主体: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物联网产业园发展服务中心。

项目预算安排:装修费43.97万元;智能化系统154万元款;二楼组织生活馆电子屏、悦享生活区预算安排62万元。


2020年滨江区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单位名称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物联网产业园发展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

物联网小镇党群服务中心建设经费

项目资金(万元)

260

项目类别

□经常性项目; v一次性项目; √专项资金类项目

绩效目标名称

目标值

目标值设定说明

一、

产出    目标

数量目标

完成物联网小镇党群服务中心智慧化升级改造项目

根据杭州市委组织部文件杭组通(2018)57号文件要求,完成物联网小镇党群服务中心智慧化升级改造项目

质量目标

建设集服务党员、群众、人才、企业为一体的红色综合体

建设以服务党员、群众、人才、企业为目的,融党务、政务、商务服务一体、具有政治功能、服务功能的“红色综合体”。

时效目标

2020年初完成项目建设

2020年初完成项目建设

二、

效益与    效果目标

经济效益

免费向党员群众开放

党群服务中心所有场地设施向党员群众免费开放,公开借用联系方式和借用情况,简化借用流程

社会效益

实现党员和群众可到就近中心参加活动,享受优质、高校便捷服务

实现党员和群众可到就近中心参加活动,享受优质、高校便捷服务

环境效益

设立传统展示区、智慧党建区、产品体验区、党建活动室、政治生日馆、心理咨询室等

围绕政治功能、服务功能形成15分钟城市党群服务圈

满意度

95%

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丰富党务、政务、商务“三合一服务体系”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物联网产业园发展服务中心---2020年附表  .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