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5G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0-03-01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区经信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加快5G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杭政函〔2019〕52号)精神,为促进我区5G商用和相关产业发展,实现数字经济和新制造业双引擎驱动,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加快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

1. 优化5G信号覆盖。在前期5G商用网标准基站实现基本覆盖的基础上,按照进一步优化覆盖的要求,支持运营商和相关单位推进基站优化、室内分布和核心网络机房建设。

2. 加快建设审批流程。在符合城市规划前提下,协调解决5G基站及配套机房的选址和建设进场等问题。对于涉及绿化带、人行道、公园等公共设施资源的审批,按照优化流程、简化手续、提高效率的要求,加快推进。

3. 推动多规合一助力四同步。落实移动通信专项规划纳入城市发展总体规划,推动5G站址、管道、配套机房设施纳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推动5G通信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和同步验收。

二、引进集聚5G产业创业项目

4. 加强招商引智力度。对高层次人才领衔的5G创业项目,可按照“5050计划”给予研发经费补助、创业发展资助、银行贷款贴息和房租补贴;对技术创新能力国际领先、产业化前景广、投资额度大的项目,可按其研发投入最高给予15%资助;对培育或引进的获得创投机构投资额累计达1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给予三年房租补贴,并以上年度对区贡献为基数,对企业三年新增贡献部分给予资助。对特别重大的招商引资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支持。

5. 支持创业载体发展。推动5G产业园建设,鼓励机构、园区围绕5G相关产业建设专业化孵化器或众创空间。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孵化器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和30万元的一次性建设经费资助。对经认定的市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运营机构自用场地、会议室等公共配套场地按不超过孵化器、众创空间总面积的30%给予三年房租补贴。

6. 鼓励企业发展壮大。对开展5G产业研发与生产的企业,首次列入规上工业企业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上规后连续三年在规企业再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年营收1000万元以上且被列入瞪羚企业的,认定年度对区贡献新增部分100%用于支持企业研发投入、扩大投资和绿色发展。

三、鼓励创新突破5G关键技术

7. 支持企业研发创新。对企业在5G核心设备、芯片、器件、模组及终端等领域开展的技术创新项目,优先推荐申报市级项目支持,市区两级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资助。企业开展5G产业集成电路研发的,给予其购买 IP 直接费用最高30%、每年不超过400万元的补贴;对进行5G产品流片的企业,给予首轮流片费用最高45%、掩膜版制作费用最高50%,每年不超过600万元的补贴。

8. 鼓励产业链协同创新。鼓励区内优势企业合作攻关5G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或行业解决方案,每年安排不少于1亿元资金,重点用于支持协同创新项目;鼓励企业设立5G研发机构,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研发中心(企业研究院、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奖励;支持企业和社会力量联合共建5G专业技术或综合技术服务平台,经认定,给予其项目投入的50%、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补贴;鼓励运营商等在我区设立5G创新中心,给予场地空间等方面的支持。

四、鼓励5G商用市场推广

9. 支持示范应用。征集一批5G示范应用项目,推动5G在工业制造、娱乐消费、城市治理、民生服务、5G校园等方面的应用,支持5G示范应用项目落地,对产业带动作用明显的5G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示范项目,经认定,给予每个项目100万元奖励;发挥政府采购政策的引导作用,政府相关采购主体采购与首台(套)产品相同品目或者品类的产品,且该产品使用了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10. 鼓励举办高水平国际会议。支持在我区举办有影响力的5G会议(峰会、活动等),给予展会承办方50%的场租费补贴,单次展会补贴额度不超过100万元。

五、附则

本意见所涉补贴含市、区两级资金,同一项目按照“从高、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自发文之日起施行。具体由区经信局会同财政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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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5G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0-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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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加快5G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杭政函〔2019〕52号)精神,为促进我区5G商用和相关产业发展,实现数字经济和新制造业双引擎驱动,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加快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

1. 优化5G信号覆盖。在前期5G商用网标准基站实现基本覆盖的基础上,按照进一步优化覆盖的要求,支持运营商和相关单位推进基站优化、室内分布和核心网络机房建设。

2. 加快建设审批流程。在符合城市规划前提下,协调解决5G基站及配套机房的选址和建设进场等问题。对于涉及绿化带、人行道、公园等公共设施资源的审批,按照优化流程、简化手续、提高效率的要求,加快推进。

3. 推动多规合一助力四同步。落实移动通信专项规划纳入城市发展总体规划,推动5G站址、管道、配套机房设施纳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推动5G通信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和同步验收。

二、引进集聚5G产业创业项目

4. 加强招商引智力度。对高层次人才领衔的5G创业项目,可按照“5050计划”给予研发经费补助、创业发展资助、银行贷款贴息和房租补贴;对技术创新能力国际领先、产业化前景广、投资额度大的项目,可按其研发投入最高给予15%资助;对培育或引进的获得创投机构投资额累计达1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给予三年房租补贴,并以上年度对区贡献为基数,对企业三年新增贡献部分给予资助。对特别重大的招商引资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支持。

5. 支持创业载体发展。推动5G产业园建设,鼓励机构、园区围绕5G相关产业建设专业化孵化器或众创空间。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孵化器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和30万元的一次性建设经费资助。对经认定的市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运营机构自用场地、会议室等公共配套场地按不超过孵化器、众创空间总面积的30%给予三年房租补贴。

6. 鼓励企业发展壮大。对开展5G产业研发与生产的企业,首次列入规上工业企业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上规后连续三年在规企业再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年营收1000万元以上且被列入瞪羚企业的,认定年度对区贡献新增部分100%用于支持企业研发投入、扩大投资和绿色发展。

三、鼓励创新突破5G关键技术

7. 支持企业研发创新。对企业在5G核心设备、芯片、器件、模组及终端等领域开展的技术创新项目,优先推荐申报市级项目支持,市区两级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资助。企业开展5G产业集成电路研发的,给予其购买 IP 直接费用最高30%、每年不超过400万元的补贴;对进行5G产品流片的企业,给予首轮流片费用最高45%、掩膜版制作费用最高50%,每年不超过600万元的补贴。

8. 鼓励产业链协同创新。鼓励区内优势企业合作攻关5G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或行业解决方案,每年安排不少于1亿元资金,重点用于支持协同创新项目;鼓励企业设立5G研发机构,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研发中心(企业研究院、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奖励;支持企业和社会力量联合共建5G专业技术或综合技术服务平台,经认定,给予其项目投入的50%、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补贴;鼓励运营商等在我区设立5G创新中心,给予场地空间等方面的支持。

四、鼓励5G商用市场推广

9. 支持示范应用。征集一批5G示范应用项目,推动5G在工业制造、娱乐消费、城市治理、民生服务、5G校园等方面的应用,支持5G示范应用项目落地,对产业带动作用明显的5G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示范项目,经认定,给予每个项目100万元奖励;发挥政府采购政策的引导作用,政府相关采购主体采购与首台(套)产品相同品目或者品类的产品,且该产品使用了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10. 鼓励举办高水平国际会议。支持在我区举办有影响力的5G会议(峰会、活动等),给予展会承办方50%的场租费补贴,单次展会补贴额度不超过100万元。

五、附则

本意见所涉补贴含市、区两级资金,同一项目按照“从高、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自发文之日起施行。具体由区经信局会同财政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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