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现将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补报省级重点技术改造示范项目(疫情防控)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对象。省内医用口罩、日常防护型口罩、医用防 护服、红外测温设备(体温计)、重要原辅材料等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
2.项目要求。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在 2020 年 1 月 1 日-6 月 30 日期间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项目总投资放宽到 500 万元以上;
3.申报材料。企业申报项目类别统一为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按实际填报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申报表(附件 1)和汇总表(附件 2);
4.其他按文件具体要求执行。
拟申报企业请于4月23日前将附件1项目申报表、附件2汇总表电子版和盖章扫描件打包后发到邮箱852874050@qq.com。
联系人:倪陈滢,联系电话:87703472
附件2.2020 年省级重点技术改造示范项目(疫情防控)申报汇总表.docx
附件3.浙江省经信厅关于组织补报省级重点技术改造示范项目(疫情防控)的通知.pdf
杭州高新区(滨江)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0年4月17日
各相关企业:
现将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补报省级重点技术改造示范项目(疫情防控)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对象。省内医用口罩、日常防护型口罩、医用防 护服、红外测温设备(体温计)、重要原辅材料等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
2.项目要求。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在 2020 年 1 月 1 日-6 月 30 日期间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项目总投资放宽到 500 万元以上;
3.申报材料。企业申报项目类别统一为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按实际填报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申报表(附件 1)和汇总表(附件 2);
4.其他按文件具体要求执行。
拟申报企业请于4月23日前将附件1项目申报表、附件2汇总表电子版和盖章扫描件打包后发到邮箱852874050@qq.com。
联系人:倪陈滢,联系电话:87703472
附件2.2020 年省级重点技术改造示范项目(疫情防控)申报汇总表.docx
附件3.浙江省经信厅关于组织补报省级重点技术改造示范项目(疫情防控)的通知.pdf
杭州高新区(滨江)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0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