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新区(滨江)企业严格疫情防控有序推进复工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0-02-08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区政府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杭州高新区(滨江)实际,现就全区企业严格疫情防控有序推进复工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区企业于2020年2月10日起实行分类分区域分时段有序复工,按《杭州市企业复工疫情防控工作导则》,把握复工时序。各平台、街道和企业仍要按照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要求,切实履行属地和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落实落细防控举措。

二、实行“白名单”企业制。全区涉及疫情防控必需、保障城市运行和企业生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重点项目建设施工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作为“白名单”企业,确保优先复工。

三、实行企业复工申报备案统一受理。各企业根据市政府的“企业复工导则”和区防控指挥部相关要求,制定复工方案,提前三天通过“企业严格防控有序复工申报备案”数字平台申报。备案通过后,方可按复工方案有序复工。

四、使用全市统一的“企业员工健康码”数字平台,对返岗返工的企业员工实现健康在线监测和服务,一人一码,精准服务,确保员工身体健康安全。

五、严格落实“一企一方案、一园一方案、一楼一方案”,人员防疫信息排查未完成、防控机制方案不成熟、防控物资不齐备、后勤保障能力不具备的企业(园区、楼宇),一律不予备案通过。园区(楼宇)防控方案不到位,存在防疫隐患的,该园区(楼宇)内租赁企业除“白名单”企业之外原则上不予备案通过。

六、分批推进企业有序复工,按照“重要出口企业、上市公司、重点制造业企业和亩均效益高企业”优先的原则,按时序开展复工审核,优先安排上述企业中疫情防控到位、复工人员底数清、生产物资全、订单量充足、设备检修到位、防护物资储备足、隔离区设置规范、本地员工占比大的企业。

七、先行有序复工的企业,须使用在杭(已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的员工。企业不得通知或催促疫情重点地区员工返杭。建议其他地区员工在当地疫情稳定后才能返杭。提倡自驾返回,鼓励企业包车接送来源地相对集中员工并做好相应防控措施。

八、尚未通过复工审核备案的企业,不得通知或催促外地员工提前返杭,一经发现,暂缓审核备案。

九、鼓励支持企业通过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开展网上办公、远程办公和居家办公,实行弹性工作制。

十、审核备案通过企业,不执行本通告上述规定的,区防控指挥部有权责令其停工整改;对复工后不认真开展防疫工作而造成疫情扩散的企业,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滨江区“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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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新区(滨江)企业严格疫情防控有序推进复工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0-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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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杭州高新区(滨江)实际,现就全区企业严格疫情防控有序推进复工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区企业于2020年2月10日起实行分类分区域分时段有序复工,按《杭州市企业复工疫情防控工作导则》,把握复工时序。各平台、街道和企业仍要按照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要求,切实履行属地和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落实落细防控举措。

二、实行“白名单”企业制。全区涉及疫情防控必需、保障城市运行和企业生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重点项目建设施工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作为“白名单”企业,确保优先复工。

三、实行企业复工申报备案统一受理。各企业根据市政府的“企业复工导则”和区防控指挥部相关要求,制定复工方案,提前三天通过“企业严格防控有序复工申报备案”数字平台申报。备案通过后,方可按复工方案有序复工。

四、使用全市统一的“企业员工健康码”数字平台,对返岗返工的企业员工实现健康在线监测和服务,一人一码,精准服务,确保员工身体健康安全。

五、严格落实“一企一方案、一园一方案、一楼一方案”,人员防疫信息排查未完成、防控机制方案不成熟、防控物资不齐备、后勤保障能力不具备的企业(园区、楼宇),一律不予备案通过。园区(楼宇)防控方案不到位,存在防疫隐患的,该园区(楼宇)内租赁企业除“白名单”企业之外原则上不予备案通过。

六、分批推进企业有序复工,按照“重要出口企业、上市公司、重点制造业企业和亩均效益高企业”优先的原则,按时序开展复工审核,优先安排上述企业中疫情防控到位、复工人员底数清、生产物资全、订单量充足、设备检修到位、防护物资储备足、隔离区设置规范、本地员工占比大的企业。

七、先行有序复工的企业,须使用在杭(已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的员工。企业不得通知或催促疫情重点地区员工返杭。建议其他地区员工在当地疫情稳定后才能返杭。提倡自驾返回,鼓励企业包车接送来源地相对集中员工并做好相应防控措施。

八、尚未通过复工审核备案的企业,不得通知或催促外地员工提前返杭,一经发现,暂缓审核备案。

九、鼓励支持企业通过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开展网上办公、远程办公和居家办公,实行弹性工作制。

十、审核备案通过企业,不执行本通告上述规定的,区防控指挥部有权责令其停工整改;对复工后不认真开展防疫工作而造成疫情扩散的企业,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滨江区“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