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滨江)档案馆面向社会各界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档案资料的征集公告
来源: 档案馆 发布时间: 2020-02-27 08:47 点击率:

2020年初,随着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暴发,一场没有硝烟的战斗拉开序幕。在中央、省、市决策部署下,滨江区委、区政府带领全区上下全面展开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为了全面记录和保存这一具有重大影响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过程,滨江区档案馆即日起面向社会各界征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档案资料。

征集内容

1、反映滨江区人民广泛参与抗击疫情感人事迹的相关资料,包括文字材料、照片、音视频(小短片、小视频、VLOG、抖音等,下同),特别是一线医务工作者、社区工作者、科研工作者、公安、交通、环保、物资供应等投疫一线的个人照片、工作影像、抗疫工作日记、“请战书”、书信等;

2、反映滨江全力支援湖北省各地区,在抗击疫情中作出贡献的人物和事迹资料、照片、音视频等;

3、以抗击疫情为主题而创作的诗歌、散文、歌曲等文学作品或书法、绘画、篆刻等艺术作品;

4、各新闻媒体、自媒体、社交媒体以及影视爱好者在直播、采访过程中形成的纪实性资料和宣传报道材料,特别是能够完整呈现某一专门主题,如体现医务工作者工作情况、治愈者情况、居家隔离情况等的文字、组图、网页或截屏、音视频资料等;

5、反映滨江区人民群众、单位企业及社会机构等共克时艰、奉献互助、联防联控、共塑社会公德、倡导文明新风的文字材料、照片、音视频等。包括参与支援一线、无偿献血等志愿服务的凭证、记录;社会组织、个人捐赠物资的凭证、记录等;

6、其它能够反映疫情防控工作、具有历史价值或特殊意义的文字、图片、语音、视频、数据等档案资料。

征集要求

1、本次征集活动采取自愿捐赠为主。捐赠的档案资料内容要客观、真实,体现滨江人民抗击疫情的精神风貌,载体形式可多样;提供的图片未经过PS处理,并注明拍摄者、拍摄人物、拍摄时间、地点、内容等基本信息;音视频应播放流畅、声音或画面清晰、主题突出,并注明拍摄者、拍摄时间、地点、简要内容说明等基本信息;文学创作或艺术作品应为原件;数据来源须体现真实性、有效性。捐赠者应保证其所捐赠的照片、音视频无所有权、著作权等纠纷。

2、凡经审核征集入馆的档案资料均归国家所有,永久保存于本馆。捐赠者对捐赠的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所捐赠档案资料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对捐赠入馆的档案资料者,本馆将颁发感谢函或者捐赠证书。

联系方式

捐赠者可将所捐档案资料通过网络发送到滨江区档案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档案”专项征集邮箱。

捐赠者联系后可将相关材料送至滨江区档案馆,也可以通过EMS快递至本馆,寄件可选择到付。

联系部门:杭州市滨江区档案馆查档大厅

联系电话: 0571-86535246

联系人:章燕玲

专项征集邮箱: 34168620@qq.com

联系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泰安路200号文化中心9楼

邮编:310052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档案馆

2020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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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滨江)档案馆面向社会各界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档案资料的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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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初,随着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暴发,一场没有硝烟的战斗拉开序幕。在中央、省、市决策部署下,滨江区委、区政府带领全区上下全面展开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为了全面记录和保存这一具有重大影响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过程,滨江区档案馆即日起面向社会各界征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档案资料。

征集内容

1、反映滨江区人民广泛参与抗击疫情感人事迹的相关资料,包括文字材料、照片、音视频(小短片、小视频、VLOG、抖音等,下同),特别是一线医务工作者、社区工作者、科研工作者、公安、交通、环保、物资供应等投疫一线的个人照片、工作影像、抗疫工作日记、“请战书”、书信等;

2、反映滨江全力支援湖北省各地区,在抗击疫情中作出贡献的人物和事迹资料、照片、音视频等;

3、以抗击疫情为主题而创作的诗歌、散文、歌曲等文学作品或书法、绘画、篆刻等艺术作品;

4、各新闻媒体、自媒体、社交媒体以及影视爱好者在直播、采访过程中形成的纪实性资料和宣传报道材料,特别是能够完整呈现某一专门主题,如体现医务工作者工作情况、治愈者情况、居家隔离情况等的文字、组图、网页或截屏、音视频资料等;

5、反映滨江区人民群众、单位企业及社会机构等共克时艰、奉献互助、联防联控、共塑社会公德、倡导文明新风的文字材料、照片、音视频等。包括参与支援一线、无偿献血等志愿服务的凭证、记录;社会组织、个人捐赠物资的凭证、记录等;

6、其它能够反映疫情防控工作、具有历史价值或特殊意义的文字、图片、语音、视频、数据等档案资料。

征集要求

1、本次征集活动采取自愿捐赠为主。捐赠的档案资料内容要客观、真实,体现滨江人民抗击疫情的精神风貌,载体形式可多样;提供的图片未经过PS处理,并注明拍摄者、拍摄人物、拍摄时间、地点、内容等基本信息;音视频应播放流畅、声音或画面清晰、主题突出,并注明拍摄者、拍摄时间、地点、简要内容说明等基本信息;文学创作或艺术作品应为原件;数据来源须体现真实性、有效性。捐赠者应保证其所捐赠的照片、音视频无所有权、著作权等纠纷。

2、凡经审核征集入馆的档案资料均归国家所有,永久保存于本馆。捐赠者对捐赠的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所捐赠档案资料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对捐赠入馆的档案资料者,本馆将颁发感谢函或者捐赠证书。

联系方式

捐赠者可将所捐档案资料通过网络发送到滨江区档案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档案”专项征集邮箱。

捐赠者联系后可将相关材料送至滨江区档案馆,也可以通过EMS快递至本馆,寄件可选择到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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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0571-86535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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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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