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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明确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技术改造财政补助政策的通知
来源: 区经信局 发布时间: 2020-03-12 09:51 点击率:

各有关企业:

       根据省经信厅《关于进一步明确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技术改造财政补助政策的通知》要求和我区《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帮助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为支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扩大生产,鼓励企业通过“短平快”技术改造、增补设备等方式迅速扩产扩能,现就财政补助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企业需在1月20日-3月10日完成项目建设,形成有效产能,其技术改造、增补设备等投入区财政按30%给予资金补助。

       二、本政策受理截至3月31日,其他要求按照2月20日《关于我区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补助工作的通知》执行。  

       通知链接:http://www.hhtz.gov.cn/art/2020/2/20/art_1487002_41953320.html

 

区经信局     

2020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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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政务
关于进一步明确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技术改造财政补助政策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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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根据省经信厅《关于进一步明确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技术改造财政补助政策的通知》要求和我区《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帮助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为支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扩大生产,鼓励企业通过“短平快”技术改造、增补设备等方式迅速扩产扩能,现就财政补助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企业需在1月20日-3月10日完成项目建设,形成有效产能,其技术改造、增补设备等投入区财政按30%给予资金补助。

       二、本政策受理截至3月31日,其他要求按照2月20日《关于我区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补助工作的通知》执行。  

       通知链接:http://www.hhtz.gov.cn/art/2020/2/20/art_1487002_41953320.html

 

区经信局     

202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