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就业创业生态环境,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推动实现更高质量、更加充分的就业,根据《杭州高新区(滨江)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滨政〔2019〕61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拟定了《关于贯彻〈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意见征求稿),现面向全社会广泛征求意见,相关意见建议请于2020年4月30日前反馈。
公示时间:2020年4月22日—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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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送审稿).doc
杭州高新区(滨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22日