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政策解读-滨江区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奖补政策
发布日期:2020-03-01
浏览次数:
一、政策内容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滨政[2019]61号):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区内企业招用本区户籍人员、对口帮扶地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上以下简称“建档立卡劳动力”)数量多且就业稳定,对促进就业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给予奖补,其中对招用并稳定就业50人及以上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补,每增加25人再给予2.5万元奖补,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二、申报对象
拟奖励企业的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招用本区户籍人员(上年度12月31日在册、招用前系滨江区户籍、已参加社会保险
的职工)和建档立卡劳动力(上年度在区连续参保3个月及以上)。
2、合法经营、诚实守信、依法纳税,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常见问题
问1、是每年新招用人员才能享受政策吗?
答:不是的,只要是企业员工,在招用前是滨江区户籍,无论哪一年招用都可以计入总数。
问2、该政策每年都可以申报吗?
答:是的,只有符合要求,每年可以申报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